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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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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体制改革

1982年秋,集体秋作物还没有收获时,马连沟大队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集体所有,大部分土地按人口和按劳动力承包到户,长期使用,耕畜、小农具折价到户,征购任务与集体提留分解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大队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经营,服务于农户粮油生产。全村农户签订生产责任书,实行"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形式,农户完成税金、粮油征购任务及上缴集体提留款后,其余收入归己。第一轮土地承包实行"两田制"(即按人口分和按劳动力分),全大队耕地总面积102公顷,其中按人口分面积为46公顷,总人口987人,每人平均0.05公顷;按劳动力分面积为56公顷,共有劳动力178人,每个劳动力平均0.31公顷;全大队共签订粮油田承包合同233份,每年提留款共计47042元。1982年小麦秋种,大队统一提供农业机械,各生产队为社员提供小麦种子,社员个人决定小麦播种面积。1983年秋,对承包合同进行调整,承包耕地面积调整为73.33公顷。是年,因灾情等原因调减提留款18822元,调减后提留款为28220元,年末粮油田合同全部履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马连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改为村民委员会,4个生产队改为4个工作区。是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将土地承包期从1983年延长到1997年,共15年。马连沟村实有可耕地面积102公顷,其中粮油承包面积99.33公顷,每公顷提留210元,合计20860元;经济田面积1.33公顷,提留1500元;菜园面积1.33公顷,提留2800元。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了进一步掌握村民粮油生产情况,全村设粮油生产调查户20户,有王在君、宋桂月、宋林堂、刘瑞庭、王在善、康义堂、康金吾、郝文英、郝兴仁、刘占一、康作智、刘胜仁、王在德、刘从仁、刘广庭、刘美芝、刘志桂、刘同福、李建敏。
1985年10月,将村南原第二生产队场院南、原张淑英责任田0.11公顷,承包给刘建春种植,时间一年,上交村委会提留款共计80元。1986年10月,辛庄镇分配给马连沟村小麦播种面积61.33公顷,按数完成,其中大沟麦2.67公顷。1989年,全村有农业专业队1个30人,经营土地20公顷。
为解决承包后出现的土地流转困难问题,1990年全村进行土地承包形式调整和变更,实行"三田制",即口粮自给田和完成粮油任务的责任田与机动田,以便灵活解决人口变动对土地的需要。全村农业合同应上交集体4.5万元,当年上交4万元。是年,全村有粮油生产调查户为20户,分别是王在君、宋桂月、宋桂义、刘瑞庭、王在善、康义堂、康金吾、郝文英、郝兴仁、康作智、刘胜仁、王在德、刘从仁、刘广廷、刘管芝、刘志桂、刘同福、李建敏、康信堂、王伦熙。1991年,全村粮油提留款6万元。
1992年,调整农村种植业结构,确保农业税足额征收,全村续签5年期土地承包合同。全村粮油面积80.33公顷,承包方式仍实行"二田制",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法,合同数量由1991年的230份调整为244份,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对244份合同进行了鉴证。从1983年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1992年,全村签订的所有合同,唯独土地承包合同为规范的合同。1993年,承包合同鉴证262份。
1997年,招远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积极稳妥处理"两田制",严格控制和管理机动地,合理确定承包户负担,准确核定承包土地的人口,逐步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马连沟村对农业承包合同进行完善,将原耕地面积调整为65.33公顷,土地承包形式仍实行"两田制",全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62份,均进行鉴证,承包期限从1998~2002年,共5年。1999年9月,根据招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精神,土地延包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尊重群众意愿,按程序审批"和"公平、公正、合理、公开",进行土地承包合同调整,把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全村耕地总面积81.73公顷,其中粮油田面积61.73公顷,按人均分承包到户57.33公顷,其中粮油田50.67公顷,其他田6.67公顷,承包期限到2029年9月;其他形式承包粮油田面积4公顷,为3年短期承包;村集体经营机动粮油田面积0.4公顷。此次土地承包合同调整,全村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40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40户。
2000年,马连沟村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产品、品质调整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由传统到现代、由数量到质量、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转变。粮油生产按照"压粮增经"的思路,增加蔬菜、水果等高效经济作物。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栽培技术,实施种子工程、立体种植、旱作栽培等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业的科技含量。是年,全村粮油生产调查户为20户,分别是刘瑞庭、康作智、刘胜仁、王在德、刘广庭、王在文、王在云、王伦熙、王秉聚、王秉健、王秉志、郝利君、郝文芳、李秀庆、李建国、刘同胜、康学成、康君民、宋洪文、刘同福。
2001年8月,因国家建设长江三峡水电工程,马连沟村接收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外迁居民3户14人。其中杨兴龙家4人,分得承包土地0.13公顷;杨兴顺家4人,分得承包土地0.14公顷;周康元家6人,分得承包土地0.17公顷。2009年,全村家庭承包土地有264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60公顷,签订家庭承包合同264份。
2012年,全村281户,纯农户274户,非农业户7户,总人口840人。土地总面积80公顷,其中耕地66.13公顷,园地19.87公顷。是年,全村粮油生产调查户13户,分别是王在文、王在云、王伦熙、刘同胜、李秀卿、刘光庭、康学成、宋洪文、刘建忠、刘智安、康金来、王在田、王在臣。调查户总人口38人,劳动力29人,家庭经营耕地面积6.27公顷,其中粮田面积4.47公顷,经济作物1.8公顷,当中有果园面积0.73公顷。小麦和玉米播种面积均为4.47公顷,单产各7650公斤,总产34170公斤。

附 马连沟村土地延包审批方案
我村共有耕地1335亩,其中粮田960亩,果园355亩,留机动地20亩,共有240户,参加分地总人口900人,每人平均1.07亩。根据招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我村两委研究,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通过,对我村土地承包延长到30年。尊重群众意愿,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继续延包土地合同。
村民代表:王伦熙、王在臣、王在善、王秉健、刘君奎、刘占吉、刘善通、刘书珍、郝兴仁、宋林庆
招远市辛庄镇马连沟村委会
199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