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运输
新中国成立前,人力运输工具主要有扁担、轿子、手推车等,畜力运输工具主要有驮篓、双轮大车等。新中国成立后,轿子被淘汰,驮运方式也逐渐淘汰,手推车经历木盘式轮、木辐条轮、胶轮的演变,大车由铁木轮发展为胶轮。20世纪70年代,拖拉机除服务农业生产外兼营运输。80年代后,汽车、拖拉机成为主要运输工具,数量增长较快,木架胶轮手推车被铁架胶轮手推车替代。80年代末,胶轮大车全部淘汰。
马连沟村运输业鼎盛时期为20世纪30年代,部分村民利用每年春、秋两季农闲时节,进行粉丝生产,所产粉丝用骡马运往龙口港,返回驮运绿豆,没有饲养役畜的农户,用手推车进行运输。40年代,也有农户用自行车驮运。同期,全村有三五人在农闲时节,利用自行车进行海鲜产品贩运,最远者到蓬莱县(今蓬莱市)刘家旺鱼港运载海产品。新中国成立初期,铁木轮大车成为主要大型运输工具。1956年,马连沟农业生产社运输收入491.33元,运输支出390.96元。1957年,马连沟高级社购进第一辆胶轮大车,全社有胶轮手推车40辆,运输能力显著提高。是年,全农业社运输收入915.38元,运输支出691.23元。人民公社化初期,运输主要是为农业和工副业生产服务,没有成为独立的产业。
1961年4月开始,马连沟生产(大)队开始对运输大车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经营,由王在义个人经营。年包产金额每月200元,全年2400元。包工,每月出勤25天,每天计10分,全年计3000分。包成本,大型修理费大队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每月32.25元。两头牲畜饲草每月600公斤,全年7200公斤,饲料生产大队每头每天补助3公斤,全年共计1095公斤。鞭子费全年补助24元。超产100元,奖现金40元、工分125分,减产100元,罚工分150分。1965年,马连沟大队胶轮大车发展到4辆,胶轮手推车37辆。1972年,全大队胶轮大车达到8辆,胶轮手推车46辆。1973年,马连沟大队由黑龙江富锦县购进"也特"牌旧拖拉机1台,功率为18千瓦(25马力),为马连沟大队拥有拖拉机之始。此后,拖拉机农忙时进行农田作业,农闲时进行交通运输,并逐步成为主要运输工具。
20世纪70年代后期,马连沟运输业开始实行责任制,由大队定产量、定收入、定报酬,实行集体承包经营。1977年,队办运输队3人,全年总收入9345元,总支出5253元,利润4092元。1979年,运输业总收入5104元,总支出332元,利润4772元。1980年8月30日统计:全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7214元,现值65728元,其中大队集体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53614元,现值53614元;第一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657元,现值3657元;第二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265元,现值2095元;第三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196元,现值3160元;第四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482元,现值3202元。1981年,全大队运输业收入36243元,其中第一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06元,第二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3元,第三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316元,第四生产队运输业收入737元。
1982年,大队购进"黄河"牌大货车1辆,载重8吨;购进蓬莱产"解放"牌大货车1辆,载重4吨,均用于交通运输。9月,大队成立运输队,由个人承包"黄河"牌大货车1辆经营。1983年后,除集体经营运输业外,部分村民开始购进小型拖拉机,农忙时用于农业生产,农闲时进行货物运输。1984年,马连沟村交通运输企业1个,固定资产原值38000元,净值29500元,人员共1人,全年完成总产值51000元,实现利润21000元,上交集体提留款3900元。是年,马连沟村因农业受灾,粮食作物减产,税务部门为运输队减免税金1942元。
1985年,村集体购进蓬莱产救护面包车1辆9座,服务于村民生活。1986年,村集体拥有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70893元,其中农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33893元,工副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37000元;农户拥有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13000元,其中农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8000元,工副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5000元。是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9.5万元,其中"黄河"牌货车年收入6万元,集体拖拉机进行建房运砖瓦、沙石等收入1万元;王在信小拖拉机收入1万元,郝福合胶轮大车和南果园胶轮大车运输收入0.5万元。
随着运输市场放开,逐步出现个体运输专业户和贩运户。1988年12月,集体投资10万元,购进日本产白色"五十铃"货车1辆,载重4吨,用于企业货运。是年,村集体运输业收入10万元,实现利税2万元,人员4人。1989年4月,集体投资14.6万元,购进日本产白色"五十铃"客货两用汽车1辆,载重1.5吨,用于企业。1990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25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15万元,农户经营收入10万元。此后,民营运输业数量增多,总收入超过集体经营运输业总收入。
1994年2月27日,马连沟村委将"东风"货车1辆、带拖挂车1辆,承包给刘建起经营,年承包额8000元,承包期从1994年3月1日至1995年2月末。1995年3月,刘建起继续承包经营,年承包额为1万元。是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60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20万元,农户经营收入40万元。
1999年后,马连沟村集体性质的运输业主要服务于村办各企业,不再从事专业营运,专业运输业均由农户经营。2000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80万元。至2012年,全村运输业车辆和人员较稳定,运输业总收入年均保持在80万元左右。
第四节 交通运输
第四节 交通运输
新中国成立前,人力运输工具主要有扁担、轿子、手推车等,畜力运输工具主要有驮篓、双轮大车等。新中国成立后,轿子被淘汰,驮运方式也逐渐淘汰,手推车经历木盘式轮、木辐条轮、胶轮的演变,大车由铁木轮发展为胶轮。20世纪70年代,拖拉机除服务农业生产外兼营运输。80年代后,汽车、拖拉机成为主要运输工具,数量增长较快,木架胶轮手推车被铁架胶轮手推车替代。80年代末,胶轮大车全部淘汰。
马连沟村运输业鼎盛时期为20世纪30年代,部分村民利用每年春、秋两季农闲时节,进行粉丝生产,所产粉丝用骡马运往龙口港,返回驮运绿豆,没有饲养役畜的农户,用手推车进行运输。40年代,也有农户用自行车驮运。同期,全村有三五人在农闲时节,利用自行车进行海鲜产品贩运,最远者到蓬莱县(今蓬莱市)刘家旺鱼港运载海产品。新中国成立初期,铁木轮大车成为主要大型运输工具。1956年,马连沟农业生产社运输收入491.33元,运输支出390.96元。1957年,马连沟高级社购进第一辆胶轮大车,全社有胶轮手推车40辆,运输能力显著提高。是年,全农业社运输收入915.38元,运输支出691.23元。人民公社化初期,运输主要是为农业和工副业生产服务,没有成为独立的产业。
1961年4月开始,马连沟生产(大)队开始对运输大车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经营,由王在义个人经营。年包产金额每月200元,全年2400元。包工,每月出勤25天,每天计10分,全年计3000分。包成本,大型修理费大队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每月32.25元。两头牲畜饲草每月600公斤,全年7200公斤,饲料生产大队每头每天补助3公斤,全年共计1095公斤。鞭子费全年补助24元。超产100元,奖现金40元、工分125分,减产100元,罚工分150分。1965年,马连沟大队胶轮大车发展到4辆,胶轮手推车37辆。1972年,全大队胶轮大车达到8辆,胶轮手推车46辆。1973年,马连沟大队由黑龙江富锦县购进"也特"牌旧拖拉机1台,功率为18千瓦(25马力),为马连沟大队拥有拖拉机之始。此后,拖拉机农忙时进行农田作业,农闲时进行交通运输,并逐步成为主要运输工具。
20世纪70年代后期,马连沟运输业开始实行责任制,由大队定产量、定收入、定报酬,实行集体承包经营。1977年,队办运输队3人,全年总收入9345元,总支出5253元,利润4092元。1979年,运输业总收入5104元,总支出332元,利润4772元。1980年8月30日统计:全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7214元,现值65728元,其中大队集体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53614元,现值53614元;第一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657元,现值3657元;第二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265元,现值2095元;第三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196元,现值3160元;第四生产队运输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482元,现值3202元。1981年,全大队运输业收入36243元,其中第一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06元,第二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3元,第三生产队运输业收入1316元,第四生产队运输业收入737元。
1982年,大队购进"黄河"牌大货车1辆,载重8吨;购进蓬莱产"解放"牌大货车1辆,载重4吨,均用于交通运输。9月,大队成立运输队,由个人承包"黄河"牌大货车1辆经营。1983年后,除集体经营运输业外,部分村民开始购进小型拖拉机,农忙时用于农业生产,农闲时进行货物运输。1984年,马连沟村交通运输企业1个,固定资产原值38000元,净值29500元,人员共1人,全年完成总产值51000元,实现利润21000元,上交集体提留款3900元。是年,马连沟村因农业受灾,粮食作物减产,税务部门为运输队减免税金1942元。
1985年,村集体购进蓬莱产救护面包车1辆9座,服务于村民生活。1986年,村集体拥有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70893元,其中农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33893元,工副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37000元;农户拥有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13000元,其中农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8000元,工副业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总值5000元。是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9.5万元,其中"黄河"牌货车年收入6万元,集体拖拉机进行建房运砖瓦、沙石等收入1万元;王在信小拖拉机收入1万元,郝福合胶轮大车和南果园胶轮大车运输收入0.5万元。
随着运输市场放开,逐步出现个体运输专业户和贩运户。1988年12月,集体投资10万元,购进日本产白色"五十铃"货车1辆,载重4吨,用于企业货运。是年,村集体运输业收入10万元,实现利税2万元,人员4人。1989年4月,集体投资14.6万元,购进日本产白色"五十铃"客货两用汽车1辆,载重1.5吨,用于企业。1990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25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15万元,农户经营收入10万元。此后,民营运输业数量增多,总收入超过集体经营运输业总收入。
1994年2月27日,马连沟村委将"东风"货车1辆、带拖挂车1辆,承包给刘建起经营,年承包额8000元,承包期从1994年3月1日至1995年2月末。1995年3月,刘建起继续承包经营,年承包额为1万元。是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60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20万元,农户经营收入40万元。
1999年后,马连沟村集体性质的运输业主要服务于村办各企业,不再从事专业营运,专业运输业均由农户经营。2000年,全村运输业总收入80万元。至2012年,全村运输业车辆和人员较稳定,运输业总收入年均保持在8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