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品购销
新中国成立前,马连沟村民经商者不多,虽有个别村民经商,仅限于走街串巷做小本买卖,人称货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互助合作运动开展,对私营工商业户进行改造,私营商户逐步消亡。1957年,界河区供销合作社在马连沟村设供销合作社零售点,又称代销点,销售人员为马连沟村人,郝庆兰负责,郝庆忠任会计。此后,马连沟村及周边村村民日常生活、生产用品均由马连沟代销点供应。除棉花、布匹计划供应外,对一些货源不足的消费品,进行凭票证供应、特需供应和议价供应。1960年始,对针棉织品、肉类、糕点、香烟、肥皂、白糖等,均实行凭票证供应。一直到70年代末,商品经营由供销社垄断。
1978年后,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型流通体系,形成以供销合作社商业为主体、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村民康信堂、王在佐、王克仁、康忠堂等先后办起个体商店。1984年,全村从事商业专业户有2户,从事人员3人,总收入8900元,总费用550元,纯收入8350元,上缴国家税金450元,上交集体100元,固定资产610元。其中王在佐从事商业人员1人,收入3400元,费用200元,纯收入3200元,上缴国家税金175元,固定资产200元。王克仁从事商业人员2人,收入5500元,费用350元,纯收入5150元,上缴国家税金275元,上交集体100元,固定资产410元。1986年,商业集体经营2万元,个体商户收入9万元。
1986年,集体成立饲料销售服务部,实行集体定额承包经营。1988年,饲料销售服务部人员3人,销售收入23万元,实现利润4.3万元,税金0.95万元。1991年,饲料销售服务部经理郝文兴,会计郝庆喜,人员4人,总收入3304301元,总支出3196887元,其中折旧、土地费2000元;实现利润107414元,其中上交集体共计90434元(上交集体提留50000元,超利润上交集体43054元),提取企业积累3880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20000元。1992年,饲料销售服务部总收入3128703元,其中销售药品收入578245元,销售饲料收入2401475元,销售鱼粉收入116549元;总支出3023052元,其中材料成本2857431元,折旧、土地费5000元;实现利润105651元,其中上交集体提留80000元。
1992年3月,马连沟村在村西大道与206国道交接处的西南角开始建加油站1座,占地面积3797平方米,营业室218.52平方米,加油棚100平方米,仓库395.96平方米。投资54000元,在龙口机电铆焊厂定制直径5米、体高3米、顶高0.5米、容量60立方米立式油罐5个。加油站经理康学成,会计王秉钦。是年,实现利润5万元。1993年,加油站销售总收入2640879元,其中柴油销售收入1478369元,汽油销售收入1029637元,润滑油销售收入122373元;总费用2486526元,其中柴油成本1320891元,汽油成本914288元,润滑油成本101011元,折旧费50000元;实现利润共计154353元,其中上交集体利润100000元,提取企业积累24353元;共销售柴油801171公斤,其中农用柴油192091公斤;汽油336334公斤。继康学成之后,历任加油站经理有康学忠、王在臣。1999年5月18日,马连沟村将加油站租赁给陈增发经营。2000年5月,马连沟村委和陈增发双方自愿终止1999年5月18日签订的加油站租赁合同。马连沟村委将加油站地面设施以50万元转让给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由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租赁使用,租期从2000年5月20日到2050年5月20日,共50年。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接手后,沿北院墙向西延伸65米进行扩建。
1997年,全村有商店5家。1998年,全村从事个体商户营业总收入80万元,纯收入10万元。2000年,供销合作社马连沟村代销点进行投标拍卖,但仍挂原牌子。是年,全村商业收入30万元。此后,全村商业发展比较稳定,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
第一节 商品购销
第一节 商品购销
新中国成立前,马连沟村民经商者不多,虽有个别村民经商,仅限于走街串巷做小本买卖,人称货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互助合作运动开展,对私营工商业户进行改造,私营商户逐步消亡。1957年,界河区供销合作社在马连沟村设供销合作社零售点,又称代销点,销售人员为马连沟村人,郝庆兰负责,郝庆忠任会计。此后,马连沟村及周边村村民日常生活、生产用品均由马连沟代销点供应。除棉花、布匹计划供应外,对一些货源不足的消费品,进行凭票证供应、特需供应和议价供应。1960年始,对针棉织品、肉类、糕点、香烟、肥皂、白糖等,均实行凭票证供应。一直到70年代末,商品经营由供销社垄断。
1978年后,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型流通体系,形成以供销合作社商业为主体、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村民康信堂、王在佐、王克仁、康忠堂等先后办起个体商店。1984年,全村从事商业专业户有2户,从事人员3人,总收入8900元,总费用550元,纯收入8350元,上缴国家税金450元,上交集体100元,固定资产610元。其中王在佐从事商业人员1人,收入3400元,费用200元,纯收入3200元,上缴国家税金175元,固定资产200元。王克仁从事商业人员2人,收入5500元,费用350元,纯收入5150元,上缴国家税金275元,上交集体100元,固定资产410元。1986年,商业集体经营2万元,个体商户收入9万元。
1986年,集体成立饲料销售服务部,实行集体定额承包经营。1988年,饲料销售服务部人员3人,销售收入23万元,实现利润4.3万元,税金0.95万元。1991年,饲料销售服务部经理郝文兴,会计郝庆喜,人员4人,总收入3304301元,总支出3196887元,其中折旧、土地费2000元;实现利润107414元,其中上交集体共计90434元(上交集体提留50000元,超利润上交集体43054元),提取企业积累3880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20000元。1992年,饲料销售服务部总收入3128703元,其中销售药品收入578245元,销售饲料收入2401475元,销售鱼粉收入116549元;总支出3023052元,其中材料成本2857431元,折旧、土地费5000元;实现利润105651元,其中上交集体提留80000元。
1992年3月,马连沟村在村西大道与206国道交接处的西南角开始建加油站1座,占地面积3797平方米,营业室218.52平方米,加油棚100平方米,仓库395.96平方米。投资54000元,在龙口机电铆焊厂定制直径5米、体高3米、顶高0.5米、容量60立方米立式油罐5个。加油站经理康学成,会计王秉钦。是年,实现利润5万元。1993年,加油站销售总收入2640879元,其中柴油销售收入1478369元,汽油销售收入1029637元,润滑油销售收入122373元;总费用2486526元,其中柴油成本1320891元,汽油成本914288元,润滑油成本101011元,折旧费50000元;实现利润共计154353元,其中上交集体利润100000元,提取企业积累24353元;共销售柴油801171公斤,其中农用柴油192091公斤;汽油336334公斤。继康学成之后,历任加油站经理有康学忠、王在臣。1999年5月18日,马连沟村将加油站租赁给陈增发经营。2000年5月,马连沟村委和陈增发双方自愿终止1999年5月18日签订的加油站租赁合同。马连沟村委将加油站地面设施以50万元转让给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由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租赁使用,租期从2000年5月20日到2050年5月20日,共50年。山东省石油集团招远公司接手后,沿北院墙向西延伸65米进行扩建。
1997年,全村有商店5家。1998年,全村从事个体商户营业总收入80万元,纯收入10万元。2000年,供销合作社马连沟村代销点进行投标拍卖,但仍挂原牌子。是年,全村商业收入30万元。此后,全村商业发展比较稳定,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