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材 建筑
建材 20世纪50年代前,农村民房建设所用建筑材料主要是石、砖、瓦、石灰、木材,水泥、钢材用量有限。60年代中期后,建筑材料使用量逐年增加,石、砖、瓦大都可本村解决,水泥、木材主要靠外地购进。
砖瓦烧制是马连沟村传统产业。20世纪30年代初,村民康国奎办起砖瓦场,时有人员10余人,生产青砖、青小瓦,为季节性生产。20世纪30年代末,村民康国清接手经营。1955年后,由农业合作社经营。1956年,农业社建起砖瓦场1处,场长康礼堂。1958年后,砖瓦场由生产(大)队集体经营,时有人员10余人。1962年12月,砖瓦场共有生产流动资金600元,场长宋光先,共有人员14人,其中学徒工8人。
20世纪60年代初,马连沟大队为发展副业生产,开始大量聘请外地砖瓦厂技术人员帮助马连沟进行砖瓦加工,同时签订生产合同。1963年3月,马连沟大队聘请即墨县下泊人民公社西城东大队砖瓦厂技术人员到马连沟生产大队加工青小瓦,西城东大队加工人员生活、所有使用工具都由马连沟生产大队负责,泥土由马连沟生产大队运送到砖瓦厂。青小瓦规格长0.52尺,每片价格0.018元,青小瓦当天点坯记账上盘,一个春季共生产青小瓦18万片。1963年下半年,马连沟大队砖瓦厂开始烧制盆、缸、罐等产品,聘请即墨县宋洪敬、宋进业、王林木等人帮助生产,盆、缸、罐等规格与黄县产品相同,当年烧制8窑。1964年7月23日, 马连沟大队聘请即墨县宋洪敬等2人帮助砖瓦厂加工小青瓦坯,时间从立秋起到立冬止。马连沟大队供给生活费,细粮30%,粗粮70%,菜金每人每天0.15元,时间内供给花生油1.5公斤。宋洪敬等人为窑场保质保量加工瓦坯12万片,高15厘米规格,每万片价格60元。
随着社会发展,高15厘米规格的青小瓦已不适宜市场需求,开始生产高16.1~17厘米的青小瓦。1965年初,集体砖瓦场在生产青砖、小青瓦的基础上,开始准备生产红砖、红大瓦。4月,马连沟生产大队骋请即墨县下泊人民公社西城北生产大队砖瓦场技术工人3人,其中坐轮工2人,操作工1人。时间为1965年4月21日至1965年7月1日,西城北生产大队3名技术工人要帮助马连沟大队砖瓦场生产高16.1厘米~17厘米、宽17厘米~17.5厘米红大瓦20万片,每1万片工资30元,共计600元。同时,包教徒工2人,其中坐轮工和操作工各1人,包教费120元。西城北生产大队3名技术工人生活全部由马连沟大队负担。4~5月,招远县界河粮食管理所修建粮仓2座,马连沟生产大队为其加工高16厘米以上一等小青瓦10万片,价格每片0.023元; 场技术工人3人,帮助马连沟大队烧制砖瓦。是年,砖瓦场共有人员30人,年纯收入11583元。1967年3月18日,党支部、大队管委会会议决定:砖瓦场工分,看场房人员每天4分,做盆人员每天7分,其余人员按日工记分,赶集销售人员每天6分。
20世纪70年代后期,马连沟大队砖瓦制造业开始实行责任制,由大队定产量、定收入、定报酬,实行集体承包经营。1977年,砖瓦场总收入8684元,总支出1589元,利润7095元,人员4人。1979年,砖瓦场总收入11406元,总支出2712元,缴纳税金332元,纯收入8362元。1980年, 砖瓦制造业共生产砖瓦193200块(片),总收入18041元。其中大队砖瓦场生产砖瓦160000块(片),总收入16011元;第二生产队时有砖瓦场1处,生产砖33200块,总收入2030元。1981年,砖瓦制造业总收入22871元,占全大队工业总收入的26.61%,其中大队集体砖瓦场收入15486元,第二生产队集体砖瓦场收入7385元。1982年2月,大队党支部书记郝兴仁与刘同茂签订砖瓦场集体承包经营合同,人员13人,工分报酬为总工分40000分,每人平均3070分;纯收入10000元,每人平均770元;奖惩比例,超产提40%,减产罚20%。每个工日2.5元,包括所有生产人员工分、看门人员工分,夏秋两季所有人员回生产队劳动180个工日,费用包括税金在内自负。1983年,砖瓦厂总收入6900元。1993年2月,集体在村西南新建红砖场1处,占地面积2.67公顷。由马连沟村和龙口市黄山馆镇李吉行共同合资3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24万元,流动资金6万元。由李吉行独自承包经营,承包期1993~2000年,共8年。是年,砖瓦制造业总收入80万元,为新型经济联合体经营。1994年,生产红砖1000万块,经济总收入100万元。
1995年1月3日,马连沟村委投资233212元,收回砖场使用权。砖厂有大窑1处,4135型柴油机1台,12伏电瓶1对,砖机1套,粉煤机、40千瓦电动机、10千瓦电动机、5.5千瓦水泵、发电机各1台,水库到窑场水管路1条,水池2个,配套水塔2个,烧水房、水库小房各1处,三角带4条,起落架3个,发票押金500元,电压表、照明表、三相电表各1块,共计18万元;
1996年3月6日,马连沟红砖场负责人刘广庭将1996年度红砖生产任务承包给聊城茌平县洪长乡李文忠、赵发财等人经营,双方商定从1996年3~11月止,生产成品砖800万块,价格每万块300元,超出定额每万块增加30元,完不成定额所差部分,每万块扣20元。从刨土到出窑,全部在内,不包括看砖机和开拖拉机人员,砖坯和架,发砖装车,另开工资。供水由红砖厂负责,工人工资当月结算,每月10日开工资,招收的工人至始至终完成任务,工人来回路费、临时户口办理由红砖厂负责。工人生活费由工人自理,红砖场每月补给600元做饭人员工资。是年,红砖场总收入140万元。1997年,红砖场总收入30万元。
1998年7月8日,马连沟村委将南礓窑场房屋正房18间、小房2间、南机房3间、窑顶房2间,共计25间;水塔1个,空地边界大窑南至4米道东,至上地堰下,西至石虎孙家村交界处,北至机耕道大泥坑,全租给刘永连使用,租期从1998年7月8日至2003年7月8日,共5年,年租金1500元。合同没到期停业。
历任场长有康立堂、康金琨、宋光先、刘同茂、王在智、刘广庭等。
建筑 20世纪50年代前,马连沟村建筑行业主要有木匠、瓦匠、石匠、苫匠,俗称"四匠"。沿用传统管理办法,以揽头负责下的瓦工帮头为主要组织形式。木工和瓦工揽头各一,俗称掌尺,负责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工序衔接和工活安排。凡村民建筑和修缮房屋,均募雇民间匠人,大都工兴则聚,工完则散,亦有常年以此为业者。50年代前,瓦工机具主要沿用锤子、瓦刀、錾子、泥板等传统工具;木工作业从原木制材到加工成品全靠手工操作,常用的传统工具有斧头、刨锛、锯、刨子、凿子、钻、尺子、墨斗等,主要生产门窗框、梁架及家具桌椅、板凳、箱柜等。1958年后,建筑业由集体统一经营,成立大队建筑队(俗称瓦工班子)。60年代后,瓦工工具逐步齐全,主要有锤、瓦刀、錾子、灰铲、泥板、压刀、阴(阳)角橹子、线坠、灰板、拐尺、刮杆等20余件。1961年,集体有木业组1处,人员3人,年收入508元。1967年3月18日,党支部、大队管委会会议决定:木匠每天工分11分,学徒工每天8.5~9.5分;瓦匠工分最高每天11分,最低每天10.5分。70年代后,圆盘锯、带锯、刨木机、打眼机、开榫机等木工机械先后用于建筑业。
1983年后,村民个体或联合从事建筑业人员增多,但都没有形成规模。是年,全村建筑业总收入3.2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1万元,村民自营收2.2万元。1986年,全村建筑业有木工8人,瓦工12人,外出壮工20人,建筑业总收入5万元。1987年5月,马连沟村委会投资6800元,购进250型混凝土搅拌机动1台。1990年,全村建筑业总收入12万元。1996年,全村建筑业总收入30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20万元,村民自营收入10万元。2001年,全村建筑业总收入40万元。此后,全村建筑业总收入年均保持在40万元左右。2012年,全村从事建筑业共有20人,建筑业总收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