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食品制造
马连沟村食品制造业历史悠久,20世纪30年代为鼎盛时期,但沿用手工作坊生产,工艺落后,品种单一。时有粉丝加工、豆腐加工等作坊。日军侵招后,食品业萧条。40年代末,各种食品作坊复兴,尤以龙口粉丝加工为最。新中国成立后,粉丝加工、豆腐加工发展较快。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食品工业发展停顿。70年代后期,食品工业恢复发展。80年代后,食品生产虽有所发展,均未形成规模。1994年,集体建立花生食品厂,主要从事花生烘烤及生产乳皮花生,1998年因销路不畅停业。2010年,最后一家豆腐加工业停业。
粉丝制造 20世纪30年代,马连沟村始有粉丝制造业。村民利用每年春(清明至夏至)、秋(秋分至小雪)两季农闲时节,系土法利用绿豆作原料进行制造,每百公斤绿豆可出粉丝29公斤左右。为家庭作坊式粉丝生产体制,生产方式为手工业作坊,以家庭为单位,也有人手不够者,或雇工,或采用合伙形式。粉丝生产设备有磨碎用的石磨、分离用的大木箩、盛浆液用的陶缸、漏粉用的陶盆和葫芦瓢等,粉丝晒粉在室外场院进行。凡从事制粉业户,生活水平均在村居中等以上,多饲养役畜,驴为拉磨之用,骡马驮运粉丝运往龙口港,从龙口港返回驮运绿豆。全村有宋光德、宋光发、宋林庭、宋光耀、王立林、康国清、宋凤岐等10余家进行粉丝生产。1954年,马连沟村办起互助组粉坊。1955年,全村个体粉作坊合并组建成2处联户合作作坊,每处由7~8家合股组成,人员10人左右,生产方式仍以手工操作为主,每天加工绿豆1个豆(绿豆1个豆为30公斤),两处粉坊每天共加工绿豆60公斤。粉丝生产设备没有太大改变,只是漏粉瓢不再用葫芦制作,改成了铜瓢或白铁瓢。1956年,农村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粉坊集中成为农业社所有,实行分散加工,集中经营,集体核算,统一分配。是年,粉坊销售总收入419.25元,粉坊总支出154.67元,纯收入共计264.58元。1957年,马连沟高级社加大对粉丝生产的投入,使粉丝生产能力有很大提高。是年,粉坊销售总收入2059.64元,粉坊总支出912.82元,纯收入共计1146.82元,分别是1956年的4.91倍、5.90倍和4.33倍。1958年后,粉丝由县外贸部门统一组织原料,统一安排生产,统一收购出口。20世纪60年代中期,招远县外贸部门再没有安排给马连沟生产队粉丝生产计划,集体粉坊停业。
豆腐制作 马连沟村大豆制品加工业历史悠久,以豆腐生产为主,一家一户自产自销,一直没有形成专业厂家。每年农闲时节,有的农户制作1~2包豆腐,沿街叫卖。20世纪40年代初全村有10余户从事豆腐生产,曾是辛庄集市上豆腐摊位最多的村。新中国成立后,豆腐加工传统延续。20世纪60年代中期,第一生产队由王志熙、康文堂进行香油加工。三年后,由于芝麻原料短缺,改为加工豆腐。1966年,马连沟队办豆腐坊2处,人员4人,年纯收入共计413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豆腐坊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20世纪70年代中期第一生产队豆腐坊停业。1983年后,个别村民购置机磨等设备,采用电力磨粉,手工制作豆腐。1984年,豆腐加工企业1个,人员2人,全年完成总产值8000元,实现利润5000元。2010年,最后一家豆腐加工业停业。
其他食品加工 20世纪50年代初,郝兴仁、康作荣、宋运魁等人开办芝麻糖作坊,制糖工序为蒸煮、发酵、过滤、结晶、成晶,生产的芝麻板糖销往东北三省和南方一些地区。农业合作化后,个体作坊转为队办作坊。60年代初停业。
20世纪80年代中期,食品加工业兴起。1986年,全村农户轧面条2户,做大米花1户,年收入共计5000元。1988年,全年总收入2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1万元,农户自营收入1万元,全年总支出1万元,纯收入1万元。20世纪80年代末,村民李秀春全家4人开始从事凉粉加工,销售方式为沿街叫卖或销售到邻近饭店,年均收入4000元。20世纪90年代初停业。
1993年4月29日,招远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固定资产50万元,自有资金30万元,职工人数80人,年产值80万元,主要产品为饮料、糖果制品,主要原料为白糖、蛋。1994年,集体建立花生食品厂,主要从事花生烘烤及生产乳皮花生,1998年停业。1998年8月1日,马连沟村委将原食品厂房屋35间出租给隋光仁使用,租期3年,年租金14000元。租期到期后,集体食品加工业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