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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业和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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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业和建筑业

马连沟村工业是在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较久的有粉丝制作、榨油、红炉、木业、花边加工等行业,均为家庭作业和个体手工业作坊。20世纪30年代,马连沟村私营工业主要有粉丝加工、榨油、食品加工、红炉、砖瓦烧制、花边加工、豆腐加工、木器加工等行业,主要生产方式为手工业作坊。日军侵招后,私营工业作坊多数倒闭。日军投降后,招北县政府扶持手工业生产,私营手工业作坊逐渐恢复。1947年,国民党军队进攻招远,私营手工业再次受到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私营手工业得以迅速恢复发展。此后,逐渐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基本结束。集体办企业起步于1956年,在原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基础上建立起来,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组织为生产小队所有。是年,全村个体粉丝加工作坊合并组建为2家合作作坊,参加合作组织的达20余人。建起小型青砖、青瓦场1处。全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副业共收入910.58元,占全农业生产合作社经济总收入的1.16%;其中粉丝加工收入419.25元,运输业收入491.33元;全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副业共支出545.63元,占全农业生产合作社总支出24417元的2.23%;其中粉丝加工支出154.67元,运输业支出390.96元;工副业纯收入共计364.95元。1957年,生产小队将部分手工业社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组建成农业社副业小组。是年,全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副业共收入2975.02元,占全农业生产合作社经济总收入56430.53元的5.27%;其中粉丝加工收入2059.64元,运输业收入915.38元;全农业生产合作社工副业共支出1604.05元,占全农业生产合作社总支出32757.15元的4.9%;其中粉丝加工支出912.82元,运输业支出691.23元;工副业纯收入共计1370.97元。1958年后,完全取缔了私营工业企业。到1960年,队办工业有传统的榨油、粉丝加工、红炉、砖瓦烧制、花边制作、豆腐加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和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简单的手工业加工项目,多为季节性作坊生产。是年,全大队工副业共收入3473.78元,占全大队经济总收入的3.73%;全村工副业共支出1952.14元,占全大队总支出59642.14元的3.27%;工副业纯收入共计1521.64元。
1965年,马连沟大队开始自发电,成为界河公社村级自发电全村照明的第一个生产大队。是年,队办工业主要有磨坊、油坊、砖瓦烧制、网扣绣花、草制工艺品等行业。1966年,马连沟大队队办工业共8处,共有人员45人,工业纯收入共计13538元。此后,队办工副业在生产方式上不断进步,逐步出现半机械化作业。1970年,全大队工副业总收入3159元,占全大队经济总收入的20.94%。到1975年,全大队工副业总收入增长到47943元,占全大队经济总收入的15.69%,是1960年的13.8倍;工副业总支出为19342元,占全大队经济总支出的18.27%。1977年,队办集体企业共有6个,人员61人,全年总产值56112元,总利润38123元,总支出17989元。其中工业企业共有28人,全年总产值36767元,总利润24031元,总支出12736元;副业共有33人,全年总产值19345元,总利润14092元,总支出5253元。集体工业企业中,磨坊3人,全年总产值5097元,总利润1479元,总支出3618元;草制品加工20人,全年总产值22486元,总利润15157元,总支出7329元;缝纫1人,全年总产值500元,总利润300元,总支出200元;砖瓦厂4人,全年总产值8684元,总利润7095元,总支出1589元。
1978年,马连沟大队队办企业领导小组成立,组长为党支部副书记王在君,副组长为渔业队长王在善,成员有小编厂长康信堂、林业队长王在智、大队会计王在德。大队办工业逐渐朝着专业化、正规化、机械化道路迈进,同时积极探索推行对多种经营项目实行集体专业定额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制,定劳力,定报酬,定收入,定支出,超产按比例归己,减产按比例赔偿,合理奖罚,扩大各企业自主权。私营个体工业恢复发展。1981年,全大队工业总收入85968元,其中窑场收入22871元,粮油加工收入6519元,缝纫加工收入328元,工艺品加工收入56250元,分别占工业总收入的26.61%、7.58%、0.38%和65.43%。1981年建丝织挂毯厂1处,年利润3万元。1982年秋,马连沟大队通上了长电。是年,全大队工副业总收入239600元,占全大队经济总收入的29.58%,其中工艺品加工收入132714元,占工副业总收入的55.39%;全大队工副业总支出102076元,占全大队工副业总支出372051元的27.44%。
1983年,马连沟大队建立汽车大修厂,从业人员15人。此后,大队集体的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和工业项目,仍采取集体专业定额承包的办法经营。同期,民营经济开始起步。1984年,全村共有集体工副业项目4个,人员共有73人,占地总面积114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883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32500元,净值95100元;全年完成工副业总产值293000元,实现利润91000元,上交集体提留款42900元,企业自留资金3500元。其中机械制修企业1个,人员共20人,全年完成总产值130000元,实现利润40000元;食品加工企业1个,人员共2人,全年完成总产值8000元,实现利润5000元;交通运输企业1个,人员共1人,全年完成总产值51000元,实现利润21000元;工艺品加工企业1个,人员50人,全年完成总产值50000元,实现利润25000元。1985年,全村工业总收入227258元,占全村经济总收入元的16.85%,其中砖瓦厂收入6900元,农产品加工收入7000元,机械制修收入2万元,缝纫收入2000元,工艺品收入8.8万元,编织业收入6500元。
1986年,全大队工副业总收入共计1097500元,其中农产品加工收入5000元,汽车大修厂收入60万元,工艺品收入22万元,其中地毯厂收入13万元,工艺品2万元,农户对外加工鱼网7万元。此后,私营个体工业发展加快,引入租赁、兼并、拍卖机制,采取村办民营政策,鼓励个体户创办民营企业,民营工业企业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并开始向各个领域延伸。村党支部、村委会每年对集体属各企业负责人下达责任考核目标,加强对集体企业的领导管理。1987年2月,招远县马连沟玻璃工艺品厂成立。是年,马连沟村办工业企业共4个,人员共50人,全年完成总产值82万元。1988年,全年完成总产值175万元,销售收入119万元,实现利锐6.65万元,均为村集体经营。1990年,全村工业总收入730万元,占全村经济总收入元的52.14%,其中村集体工业收入716万元,民营工业收入17万元;工业总收入中,农产品加工收入520万元,机械制修收入80万元,工艺品加工收入16万元,编织业收入5万元,工业品加工收入90万元。
20世纪90年代,集体和民营工业企业壮大发展。1993年,全村共有企业11处,年总收入7800万元。1993年,家庭承包经营收入40万元,农民家庭经营商品性工业收入20万元。1994年,建立花生食品厂,主要从事花生烘烤及生产乳皮花生。同年,建砖瓦厂1处,年生产红砖1000万块。1996年,建起饲料加工厂1处,年加工预混饲料1万吨。是年,村办企业固定资产总额为600万元,全村工业总收入4174万元,占全村经济总收入的40.68%,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2162万元(其中村民承包集体企业收入392万元),民营工业收入2012万元;工业总收入中,砖瓦厂收入140万元,均为村民承包集体企业收入;农产品加工收入3750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收入1750万元,民营加工收入2000万元;机械制修收入200万元,均为村民承包集体企业收入;民营工艺品收入50万元;工业品加工收入52万元,均为村民承包集体企业收入。1985年后,马连沟村确定以养殖业为发展经济方向,至1990年发展成为全市第一个养殖专业村,工业项目相对发展缓慢。2008年,马连沟村建成电气化村,为全市45个电气化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