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禽类养殖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禽类饲养主要有鸡、鸭、鹅,均为散养,以产蛋为目的,禽的品种为本地土品种。在禽类养殖中,鸡的饲养量相对多些,鸭、鹅饲养量相对较少。鸡的饲养主要是蛋鸡,户养多者8只~10只,少者饲养4只~6只,部分农户不饲养,村民积攒鸡蛋到集市上销售,换取日常零用钱。1949年,全村鸡的存养量为606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农户将鸡蛋销售给国家。1956年,全农业合作社鸡的存量下降到453只。1959年,全大队鸡的存养量为215只。20世纪60年代,鸡的存养量维持在350~400只之间。70年代,禽类养殖恢复发展。1975年,全大队鸡的存量为420只,鹅存养量为80只,均为社员私养。
1976年,大队集体开始发展肉用鸡养殖,鸡场在原水貂场的基础上建成(俗称北鸡场),当年初具规模,场房27间,养殖业人员8人,年出栏肉用鸡1万只。1977年,全大队社员鸡的存养量为709只,鹅存养量为37只。1978年,大队集体在肉用鸡养殖场内配套电孵化设备1套,建成电孵化厂。是年,全大队养鸡业总收入16593元,占全大队畜牧业总收入的95.89%;全大队养鸡业总支出11893元,占全大队畜牧业总支出的94.31%。马连沟大队探索对畜牧业项目实行集体承包经营,养殖企业定劳力,定报酬,定收入,合理奖罚,由饲养者自己管理经营。1979年,肉用鸡养殖场实行集体承包经营,全年定养鸡7000只,实际饲养量11722只,超出4722只,总收入36738元,总支出26494.17元,净收入10244元。按包产任务7000只、纯利5600元,应记工分37500分。超出任务部分4644元,按50%奖励现金2322元,按每工日1.50元计工分15400分,两项合计共为52900分,全年产出鸡肉9600公斤。
1980年后,村集体养鸡规模不断扩大,开始出现饲养专业户,推广大棚养鸡、笼养及配套技术,种鸡、蛋鸡和肉食鸡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一家一户散养禽类逐渐减少,几趋绝迹。1981年3月1日,马连沟生产大队对集体养鸡场和孵化厂制定生产目标责任制。养鸡场定人员20人,全年养肉用鸡2万只,每只按纯收入0.75元计算,共计15000元,定工分5万分,平均每个工日(10分)3元,超产值按40%提现金,减产按20%扣罚,折扣工分。孵化厂定人员3人,全年孵鸡5万只,纯收入2000元,每天按13分计算,6个月计工分7000分。是年,全大队养禽业总收入162842元,占全大队畜牧业总收入的98.49%;其中大队集体养鸡业收入148063元,占全大队养禽业总收入90.92%。1982年2月,大队党支部书记郝兴仁与康金琨签订养鸡场集体承包经营合同,定人员22人,定报酬总工分为60000分,每人平均2730分;定纯收入15000元,每人平均680元;每2.5元记10分,定养鸡3万只,每只纯收入0.5元,费用雏鸡每只按0.45元计;奖惩比例为超产提40%,减产罚20%,超产部分厂委会从中提出3~5%,其余按工分分配。同时,大队党支部书记郝兴仁与郝林玉签订孵化厂集体承包经营合同,定人员4人,定报酬总工分为11520分,每人平均2880分;定纯收入5500元,每人平均1375元;定孵雏8万只,每只0.07元,定任务5500元,不包括费用,每工日4.77元,全年实干8个月,奖惩比例为超产提40%,减产罚20%。
1983年后,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中解脱出来。党支部一班人先后到莱州、诸城、寿光等地参观学习,根据马连沟村特点,确定了养殖致富这条路子。是年,大队建起种鸡场,共有人员6人,其中饲养员5人;房屋100间,种鸡存养量1518只,其中种公鸡270只,种母鸡1248只。饲养员王秉钦饲养317只,李竹君饲养365只,康玉玲饲养402只,康金菊饲养217只,刘军秀饲养217只。1984年6月,村集体和招远县外贸公司签订年销售肉用鸡3万只合同,县外贸公司每3万只鸡售给马连沟平价小麦5000公斤、每万只鸡提供无息贷款7000元。马连沟村集体肉用鸡种鸡养殖场初具规模,年实现饲养"星布罗"良种鸡孵化、育肥配套、自给自足3万只以上,鸡场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建筑面积222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0000元,净值17500元,全年总收入95000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36.54%;全年总费用28000元,占全村畜牧业总费用的16.19%;全年纯收入37000元,上交集体提留7000元,职工工资28000元,年末人员20人。是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235000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260000元的90.38%,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200000元,农户经营收入35000元,分别占全村养鸡业总收入的85.11%和14.89%。
1986年,集体投资40万元,扩建北鸡场,扩建面积1.27公顷,其中主体建筑面积0.48公顷(4770平方米),院落占地面积0.79公顷。6月,马连沟村与招远县外贸公司合资100万元,其中县外贸公司投资20万元,其余款项由马连沟村筹集,在村南建设招远县外贸公司贸农联营种鸡场1处(俗称东鸡场),占地面积2.33公顷,建房120间,其中生活区、厕所共30间,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当中鸡舍4500平方米,饲养规模1.5万套。是年,马连沟党支部、村委会对饲养祖代鸡(青年鸡)报酬标准制定目标责任制,饲养祖代鸡(育雏期50天不在内)从1986年3月10日起到6月30止,定成活率93%,死亡超出7%,每只鸡按4元作价,同奖同罚;在指标内死残鸡处理残值归饲养员收入,超出指标死残处理残值50%归饲养员抵顶罚款,50%归集体所有;定工资,饲养青年鸡3~6月份,每天2.50元;定药费,按这批鸡综合用药数,每只上下浮动10%,不计算奖罚,超出10%之外,同奖同罚;饲料集体统一控制,按实有鸡供给,不计算奖罚。1986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230000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81.56%;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210000元,农户经营收入20000元,分别占全村养鸡业总收入的91.3%和8.7%。全村养鸡业中,村集体种鸡场孵雏鸡20万只,收入12.5万元;产鸡蛋105435枚,收入5.27万元。联营鸡场产蛋3万枚,收入1.8万元;处理淘汰鸡收入1.43万元。农户260户,每户平均养鸡5只,每只年产蛋100枚,年每户产蛋500枚,每枚0.15元,年计75元,全村农户养鸡收入共计2万元。
1987年8月,马连沟村委会投资55万元,动工兴建村南种鸡西鸡场,建房屋共计120间,其中生活区、厕所共计30间,种鸡总存养量为1.5万套。至此,村集体3处种鸡场所产种蛋除村里养殖使用外,还销往鲁西南地区。1988年6月,扩建北鸡场,位于烟潍公路北、界河西岸、原肉食鸡鸡场北侧河滩地,建房屋共计60间1080平方米。是年,马连沟村投资50万元,在村南建起肉用鸡种鸡养殖场1处(俗称南鸡场),占地面积2.33公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房135间,其中鸡舍120间,种鸡饲养规模1万套,年产值 60万元,年实现利润17万元,纯利15万元。
1990年,集体投资60万元,在村南建起笼养蛋鸡场1处,并引进蛋种鸡自繁自养,蛋鸡存养量2万只,当年鸡场总收入285839元,实现利润114503元。投资40万元,从北京市平谷县引进2套电脑控制巷道式孵化设备,代替原来箱式孵化机,年获利280万元。3月,东鸡场与县外贸公司联营合同到期,由村独立经营。是年,党支部、村委会对集体鸡场和电孵厂实行集体承包经营方式,统一制定生产目标责任制。东鸡场由郝文选等集体承包经营,场房、设备固定资产总值50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全年共向集体上交承包款8万元,其中利润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5万元。合同规定,工人工资每人每年平均1600元,厂长为2400元,技术员2000元,会计、保管各1700元,其他人员1500元;超利润分配办法,超利润部分村集体得70%,厂内得30%,厂得部分中提取积累30%,奖励厂长30%,奖励技术员15%,奖励会计10%,奖励保管、出纳5%,其余场长分配;减利润处理办法,减利润部分村集体承担80%,厂内负担20%。色蛋规定每枚0.8元,白蛋每枚0.1元;饲料最高限价为玉米面每公斤0.8元,占65%;豆饼面每公斤1.42元,占17%;麸皮每公斤0.64元,占9%;加工成混合饲料后,平均每公斤0.906元。场内保持产蛋鸡饲养量1万只,承包期1年。北鸡场由康学忠等集体承包经营,村集体提供场房、设备、鸡苗、资金,全年共向集体上交承包款4万元,其中利润2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人员20人,工人工资每人每年平均1400元,厂长为2400元,每饲养1万只雏鸡支付工资3500元,鸡粪归果园,每只雏收费0.05元,场内无权处理;超利润分配办法,超利润部分村集体得70%,厂内得30%,厂得部分中提取积累30%,奖励厂长30%,其余40%场长分配;减利润处理办法,减利润部分村集体承担90%,场内负担10%;场内负担部分,场长占30%,其他人员占40%,由上年提留中支付30%,承包期1年。西鸡场由康学成等集体承包经营,场房、设备固定资产总值50万元,流动资金25万元,全年共向集体上交承包款13万元,其中利润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5万元,人员共有26人,工人工资每人每年平均1600元,厂长为2400元,技术员2000元,会计、保管各1700元,其他人员1500元;超利润分配办法,超利润部分村集体得70%,厂内得30%,厂得部分中提取积累30%,奖励厂长30%,奖励技术员15%,奖励会计10%,奖励保管、出纳5%,其余场长分配;减利润处理办法,减利润部分村集体承担80%,厂内负担20%。色蛋规定每枚0.8元,白蛋每枚0.1元;饲料最高限价为玉米面每公斤0.8元,占65%;豆饼面每公斤1.42元,占17%;麸皮每公斤0.64元,占9%;加工成混合饲料后,平均每公斤0.906元,场内保持产蛋鸡饲养量1万只,承包期1年。王在智等人继续集体承包管理经营电孵厂,在原有的厂房、设备的基础上,村集体保证供给种蛋180万枚,年上交集体利润35万元,力争40万元;提取财产折旧费6万元、土地费1000元。人员11人,人均工资2540元,厂长2400元,会计、电工各2000元,出纳1600元,看机器人员1500元。超利润分配办法,每超1万元利润奖1000元,40万元以上每超1万元,奖2000元,其中奖励厂长30%,奖励厂委会30%,奖励其他人员40%;减利润处理办法,利润每减少1万元,扣工资500元。是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51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8.82%;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436万元,农户经营收入74万元,分别占全村养鸡业总收入的85.49%和14.51%。
1994年3月到1995年2月,马连沟南种鸡场以每枚蛋1.60元的价格,向新泰市翟镇柳家庄提供种蛋24万枚,种蛋的受精率85%。是年,马连沟东种鸡场以每枚蛋1.50元的价格,向济宁市盛庆孵化厂提供种蛋40万枚;向寿光市外贸第二种鸡场提供种蛋50万枚。
1995年,马连沟村委会对种鸡场、孵化场进行集体经营达标管理,采取超利润奖励和减产扣罚的办法。定利润指标,东鸡场全年上交集体集体利润30万元,西鸡场上交29万元,南鸡场上交14万元,孵化厂上交50万元,共计123万元。定固定资产折旧费,东鸡场5万元,西鸡场5万元,南鸡场2.5万元,孵化场6万元。定工资,各场(厂)完成上述利润指标,管理人员工资每年每人平均5000元,即东鸡场2万元,西鸡场2万元,南鸡场1.5万元,孵化厂2.5万元。奖罚办法,超出核定利润10%,提高工资30%,超出20%,提高工资40%,超出利润30%,提高工资50%,超出利润40%,提高工资60%,超出利润50%,提高工资70%,超出利润60%,提高工资80%,超出利润70%,提高工资85%,超出利润80%,提高工资90%,以后每超利润10%,提高工资5%,上不封顶,完不成利润每少完成1%,扣罚工资0.5%。是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3661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4066万元的90.04%,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2266万元,农户经营收入1395万元,分别占全村养鸡业总收入的61.9%和38.1%。
1996年,将饲养肉用鸡场改为种鸡场。到1997年,集体先后建起肉用鸡种鸡养殖场4处,存养量5.5万套;蛋鸡养殖场1处,存养量4万只;孵化厂1处,年孵化雏鸡500万只。集体年养鸡纯收入达300万元。同期,农户大棚养鸡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1997年,全村养鸡专业户达到80 户,占总户数的34%,养鸡大棚达到40个,年出肥肉食鸡60万只,人均增加收入1000元。其中康金吾养殖肉用鸡出栏量2万只,刘云敬养殖肉用鸡出栏量1.2万只,康金荣、刘君平、郝兴信、刘刚起、刘斌强、刘智安、刘云秀、康金林等养殖户各出栏肉用鸡1万只,王文正、郝庆彬、刘学魁等养殖户出栏肉用鸡各0.8万只,刘同光、康作林、刘胜魁、刘忠仁、刘永刚、宋洪起等养殖户出栏肉用鸡各0.5万只。全村养殖业固定资产1200万元,养殖业纯收入350万元。与养鸡业相配套的还建起万吨预混饲料加工厂1处,养殖业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马连沟村成为全市最大的养鸡专业村。
2000年4月18日,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下属养殖场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招远市马连沟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在君,总经理宋桂月。公司下辖养猪场、南鸡场、东鸡场、西鸡场、蛋鸡场和孵化厂,企业资产总额8641159元,总负债为405081元,净资产为3492114元;改制后企业股本总额为2793696元,每50000元为1股,共计55.87股。是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968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6.8%。
到20世纪末,蛋鸡品种先后引进莱克航、寿光、星杂288、星杂579、罗斯、希塞斯、海塞克斯、京白、海兰等,肉用鸡品种先后引进伯劳克、星布洛、罗曼、艾维茵、艾拔益加等。
2002年,招远市马连沟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成立,集体投资300万元,在北鸡场东建成养殖规模4万套种鸡场1处。公司被定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化示范项目畜禽良种扩繁基地。是年,全村鸡存养量为14.8万只,其中种鸡存养量13.6万只,蛋鸡存养量0.7万只,肉用鸡存养量0.5万只,年产鸡蛋10万公斤,年禽肉产量2.3万公斤;全村养鸡业总收入1100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6.49%。
2004年,全村鸡存养量为16万只,年产蛋量12万公斤,年出栏肉用鸡30万只;全村养鸡业总收入1120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6.55%。2005年,全村鸡存养量为12万只,年产蛋量135万公斤,年出售肉用鸡8万只,出售肉用鸭2万只。2006年上半年,养鸡专业户鸡存养量为7.7万只,其中蛋鸡存养量6万只,蛋鸡产蛋量27.6万公斤;肉用鸡存养量1.7万只,肉用鸡出售量为3.4万只。其中王在庆、宋洪尚蛋鸡场存养量各3万只,产蛋量分别为15.3万公斤和12.3万公斤;苏安林、李建国、刘彬强、刘云秀、魏北君肉用鸡养殖场各存养量0.3万只,各出售肉鸡0.6万只;刘云敬养殖肉用鸡存养量为0.2万只,出售肉用鸡0.4万只。
2007年,全村鸡存养量为14万只,其中养殖公司存养量12万只,农户存养量2万只,年出售肉用鸡4万只,均为农户出售,有禽类养殖大棚8个,占地总面积0.5公顷;全村养鸡业总收入1157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4.84%。据2008年9月15日统计,马连沟村养鸡单位5个,其中集体1个,规模养殖农户4个;全村鸡存养量为14.8万只,其中养殖公司存养量为12万只,农户存养量2.8万只,年出售肉用鸡1.5万只;养鸡专业户王在元种鸡存养量1万只,王在庆种鸡存养量各0.8万只,宋洪尚蛋鸡存养量为0.7万只;李建国肉用鸡存养量0.3万只,出售肉用鸡1.5万只。
2010年,全村养鸡业总收入1220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3.85%。2011年,马连沟村养鸡单位有6个,其中村集体1个,股份制1个,规模养殖农户4个。全村鸡存养量为17万只,其中养殖公司12.3万只,农户4.7万只,年产鸡蛋10.5万公斤。鸡存养量中,种鸡存养量16.3万只,蛋鸡存养量0.7万只。养鸡专业户王在元种鸡存养量1万只,王在庆种鸡存养量0.8万只,宋洪尚蛋鸡存养量为0.7万只,刘军生种鸡存养量2万只。2012年,马连沟村养鸡单位有12个,其中村集体1个,规模养殖农户11个;种鸡存养量20万套,其中集体存养量13万套,农户存养量7万套;全村养禽总收入12250万元,占全村畜牧业总收入的93.51%。
马连沟村历任养殖场长有刘广庭、康作荣、宋桂月、康金琨、王在臣、康学忠、郝文亮、王在智、郝文选、康学成、宋洪文、刘君魁、王在庆、郝绍英等。
附 1995年种鸡场、孵化厂目标管理责任书
马连沟村委决定1995年对种鸡场、孵化场进行集体经营,达标管理超利润奖励和减产扣罚的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定利润指标。东鸡场全年上交利润30万元,西鸡场上交29万元,南鸡场上交14万元,孵化场上交50万元,共计123万元。
二、固定资产折旧。东鸡场5万元,西鸡场5万元,南鸡场2.5万元,孵化场6万元。
三、资金管理。以各场、厂占用资金额计算利息,月息额(不包括固定资产)。
四、定工资。各厂完成上述利润指标,管理人员工资,每人平均5000元,即东鸡场2万元,西鸡场2万元,南鸡场1.5万元,孵化场2.5万元,具体到人,各场自定。
五、奖罚办法。超出核定利润10%,提高工资30%,超出20%,提高工资40%,超出利润30%,提高工资50%,超出利润40%,提高工资60%,超出利润50%,提高工资70%,超出利润60%,提高工资80%,超出利润70%,提高工资85%,超出利润80%,提高工资90%,以后每超利润10%,提高工资5%,上不封顶,完不成利润每少完成1%,扣罚工资0.5%。
六、种蛋作价。标准蛋受精率达85%为标,死态以2.5%为标,超出由种鸡场负担。因责任事故,有责任方负担。蛋价仍按雏鸡出售价为依据,雏出售完,结算账目。实体价如下:雏鸡一元以下含一元,每个蛋0.7元,1.1元-1.5元,按雏鸡价65%,1.6元-1.9元按雏鸡价60%,2元-2.4元按雏鸡价55%,2.5元含2.5元以上按雏鸡价50%,各档次出现差数,原则随高价计算,多余种蛋由孵化场统一处理,种鸡场按拉蛋时间到出雏结账,孵化场是否上孵或外卖,价格高低都以雏鸡标价算账。
七、雏鸡价格。对内公开原则,孵化场制定价格存账,保留有关人员后查权利,出现问题,按比例统算。
八、财务管理实行规定。内部管理办法由各厂自控,但不能违背村委规定。
马连沟村委会
199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