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事 东良村虽然自古邻近交通要道,但地处两县交界,不是大津要邑,极少有部队驻防,所以历史上没有重大意义上的战事。建村以前历史湮灭不彰,战士无考。但当时齐师灭莱,东良是必经之地。东莱军兵剿灭洪门寺,是发生于东良境内的主要战事,但只有传说佐证,无书面资料可考。朝代兴替,历代皆有战火蔓延至东良,明清时设东良海口巡检司,可见东良海域的地理位置之重,至后海口久湮,巡检司移至黄山馆。及至清末,民间起义众多,东良村修建圩子,当时的地主武装曾数与东征之捻军交火,但捻军只是路过,未发生重大战事。
1927年,招远先后暴发红枪会和无极道农民运动。当年春天,红枪会百余人到东良,到村会要粮款。
1933年春天,日本军舰在海上朝东良村方向发射5发炮弹,由于没有轰炸到村庄,故未造成重大损失,落在村南头南门里一场院的一发未响,被当时抗活的刘同山抱着扔至村南原家茔的枯井里。
抗日战争时期,在东良邻近的黄山馆、洼子、侯家等地建有炮楼。日伪军经常到村要粮要款,东良村民经常被逼摊工给鬼子修路、修炮楼,刘朋聚曾经被二鬼子打了一枪,跳到井里躲过难。东良村抗日自卫队成立后,配合区中队战士,经常袭扰附近日伪军,共产党领导民众晚上挖公路,破坏敌人交通。
1947年9月中下旬,国民党重点进攻胶东,国民党军队和还乡团驻黄山馆,按时到东良抓人抢掠。当时,区里布置各村在给敌人送给养时,将米面里放上毒药氰化纳(百姓称做氰酸钾锂),驻黄山馆之敌中毒后到东良村"洗疃",抗活的刘同山奉命到大宋家请来区中队,在湖汪和东良交界处与还乡团交火,还乡团被打回黄山馆,村里没有受到重大损失,但东良村有3名在村外干活的村民被还乡团打死。11月3日,国民党军队撤出招远,败退龙口、黄城和黄山馆。12月7日,北海主力部队收复黄县城,解放黄山馆。
民兵活动 武器装备和保管 抗日战争时期,东良抗日自卫团刚刚成立,在民间收集大刀、长矛、棱标、红缨枪、棍棒等器械及民间散藏的土枪、抬杆、鸟枪、土炮,上级也配发过自制手雷、地雷、手榴弹等。解放战争时期,民兵武器装备有了一定的改进,武器装备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和长矛,上级也配发过手榴弹、地雷等。战争年代,为适应当时客观环境和作战的需要,民兵武器由个人随身携带,严加管护。
建国以后,民兵武器装备逐步更新,主要由上级配发,先后有了1953式马步枪、1956式半自动步枪。到20世纪70年代,东良民兵有38式步枪12支,50式冲锋枪4支, 53式转盘机枪1挺,12.6mm水压重机枪1挺及少量战备弹等。1973年前,民兵武器仍由个人保管。1961年1月,进行重点地区基干民兵整组,清查与调整民兵武器,对掌握武器的民兵进行审查,由村党支部提出意见,经公社党委与县人民武装部审查批准,登记颁发枪证。民兵武器掌握在政治可靠的民兵个人手中,持枪民兵对武器有保管保养的义务和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1973年开始,民兵武器由个人保管逐渐转为民兵连队集中保管。在民兵连里有装备仓库,设立一橱(枪橱、架),两箱(子弹箱、工具箱)、三表(持枪民兵、武器检修、领取物资登记表)、四制度(武器擦拭、检查、使用、兵器知识学习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除民兵训练和执行任务外,一般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武器。
1975年民兵营成立之后,因积极参加县里的大型活动,表现突出,知名度高,加之靠海、地理位置重要等原因,烟台军分区为东良民兵营配发新武器,全新的63式自动步枪30支,60mm迫击炮3门,40mm火箭筒3具,加强对空、海的作战能力。东良民兵营口制定枪支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枪口不准对人,动枪先验枪,枪弹不能共同存放。夏季对枪支定期进行保养擦拭,固定日子擦枪,安排人员轮流擦试。1977年,民兵连武器室开展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腐烂变质的"四无"活动。保管员开展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的"四会"活动。东良村历年武器保存完好率100%。20世纪80年代初,对民兵组织和军事训练进行调整改革,民兵武器布局也随之调整。1982年9月始,民兵连武器全部集中界河公社人民武装部统一保管。1985年起,民兵武器逐步由乡(镇)集中保管改为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封存保管。
民兵训练 在战争年代,民兵主要通过打仗提高作战本领。民兵训练主要采取劳武结合的方法进行。民兵小队长由县大队、区中队代训,民兵中队长由军分区轮训。训练项目以提高射击、投弹、爆破与埋地雷等项技术技能为主,提高战术为辅。1945年冬季,民兵经过整组,开展冬季练武,县、区组织民兵检阅、会操。1946年,开展冬季练兵,主要是练习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等。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兵积极开展"反蒋保田"、参军参政、远征支前等政治、军事相结合的实战训练活动。民兵一手拿锄、一手拿枪,一边生产、一边练武。主要是开展小型的军事分散活动,也有集体练武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民兵组织不断发展,军事训练也不断加强。对18~30岁已参加民兵的男青年进行义务军事训练。县、区组织训练站到乡民兵训练点集训民兵。主要利用冬闲季节训练,一般为10天。另在生产空隙的业余时间,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开展群众性的练武活动。训练内容:主要进行步枪、轻机枪射击、手榴弹的使用、保管,侦察、警戒、防空、单兵攻防、"三防"等技术战术课目。1964年,县武装部对全县武装基干民兵连、排干部及沿海三线和内地重点地区的基干民兵进行普训,东良村在范围民兵全部参加训练。
1973年后,按照民兵训练纲要,4年一个周期。1976年,全县举办3期民兵干部和骨干军事训练班,东良村民兵连长、轻机枪手和迫击炮手、火箭筒射手参加集训。民兵营长每年参加县里的集训,训练内容有应用射击(手中武器对换隐显目标)、投弹(向壕内)、打坦克、地雷爆破,战术(步兵班进攻)、三防教育等。除参加县里的统一训练外,东良民兵一般一年搞3~4次民兵训练,在海边、场院等开阔地段,每次大约60余人参加,主要训练科目有投弹、刺杀、体能训练等。经常安排民兵进行射击训练比赛,民兵整体射击水平很高,比较突出的有刘尊贤、刘书田、张伟杰等。平时在战备训练中排名次、比成绩,对训练成绩优秀的安排其在村里担任重要职务、重要岗位上担任技术员等。1977年,莱阳26军侦察连在东良村驻军,与东良民兵营大比武,练射击,东良村民兵营副营长刘尊贤以一比十,取得胜利。招远县武装部经常组织全县的民兵连长集中训练,每次都由刘尊贤担任教官,连续6年。
1981年,县武装部对训练体制进行改革,改为2年一个周期,缩小范围,减少人数,精简内容。本着劳武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因地制宜地进行训练。1983年始,按训练大纲每年训练15天。1985年后,大抓预备役训练工作,突出训练重点,东良村预备人员全部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训练,经县考核,取得了总评优秀的成绩。
90年代,民兵训练的主要人员是预备役人员、基干民兵、民兵干部、应急分队等。1991年,民兵连长刘典国参加了理论函授训练。1993年7月,基干民兵刘典国代表镇队参加全市组织的射击比赛,荣获射击第二名。刘典国参加市民兵连长集训,成绩优秀。是月,市人武部和镇人武部组织东良村民兵打靶训练,参加人数预备役战士24人,应急分队12人,基干民兵60人,射击内容分为手枪和步枪,成绩良好。8月,刘刚阳、刘延宁、刘长兴、刘绍辰、刘永利参加全市民兵集训,4人优秀,1人良好。1994年,全体民兵参加济南军区对民兵统一进行的国防知识考试,总评成绩优秀。1997年起,民兵训练着重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干部的训练,东良村民兵组织每年按照上级武装部下达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参与训练。
民兵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东良民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的主要作用和任务是站岗放哨、传递情报、侦察敌情、防特除奸、维持治安、保护生产、看押地富、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新中国成立后,东良民兵在镇反、护路、护线、护库、保卫重要目标、加强对空、对海监视、协助公安部门看管犯人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突击队。20世纪60和70年代,东良民兵在生产方面积极参加挖机井、整地、道路修筑,配合好三秋三夏粮食的抢种抢收工作;治安方面,配合好农业生产时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安排10人,2人一班,24小时轮流值班,杜绝了重大火灾和偷盗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村民的财产安全,为本村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民兵建立值班制度,有专门值班室,安排民兵每天晚上值班,要坚守岗位,按时按点,不得擅自离岗。每年秋天组织民兵搞生产,编果筐子、拾草、割条子等,抓收入为日常办公准备经费。定期对民兵进行学习培训,并进行业务考试。东良民兵营管理规范、积极开展民兵工作,参加重大活动,表现突出,多次被烟台市、招远市业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1975~1979年,连续5年被评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1978年冬,东良村民兵营被县武装部评为先进民兵营,奖励一支军号。
80年代,建立民兵之家,每周三、六开放,时间是18:30~21:30。在民兵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成立义务帮工队、义务服务队、学雷锋小组,争做好人好事。每季度一次政治学习,教育民兵争做四有民兵。先后涌现出见义勇为好民兵16人,民兵为灾区捐衣物8000多件,捐款4万多元,为希望工程捐款3万多元。组织16人组成的夜间巡逻小分队,几年来抓获盗窃分子7人,配合公安部门破获各类案件11起。组织成立民兵突击队,在企业成立民兵岗、突击队,先后无偿加班抢修机械4000多小时,民兵岗的产品成为企业内部免检和质量信得过产品,仅降能耗一项,每年为企业节约费用4万余元。1985年开始,在青年民兵中开展争当青年科技户、商品生产专业户和勤劳致富能手竞赛活动,组织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户、一连带一村"奔小康、手拉手扶贫工程和民兵富民工程活动,促进全村经济发展。80年代获得县级民兵工作先进单位1次,先进民兵连5次。
90年代,建立总结评比制度、例会制度、政治教育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每年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全村治安巡逻工作,配合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并留有记录。如1993年1月组织学习兵役法,4月由镇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学习射击知识,8月学习民兵在新时期的重要性,12月30日研究制定民兵工作规划图,制定措施:发现敌特和犯罪分子时,立即报告上级业务部门和村委,组织民兵围歼,组织民兵分区巡逻,搞好重点目标的防护,发生自然灾害时,发挥民兵作用,组织群众转移,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还成立学雷锋领导小组,指导员任组长,连长任副组长,各排长为成员,好人好事活动常抓不懈。对军属实行"四优二减免",优先调整承包土地,优先整地播种,优先解决水肥,优先安排收割,减少义务工,减免提留。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1991年春节,组织青年民兵进行篮球和棋类比赛,象棋比赛第一名王卫全,军棋比赛第一名刘少连,篮球比赛第一名合线厂队,第二名村委队,第三名食品厂队。1992年6月24日组织民兵秧歌队参加镇政府首届华侨节,八一组织民兵进行军事知识竞赛。
1991年,烟台警备区副司令员曹可希在县人武部领导陪同下,到东良村民兵连检查指导工作,民兵连指导员刘世武做了全面汇报,首长对东良村民兵工作给予表扬。1993年,东良民兵连被招远市武装部评为先进民兵连。1994年,连队被市镇两级评为先进连队,烟台警备区对东良村民兵工作进行全面考察后作出高度评价。全村民兵充分发挥卫士作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在集体经济主战场唱主角,58名民兵被村两委评为先进工作者,2名被上级评为先进工作者。成立助耕队2个,学雷锋小组5个,义务为群众办实事208件。在民兵训练工作中,有4人被评为招远市训练标兵。1993~1999年,民兵连主要负责人刘典国连年被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评为先进民兵干部。1993年,县武装部在农村青年民兵中总结推广北栾家河村发展蔬菜大棚、东沟子村佛手瓜种植等做法。1996年东良民兵刘英明被评为全市十大蔬菜状元。1994年后,先后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爱心助残、尊老敬贤等活动。
2000年后,民兵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每年春节期间召开拥军优属会议,麦收期间召开三夏工作会议,汛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议,雨季召开造林工作会议,冬季召开征兵动员会议,年底召开总结表彰会议。2000年对全体民兵进行了3次政治教育,第一课《牢固树立国防观念,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第二课《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为实现跨世纪奋斗目标贡献力量》,第三课《回顾建国50周年光辉历程,坚定对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2003年,对民兵公开授课4次,第一课战备和革命传统教育,第二课计划生育条例学习,第三课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第四课国防教育。民兵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村两委领导下,发挥带头作用,争当突击队,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00年,在治安保卫方面,抓获犯罪分子2人。民兵连被评为招远市先进民兵连,评选出先进排1个,先进班1个,先进个人3名。2002年评选出先进排1个,先进班2个,先进个人6名。2003年春节,全体应急分队成员夜间参与巡逻,从初一到十五,为村民过好春节做出贡献。治安人员每年集中训练一次。2002年训练5天,2003年6天,2004年7天。开展经常性活动,以2003年为例,春节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和帮助五保老人活动,组织文艺宣传队和秧歌队在村内演出;2月,组织民兵和企业进行篮球比赛;5月对治安巡逻人员进行6天的培训;6月3日,对18岁以上青年进行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八一组织民兵预备人员观看国防教育片,十一组织观看抗日战争片;12月30日,组织民兵总结一年来的工作。
2000年,2001年、2006年、2008年、2009年,东良民兵连被招远市武装部评为先进民兵连,2004年被招远市武装部评为民兵连"部、家、室"建设先进单位。民兵连长刘典国本人2000年至今连年被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评为优秀民兵干部。
兵役和征兵 国民政府时期,军阀割据,肆意扩充军队,招募告示遍于各地,东良村此期亦有穷苦百姓视投军为谋生出路,应招入营。1936年,国民政府推行"训练壮丁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35岁的健康男子,除公职人员、外地就业、服过兵役和已受过军训者外,均应参加为期3个月或1年的军事训练,期满后编入国民兵役簿,听候调遣。东良当时符合条件者参加八区乡农学校组织的兵丁训练。"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各级地方政府打着抗日救亡的旗号,采取群众武装逐次升级和征召青年参加军队的办法扩大队伍。正常征兵不足以解决兵员需要,则实行强行"要兵"。至国民党军队彻底退出招远,东良村有少数青年投身国民政府军队,亦有个别被抓壮丁。当时在招远活动的国民政府军队,主要有别动部队直属三中队第四十梯队焦慎卿部、别动部队第四十八支队徐淑明部、别动总队独立第二游击大队冷仙洲部,纪律不严,经常扰民,不少兵丁沦为兵痞。
"七七事变"以后,境内各级共产党组织和爱国人士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为挽救国家危亡,大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领导武装起义,创建抗日游击武装,并且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抗日队伍。据不完全统计,东良村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队伍者20多人,如:刘文友,1939年12月入伍,双耳震聋腿部负伤,1946年11月退伍;刘玉芝1944年参军,1958年复员,曾任正连级干部,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刘欣元,1944年入伍,成长为解放军干部;刘金钧1944年参军,1964年复员,曾任总后重庆办事处第七十七医院指导员,荣立三等功2次;张心绪,1943年参加北海独立团,1945年5月蓬莱野王家战斗负伤退伍回乡,1949年12月评定为三等甲级残废军人;刘玉文,1944年8月入伍,1958年5月退伍。抗战时期参军后牺牲的烈士8人,分别是:1941年2月刘世杰参加北海军分区武工队,1943年冬牺牲于黄县城;1941年刘子彦、刘兴宾参加招北县大队,1942年刘君玉参加招北县大队,3人均在县大队一连,1942年全连60余人在招远石棚遭到日军袭击,只有15人突围,其余全部牺牲,东良村3位英雄均在此役牺牲;1943年,刘丕兰参政,任金山区组织委员,1947年病故批烈;1943年刘文周参军,后任到东北四纵连长,1947年4月牺牲于辽宁安东;1944年,刘风胜和刘风全参军,刘风全任到华野13纵侦通队队长,1948年9月济南战役牺牲;刘风胜参加招北县大队,1947年失踪追烈。
解放战争时期为适应山东战区战争规模大、战役战斗频繁、兵员需求量大的形势,招远全县进行了多次动员参军。东良村民在"打倒将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鼓舞下,参军热情空前高涨。特别是开展"反奸诉苦"和"反蒋保田"运动后,参军人数众多,1947年在年龄范围身体合格的青壮年基本全部参军,据统计,1947年大参军运动中,东良、乔家两个村1947年参军达370人,东良一村达260人以上,有不少是二次参军。但这期间参军人员因战争需要参军即上战场,没有经过训练,有8人在战场上牺牲(分别是刘善敬、刘修文、刘起德、刘恩汉、张天顺、刘春茂、王忠伦、刘兴茂),不少在战场上流散回到村里。解放战争时期参军后提干的有刘起义、刘绍增,成为革命残废军人的为王中良、马立顺、蔡锡兰、刘洪绪、刘德泉、刘俊臣、刘世敬,立过功的有刘丕业(任至排长,立三等功1次,荣获解放奖章1枚)、隋传乙(立一个大功、两个小功),复员回乡的有苗文广、刘崇敬、刘金城、刘荣聚、邢九江、刘丕业、杜兴周、刘绍崑、刘从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征兵工作一直由武装部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村里具体由民兵组织负责,具体步骤是:宣传发动、自愿报名、挑选政审、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伍。通过宣传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和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全村光荣"的责任感、荣誉感,激励适龄青年"爱祖国,学英模,见行动",踊跃报名应征入伍,落实优待安置政策,解除应征青年和家属的后顾之忧。50至80年代,全村年年出现参军热潮,报名数大都超过应征数的10倍以上。
1955年改行义务兵役制,当年征兵年龄为18和19岁两个年龄段,1955年秋后开始征兵,1955年底到招远集中,上级部队派专人接走。服役期满后,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安置。第一批义务兵,东良村有赵金良、刘铭章、刘世和、刘日茂、刘守业、于秉义等人。1956年,刘聚高参军,任至班长,曾立三等功3次。1958年,刘顺尧、刘爱国、刘长斋、刘广智、刘丕松参军,刘顺尧任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上将,中共中央委员,刘爱国曾任最高职务副团长,1985年转入青岛市公安局任副处长,立三等功2次。1959年刘秉华、刘明光、刘金鸥、刘培松参军,刘秉华提拔为解放军干部。1960年,刘玉、刘兴志、王日田、刘明广、刘耀成、王德欣、刘绍青、刘尧成参军,刘玉提拔为干部。1961年,王德绪、张天生参军,均提拔为干部。1962年刘书祺参军,刘书祺提拔为干部。1963年,刘金福、刘启瑞参军。1964年,王德义参军,后提干。1965年,刘增敏、刘登田、刘起成、孙普章、王绍信、王德先、刘起瑞、刘金昌参军。1966年,刘耀贵、隋安斋、刘培卿、刘起庭、王德先参军。1967年刘丕卿参军。1968年,刘欣志、刘胜泰、刘同全、魏则科、王义良参军,刘欣志、刘胜泰提干。1969年,王日德、刘尊贤、李学义、魏则举 、张维林、刘恒欣、刘绍浦、王日德、刘玉亮、李学义、李学文、魏则举、王玉亮、刘连业参军。1970年刘胜茂、刘同金、刘善本、刘守国、刘世京参军,刘胜茂提干,刘守国曾代理排长,并立集体三等功1次,刘世京1979年4月转志愿兵。1971年,刘世欣、刘秉祥、刘连斋、刘希第、刘胜强参军。1973年,刘胜华、刘书弟、王志杰、、张天惠、刘连斋、刘胜仁、张天会参军,刘胜华提干。1974年,刘国兴、刘德贤、刘长文、刘胜田、刘加兴参军,刘国兴提干,刘德贤转为三级士官。1975年,刘德贤、刘丕泉、刘绍兴、刘家兴参军。1976年,隋光聚 、娄玉亮、刘长彬、刘培忠、王少兴、刘忠军参军。1977年,刘天昌、刘君起、隋广聚、刘翠欣、刘君起参军,刘君起荣立三等功2次。1978年,刘长胜、刘占民、刘丕祥、刘建泉、尹旭东、隋广训、隋广智、刘兴亚、刘起贤、王绍杰、刘胜文、刘成起、刘家成、刘军成、刘军明、刘中利、刘长庆参军,隋广智任至副师职,荣立三等功3次,刘起贤任至副师职,刘丕祥考入军校,为空军后勤部医院医生,受嘉奖4次,隋广训立三等功5次,刘长胜立三等功1次。1979年,刘美明、王少庚、王绍平、刘兴林、刘建本参军,刘兴林考入军校,专业技术六级,文职三级(7档),立三等功2次,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特殊津贴;刘建本任至副团职,立三等功2次;王绍平任至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胜利边防派出所所长,中校军警衔,立过三等功。1980年,刘永杰、刘世章、刘汉欣 、刘长奎参军,刘永杰曾任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五团副团长,立三等功5次,多次嘉奖,刘世章任至武警黄金指挥部海南基地后勤处长、党委常委,正团职。1981年,刘建波、孙兆明参军。1982年隋广顺参军,任至山东省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1983年于桂明参军。
1984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每年9月30日以前,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征兵开始前,各单位组织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兵役登记由镇人武部统一组织,村民兵连负责人带领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本人实在无法到达现场的,由民兵负责人带其证件代为登记。东良村每年由民兵负责人组织在范围人员统一参加镇里组织的兵役登记。1985年,刘桂成参军。1987年,刘朝阳参军,任至师参谋长,荣立三等功4次,科研项目曾获空军科技进步四等奖。1989年刘明阳、刘永利参军。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由于适龄青年外出务工增多,并逐步进入独生子女适龄阶段,加之征兵条件逐步提高和大、中专学校扩大招生等原因,农村青年参军热情有所下降,报名人数有所减少。为此,东良村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工作方法,适当提高优待金,每年召开两次征兵会议,确保了历年征兵任务的完成。1989~1994年,全村参军20人,3人提干,1人转为志愿兵,6人入党。其中王永全1991年12月参军,任至班长,立三等功2次;刘寅军1993年参军,1995年考入军校,任某海防营营长,立三等功3次;刘明周1994年参军,1997年考入军校,正营职科长,立三等功2次。
1995年,根据《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户口薄中统一标注兵役登记情况。是年,东良村张孟顺、刘安民、刘长生、刘茂林参军,张孟顺2000年考入军校,毕业后任山东总队莱芜市支队后勤处副营职助理员,立三等功3次。1996~2000年,东良村参军14人,其中刘伟亮1996年参军,1997年考入军校,现任政治部副主任,历三等功1次;刘向鹏1997年参军,立三等功2次,被评为优秀士兵2次,荣获嘉奖4次;刘云强1997年考入西安空军工程大学,现为正营职,立三等功1次;隋勇鹏1997年参军,现为正营职,立三等功1次;刘春暖1998年12月入伍,立三等功1次,评为优秀士兵1次;刘向太1999年参军,副营职上尉,立三等功2次;刘旭文1999年参军,班长,立三等功一次;刘绍建1999年参军,立三等功2次;刘希顺2000年参军,荣获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士兵3次,被舰队评为优秀士官人才奖,立三等功1次;刘东臣2000年参军,立三等功2次,立班集体三等功1次。
2001~2010年,全村在做好兵役登记的前提下,征兵18人,2005年8月全镇统一到水盘村委进行登记,东良村登记人员20人。这期间参军并升入军校或立功的人员有:刘萍2002年参军,正连,立三等功1次;刘小利2002年参军,空军高密场站航材股股长,立三等功1次;刘勇超2005年参军,班长,立三等功1次;隋永腾2006年12月参军,立三等功1次,刘维波2007年在武警新疆总队第四支队特勤总队参加过"12.25"天鼠行动,立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