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组织 民间自卫组织源于周朝时的保甲制,使民"相保相受"、"相及相共","五家为比使相保,五比为闾使相受,四闾为族使相葬,五族为党使相救,五党为州使相赒,五州为乡使相宾。族施邦比之法,十家十人八闾俱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春秋时,齐相管仲严行"什伍法":"辅之以什,司之以伍,伍无非其人,人无非其里,里无非其家",使"奔逃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不求而约,不召而来"。至五代后晋,发展出民壮、弓手、团练等各类乡兵。唐代设有团练使一职,类似民间的自卫队队长,以管理团练事务。宋代置诸州团练使,明代取消团练使,改以按察使、兵备道分统团练诸务。 清末,民间起义众多,当时八旗、绿营严重腐化,扰民有余,不足以御敌,各地设置团练乡勇,令地方绅士训练乡勇,清查保甲,坚壁清野,地方自保。办团经费均来自民间,团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清咸丰十三年(1853年),招远县村村办团练,县设团练局,统一训练各村团练。由于漫长封建社会的私有制,财产主要掌握在少数地主富户手中,所以民间团练组织实际上是地主武装,封建地主阶级拿取经费,雇佣贫民为团兵,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清末东良村的团练组织人员和经费情况无考,但此时为了抵御纷起的农民起义,东良村修建了土圩子,将全村置于土圩子保护之中,四周有大门,日夜有团练负责值守。村团练组织奉县团练局之诏,参与两次与捻军作战。
1925年,为防匪患,东良村借鉴其他村庄经验,成立护村队,经费还是主要来自富户,由村会统一派遣。为了加强防护力量,与附近村庄组成连庄会,遇有兵事统一行动,共同防范。无极道农民起义结束后,1931年联庄会组织奉命纳入官办,县设总会,区设分会,由于政局动荡,未能实行,联庄会组织自动消亡,但东良村民间仍有自动组织的护村护家组织,并持有土枪及长矛等武器。1935年,招远县各区又办起乡农学校,掌握一部分经过训练的乡校武装,规定每30亩地(老亩)出1人1枪,分批轮训,东良村的富户出钱,雇用贫穷人家子弟参与区里2次训练,1937年后乡农学校停办。
民兵 日军侵占招远后,招远县抗日救亡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纷纷成立,各村陆续成立抗日自卫团。东良村的抗日自卫团始于1944年村党支部成立,在党支部领导和区武装组织指导下,党的支部书记任自卫团的指导员,自卫团成员主要是贫苦农民,男18岁~55岁,女18岁~45岁,统一编入自卫团,男18岁~35岁的编为基干民兵,按时随区、县及主力部队活动,女18岁~25岁编为青妇小队。当时,东良村自卫团长刘起盛。1945年日军投降后,村自卫团主要是动员青年参军支前,配合土改及土改复查等运动开展,看管地主富农及胜利果实,站岗放哨,保护群众,保卫生产,巩固后方。民兵的主要武器是土枪,有村里的,也有私人的。1947年,东良村分为4个行政村,东北村自卫团长刘俊通,东南村自卫团长刘学年,西北村自卫团长张海发,西南村自卫团长刘恭序。解放战争中,民兵组织的基干民兵称子弟兵团,参与支援前线,运送物资,救护伤员、看押俘虏。
1952年,政务院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凡18岁~40岁的男性公民均有参加民兵的权利和义务。东良村建立民兵队,支部书记任指导员,张心绪任民兵队长。1956年,刘培栋接任民兵队长。1958年兴起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高潮,将男17岁~35岁(复员军人至40岁),女18岁~25岁,编为民兵,配合人民公社化的军事建置,全大队实行连、排建置。1959年,对民兵进行整组,东良村建立民兵连,民兵连指导员由支部书记兼任,刘希信任民兵连长,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民兵排。1962年,贯彻国防部《民兵工作条例》,民兵年龄扩大至16岁~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35岁的女性公民,划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开展民兵工作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此后,每年对民兵进行一次组织整顿。 1964年,刘希信去造林队,刘明坤任民兵连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民兵工作受到冲击,但民兵组织形式仍然存在,1967年由刘长斋接任民兵连长。1969年9月,界河公社革命委员会公布各大队民兵连排干部,各排配备排长、副排长和政治干部。东良村以生产队为范围建立19个民兵排,一排排长刘寿叶,副排长刘彩英,政治干部刘起亭;二排排长刘占先,副排长刘俊兰,政治干部刘启云;三排排长董江先,副排长刘生云,政治干部刘起成;四排排长王日成,副排长刘国华,政治干部刘君寿;五排排长刘日敏,副排长刘瑞兰,政治干部王法欣;六排排长张维林,副排长刘培英,政治干部张天茂;七排排长隋光明,副排长刘兴连,政治干部刘兴志;八排排长刘维义,副排长杜文化,政治干部刘仁;九排排长刘兴尚,副排长刘翠凤,政治干部刘丕业;十排排长刘世友,副排长刘长芬,政治干部刘尧先;十一排排长刘丕志,副排长刘炳芬,政治干部刘培贞;十二排排长刘奠全,副排长刘瑞兰,政治干部刘登田;十三排排长刘连甫,副排长刘秀敏,政治干部刘长君;十四排排长刘岳台,副排长刘绍芬,政治干部刘朋文;十五排排长邢堂文,副排长刘书兰,政治干部刘书庆;十六排排长孙盛章,副排长刘欣兰,政治干部刘英起;十七排排长隋安和,副排长刘起华,政治干部刘世武;十八排排长王春林,副排长刘金芳,政治干部隋安斋;十九排排长李方宾,副排长刘增云,政治干部刘增堂。1970年,刘世本接任民兵连长。1974年,刘卫华接任民兵连长。
1975年,东良村建立民兵营,是全县村级惟一的一处民兵营,由郭友明任民兵营长,刘尊贤、刘青竹(女)为副营长,以4个自然村为单位编为4个连,以生产队和其他副业队为单位编为20个排,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大类,办公场所设在家庙,3间平房,其中枪库1间,值班室2间,民兵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民兵档案(持枪手登记薄、基干民兵登记薄、干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每年年初将档案全部更新整理,人员的增添、变化情况全部整理在册。工作抓得细、做得好,受到上级部门肯定,烟台军分区在东良召开过民兵管理制度工作现场会。1978年,刘尊贤及其负责的民兵管理制度还被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栏目播放过。1979年隋安和接任民兵营长。
1981年,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全县民兵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和改革,撤销县编民兵师和公社编民兵团,各村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设立民兵连,将民兵年龄范围缩小在18岁~35岁之内,其中基干民兵男女均是18岁~28岁,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调整之后,全县民兵数量大减。这种情况下,东良民兵营改建为民兵连,连下设12个排。
1987年1月,全县民兵再次整组,东良村民兵连编有一个普通民兵连和一个基干民兵连,6个民兵排,共有普通民兵120人,基干民兵100人,应急分队12人,预备役战士24人。1989年,刘典国接任民兵连长,由于不是支部成员,不符合上级精神,1991年转为副连长,刘文英任民兵连长。1990年,招远县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东良村在民兵中组建应急分队,民兵抢险救灾突击队,民兵连长任队长,成员21人。1992年6月24日,应急分队全体队员为镇政府首届华侨节执勤,保证了华侨节的胜利召开。
1992年至1993年,对民兵工作进行组织整顿,搞好民兵预备役干部登记,完善制度,上报各种组织报表和花名册,并进行基干民兵点验,到点率达到100%。针对本村民兵数量多,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对民兵进行合理编组,对外出民兵和在家务工务农民兵进行分编,青年民兵和年龄较大的民兵分编,对外出民兵登记造册,定期进行双向联系。1994年基干民兵100人,编为9个排,普通民兵180人,编为5个排15个班。1999年4月,刘典国接任民兵连长。
2000年1月1日,全体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员集中到镇政府点验,东良村参加点验人数33人。是年,全村基干民兵31人。民兵连长刘典国,指导员刘世武,副指导员刘卫利,基干民兵一排长刘卫利,二排长刘智勇,三排长刘春暖;普通民兵一排长刘兴亚,二排长刘群,三排长王德臣,四排长刘君起。海防民兵一连连长刘典国,指导员刘世武,副连长王庆广,副指导员康学成,卫生员陈杰,文书刘光磊。一排长刘智勇,辖3个班,每班12人。一班班长刘树栋,副班长刘立刚;二班班长刘黎黎,副班长张兆惠;三班班长刘书杰,副班长刘朝。
2010年,全村普通民兵编有1个连、3个排、10个班;基干民兵30人,其中退伍军人16人,编有1个基干排、3个基干班、1个预备役班。
插:民兵荣誉两张
预备役 预备役,即在军队外服兵役。包括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以及其他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1981年,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1985年1月2~18日,根据上级部署,招远县预备役人员编为陆军简编团。东良村编为一个排,称一营机枪连第一排,人员32人,排长刘国强,1989年后刘典国任排长。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规定,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8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士兵预备役人员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男性公民。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人员至29岁转入第二类士兵预备役;预备役士兵年满35岁,退出预备役。此后,东良村预备役人员不再单独编排,编入辛庄镇预备役连,根据不同情况混编,不单独成建制。退伍军人直接编入预备役,28岁退出预备役,有特长的延长至35岁。2010年,全村预备役在编人员5人。
驻军和过境部队 东良地处沿海,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招远县志记载》,东良海口有巡检司,在县西北五十里寨内,隶属登州威海卫,以防倭寇,遇事以烽火报警。巡检1名,俸银19两5钱2分,闰月银6钱5分7毫,共银20两1钱7分7毫,薪银12两,闰月银4钱,共银12两4钱。书办1名,工食银7两2钱,闰月银2钱4分,除裁扣银1两2钱4分,解部实该银6两2钱。皂隶2名,每名工食银7两2钱,闰月银4钱8分,除裁扣银2两4钱8分,解部实该银12两4钱。弓兵20名,每名工食银6两,闰月银4两,共银124两。巡检司设于何时无考。乾隆年间,县令刘朝宗(顺天人,举人,乾隆二十七年任)兴利除弊,查东良海口久湮,巡检已成冗员,而民之徭役如故,所以力辨于上宪,将巡检司移到黄县黄山馆。
1912年初,辛亥革命军沪军北伐先锋队第3营约400人在营长刘克厚率领下入驻招远。2月,攻下招远城后,到界河下游一带村庄住过。东良镇河寺院内,曾立有辛亥革命纪念碑一座。
1937年8月,国民党军81师师长展书堂率其师部及所属1个团2500余人进驻招远,打着抗日旗号,抽派数万民工伐树毁田,修工事、挖战壕达月余,3条战壕长约50公里,此期东良虽无驻军,但年轻劳力多被征调参与挖战壕。日军侵犯胶东时,该师奉行不抵御政策,10月撤离县境。
日军入侵后,由于东良紧靠烟潍公路,东邻黄山馆修有日军炮楼,属于敌占区,日伪军按时到东良活动,但不在东良居住。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抗日部队,按时凭借东良袭扰驻黄山馆敌人,但随战随撤,未在东良居住。
1947年9月中下旬,国民党重点进攻胶东,18日进占招城,20日国民党军队和还乡团驻黄山馆,经常到东良抓人抢掠。11月3日,招远境内国民党军队撤至黄县、黄山馆等地。12月7日,北海主力部队收复黄县城,解放黄山馆。
1957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独立大队(边防部队)一个小连制50余人,从掖县石虎嘴移驻东良,租用民房和占用土改复查清算的地主房屋,主要负责沿海防卫。1959年,移驻黄山馆。
此后,东良一直没有部队驻扎,只有偶尔过境部队短期停留。
20世纪70年代,几乎每年都有部队拉练经过东良,有的只是路过,有的短期停留训练。1970年,某炮兵营曾经驻东良几个月,进行军训,用战马拉炮。80年代后,过境部队减少,至2000年后又重新活跃,多数在夏季,一般选择海边进行军事演练。2001年7月9日,河南某神炮营官兵到东良村驻训,为安顿这六七百人,合线厂、电讯厂等把车间厂房腾出来,幼儿园、小学、村委办公楼也住上官兵。2003年,某工程兵一个营驻东良十余天,施工铺设国防光缆。2005年7月,驻潍坊某高炮旅一个营驻东良军训,在黑松林搭帐蓬,驻4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