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国形势空前良好,但是由于改造过激,工作过粗,导致了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1958年1~2月,招远县委召开县、区、乡、社和农村党员参加的整风会议,要求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帮助县委整风。随后,县委根据鸣放出来的问题,对"右派"和接近"右派"的人进行排队,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重,把大量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反右斗争出现严重扩大化。东良村在外工作人员2人被打作右派,遣返回村劳动,1978年后全部平反。
1960年,招远县将在整风反右中被定为右派分子的100多人统一安排到东良后海丛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时间一年左右。
1960年6~12月,招远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指示》,领导开展了农村的"三反"运动。运动中,区里派干部驻村帮助工作,所有干部办学习班,要求干部做检查和退赔。办学习班过程中,由于干部存有抵触情绪,出现体罚现象,工作组在村中找出几个青年,晚上将干部关到屋子里,熄灭油灯,把干部围在中间,用拳头捣过来捣过去,称为"碰球".
1963年10月,中共招远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在全县掀起以"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月又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整个运动由工作队领导,强调放手发动群众,迫使干部"洗手洗澡"(以清理贪污、挪用公款 公物、多吃多占和退赔为主要内容),交待四不清问题。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农村经济管理等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前提下开展,犯了扩大化和极端化错误,使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当时,工作组进驻东良村,工作组领导在大会上发言:"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谁干谁贪",要求干部温水"洗澡",逐一过关,检查问题。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因布置和检查工作而没有出整工,在记工册上记零工的,一律当做多吃多占,予以退赔。到1964年2月,大队干部交待所谓贪污5人,贪污实物折款119.5元,贪污布票16.5尺;交待多吃多占人数7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107.5公斤,其他实物折款5.25元,多占劳动日125个(每个劳动日按10个工分计算);交待受贿人数2人,受贿款数22元。生产队干部交待贪污64人,交待贪污现金36.35元,贪污实物折款168.99元,贪污布票18.5尺;交待多吃多占人数37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217.5公斤,其他实物折款187.3元,多占劳动日496个;交待受贿人数11人,受贿金额30元。全大队共有44名干部进行了退赔,退赔粮食562.5公斤,退赔现金226.35元,布票35尺。4月,公社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后,参加会议的干部有7人回村新交待多吃多占劳动日84个,未参加会议的干部有20人交待贪污现金9元,实物折款79.08元,12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5公斤,多占劳动日84个。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干部受到错误打击,积极性受挫,生产队干部连续多年出现伸腿辞职的现象。
第四节 整风反右、社教和四清运动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国形势空前良好,但是由于改造过激,工作过粗,导致了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1958年1~2月,招远县委召开县、区、乡、社和农村党员参加的整风会议,要求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帮助县委整风。随后,县委根据鸣放出来的问题,对"右派"和接近"右派"的人进行排队,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重,把大量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反右斗争出现严重扩大化。东良村在外工作人员2人被打作右派,遣返回村劳动,1978年后全部平反。
1960年,招远县将在整风反右中被定为右派分子的100多人统一安排到东良后海丛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时间一年左右。
1960年6~12月,招远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指示》,领导开展了农村的"三反"运动。运动中,区里派干部驻村帮助工作,所有干部办学习班,要求干部做检查和退赔。办学习班过程中,由于干部存有抵触情绪,出现体罚现象,工作组在村中找出几个青年,晚上将干部关到屋子里,熄灭油灯,把干部围在中间,用拳头捣过来捣过去,称为"碰球".
1963年10月,中共招远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在全县掀起以"四清"(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月又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整个运动由工作队领导,强调放手发动群众,迫使干部"洗手洗澡"(以清理贪污、挪用公款 公物、多吃多占和退赔为主要内容),交待四不清问题。运动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农村经济管理等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前提下开展,犯了扩大化和极端化错误,使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当时,工作组进驻东良村,工作组领导在大会上发言:"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谁干谁贪",要求干部温水"洗澡",逐一过关,检查问题。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因布置和检查工作而没有出整工,在记工册上记零工的,一律当做多吃多占,予以退赔。到1964年2月,大队干部交待所谓贪污5人,贪污实物折款119.5元,贪污布票16.5尺;交待多吃多占人数7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107.5公斤,其他实物折款5.25元,多占劳动日125个(每个劳动日按10个工分计算);交待受贿人数2人,受贿款数22元。生产队干部交待贪污64人,交待贪污现金36.35元,贪污实物折款168.99元,贪污布票18.5尺;交待多吃多占人数37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217.5公斤,其他实物折款187.3元,多占劳动日496个;交待受贿人数11人,受贿金额30元。全大队共有44名干部进行了退赔,退赔粮食562.5公斤,退赔现金226.35元,布票35尺。4月,公社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后,参加会议的干部有7人回村新交待多吃多占劳动日84个,未参加会议的干部有20人交待贪污现金9元,实物折款79.08元,12人交待多吃多占粮食5公斤,多占劳动日84个。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干部受到错误打击,积极性受挫,生产队干部连续多年出现伸腿辞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