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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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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冬季,招北县减租减息工作团进驻第八区,秘密开展减租减息和增加工资运动。当时,共产党员李雪叶经常到东良村活动,刘丕舵等人经其介绍入党后成立东良村党小组,深入广大贫雇农中进行宣传,号召他们争取二五减租、一五减息,雇工增加工资30%。但是,由于当时东良还属于敌占区,运动开展的不够彻底,大多数地主富农的利益没有触及。
1944年9月,招北县委开展"查减"运动,对减租减息开展不彻底的进行检查,并结合开展反恶霸、反特务、反资敌、反贪污运动。此期,运动主要在解放区开展,东良在黄山馆日伪军眼皮子底下,未能进行大规模的反恶霸斗争.
1945年3月1日,招北县七、八、九三个区联合召开大会,批斗恶霸庞太康,事后将其土地分给贫苦农民,揭开反奸诉苦斗争序幕。10月,招北县全面开展反奸诉苦运动。县委在杜家村、张星村试点,对抗战期间民愤较大的伪区、乡、村长进行斗争清算。此期,东良村除党支部外,建立了共产党的村政权,民主选举了第一届村长。1946年2~6月,东良村在上级领导下,深入开展反奸诉苦,组织对有剥削行为的人员进行说理斗争,并在反奸诉苦运动中发展党员。7月转入土地改革运动。东良村指导员刘丕舵、村长刘广和参加了区里土地改革培训会议,历时10天,在上级工作组配合下,土地改革运动在村里开展起来。当时主要斗争了八大家:隋惠、刘桐山、刘庆中、刘书田、刘德绪、刘云官、刘光泰、刘建德。通过召开斗争大会,发动贫苦农民进行说理斗争,并按政策分了他们的土地和房子。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注意发展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入党,迅速壮大党员队伍,刘聚兰等就是这一时期入党。同时通过初步的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得到土地和房屋,激发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参军参战、反蒋保田的决心。年底,土改运动基本结束,招北县委根据上级指示,要求迅速转入反蒋保田运动中。东良村在党支部领导下,召开诉苦大会,控诉国民党反动派撕毁协议、进犯解放区的事实,村里成立保田大队和翻身大队,发动群众参军参战,许多青年积极报名参军。
1947年,东良村按照自然座落,分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个行政村。1947年4月,招北县委召开区级以上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前段土改及参加支前工作,部署土改复查工作。5月,东良各村土改复查运动开展起来,在前面斗争八大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斗争,区里派工作队进村,各村四大组织健全,成立贫雇团、农会、自卫团和妇救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各大组织将有剥削和压迫行为的人员排队摸底,集中批斗,个别较富裕的中农在土改复查中也受到冲击。土改的果实分给群众,斗争出来的地契集中烧毁,称做"烧掉穷根儿"。7月,在招北县委指示下,东良各村成立纠察队,对运动中斗争的地主恶霸进行管制。不久,贯彻华东局《关于山东省土改复查新指示》,要求"彻底克服富农路线,消灭封建残余",将地主的土地房屋全部清算出来,交给农会统一分配,对豪绅恶霸、反动地主及群众所痛恨者,本人不分给土地;富农除出租地全部拿出外,其自耕地可清算出一部分,以抵顶过去的剥削行为,提出向农会交大权,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把土改复查深入开展下去。招北县宣布杀人自己说了算,不用经县批准。8月初,招北县委在杜家召开万人大会,枪毙几个地主恶霸,在干部中开展二次复查评功、奖励和"量党查三代"活动,布置继续向农会交大权。随后,区里在北石家召开大会,也枪毙了几个人,
运动进入高潮后,在"左"倾错误指导下,东良村土改复查出现过激行为,当时,4村联合召开大会,对地主富农集中进行批斗,呼喊口号,愤怒的贫雇团用棍子对部分地主富农进行毒打,会后地主张心全、地主隋惠、富农刘敬湖、刘桐庆家抗活的外地人老杨(在原籍有人命案),被拉到村东界河活埋。农民翻身视察团到村视察,8月,集中搞好复查果实分配,由农民作主,禁止干部包办代替。东良村土改复查运动,除继续清算1946年土改时斗争的八大家外,又斗争清算了刘关雨、刘兆敬等10余家。以西北村为例,当时刘敬湖的房子全部倒筒分给群众,刘光泰斗争出一处房产,刘建德斗争出两处房产,刘源斗争出一处房产,刘光成自献一处房产。
9月,国民党军队疯狂向胶东解放区进攻,土改复查运动被迫停止,党的工作重点转为发动大参军,开展反蒋保田和杀敌立功运动。当时,全村年龄合适、身体健康的男性"一鞭赶",全部到兵站登记报名,查体合格的全部参军,全村一批参军四五十人。9月18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招远,随后占领黄山馆,被斗争流亡在外的地主富农组成还乡团,跟随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反攻倒算。东良村刘德绪、隋好廉(隋惠的儿子)、张维汉(张心全的儿子)参加还乡团,和国民党军队进驻黄山馆,经常带领国民党军队进村抓人,刘振远(烈属)、刘洪浩(东北村宣传员)、王WW?张福杰的儿子)、贫雇团成员托儿(外地人,姓名不详)被还乡团抓走杀害,刘同才被还乡团打死。在敌人淫威下,个别农民将分得的胜利果实送交驻黄山馆的还乡团,个别村干部向敌人自首。在此情况下,党支部做好党员干部工作,同各种群众组织一道带领群众和敌人周旋,打击敌人的同时保护干部群众少受损失。
1947年11月3日,国民党军队撤出招远,败退黄县。12月7日,北海主力部队收复黄县城,解放黄山馆。11月底,中共华东局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发出《暂停止土改及禁止乱杀的指示》,严告各地一律停止土改,严禁乱打、乱抓、乱杀,会议结束后,招北县委书记进行撤换,发出:不准打死人、不准开展斗争、不准提干、不准发展党员、不准分配果实(暂存起来)等指示。1948年2月,招北县委召开干部扩大会议,对土改复查运动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初步反省,布置目前党的中心任务是生产救灾。1948年10月,招北县宣布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各区土改工作队改为民动工作队,"土地法大纲" 停止实施。
1950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结束土改的指示和华东局、山东分局的具体部署,开始进行结束土改工作。东良村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在工作中,改正错划成分,处理过去土改中的遗留问题,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并认真解决在土改复查运动中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当时,东北村总户数76户,总人口362人,草房8间,瓦房407间,土地合计689.91亩,草房占地基1分9厘2毫,瓦房占地基17亩1分7厘2毫,可耕地内非耕地亩数35亩2分0厘1毫,草园林场亩数13亩5分1厘9毫,荒草亩数32亩3分3厘2毫,果园亩数2亩4分2厘9毫,沙地亩数235亩3分9厘1毫,平原地数353亩6分7厘4毫,颁发土地证100张。东南村土地总合计699亩3厘9毫,草房占地基2亩7分8厘,瓦房占地基12亩2分7厘,可耕地内非耕地50亩5厘9毫,林场草园11亩8分3厘8毫。另两村情况无资料。
结束土改分三阶段进行,自1950年12月至1951年4月成立组织,4个行政村以农会为主成立填写组、抽丈组、调解组;1951年7月至1951年11月,采取自丈自报、个别抽丈、填写草底、群众确认、填写土地证、区县审查、编号盖印、以乡为单位召开庆祝土改胜利大会发证的方法,结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结束土改三大运动进行;1951年11月至1952年1月,县里成立以县长为大队长的发证大队、区里成立以区长为中队长的发证中队,1952年1月上旬,发证工作基本结束,以户为单位办理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土地房产所有证载明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可耕地和非耕地数量、座落及种类、四至和长宽尺度、附属物,房屋间数、座落、种类。地基亩数、四至及长宽、附属物等。全村640户,划定地主16户,富农13户,中农332户,贫雇农279户。果实分配中,干部不比一般群众多得,如当时支部书记刘丕舵,全家7口人,拥有可耕地10亩8分6厘5毫,平均每人拥有可耕地1.566亩;村民刘丕裕,全家3口人,拥有可耕地4亩8分7厘5毫,平均每人拥有可耕地1.62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