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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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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农村四大组织的主要组织。招远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组织建立于1939年7月,1940年全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后,各区、村陆续建立妇救会组织。此期,东良村处于敌占区,党组织尚未正式建立,只有外地党员在此秘密活动。1943年,东良村年仅17岁的女青年刘丕兰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几个党员一起,秘密发展党员,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45年,东良村正式成立妇女救国会组织,刘聚兰任妇救会长。当时的妇救会主要是动员妇女参军参政,号召妇女参加生产,拥军支前,做军鞋,送蚊绳等,同时,在青年妇女中成立青妇队,参与民兵工作。1947年,东良村分为4个行政村,各村分设妇救会,东北村妇救会会长于翠兰,东南村妇救会会长宋美芳,西北村妇救会会长刘金枝、刘桂荣(1949年接任)。整个解放战争时期,妇救会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反奸诉苦、土地改革等运动,还采用各种形式动员青年参军参战,涌现出许多送夫参军、送子参军的事例。1949年4月,各村妇救会改为民主妇女联合会,妇救会长改称妇女主任。11月,招北县召开全县妇女代表大会,通过《如何发挥妇女在冬季生产和节约备荒工作中的作用》的决议,会后,东良各村妇女组织动员全村妇女积极参加积冬肥、冬耕和积野菜等活动,搞好冬季备荒,刘聚兰带头组织起一个互助组,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1950年5月开始,各村妇女组织带领广大妇女,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运动,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力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开始动员个别一夫多妻的只保留一个。
1952年,东良4个行政村重新合并为一个行政村,刘培珍任妇女主任。当时,妇女组织主要是开展支援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和增产节约运动,组织妇女开办识字班。到50年代中期,东良全村实行了一夫一妻制,在高级社中,逐步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60~70年代,全村妇女全部参与人员公社劳动,妇女组织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政策,倡导尊老爱幼、尊婆爱媳、勤俭持家,搞好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提倡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在兴修水利、农业学大寨等运动中,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成立妇女突击队。70年代大队配备妇女干部,在生产队中配备妇女队长,使妇女的地位得到较大提高。刘培珍任妇女主任一直到1975年,配合党支部工作,带领妇女投身建设,起到很大作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做铁杆保皇被批斗,不久继续工作。
1975年,刘瑞香任妇女主任一年,1976年,刘瑞芳接任。此间,计划生育成为妇女工作的重点,刘瑞香带领妇女干部,在支部配合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造声势,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先从党员做起,挨家挨户做工作,多年来东良做为全县第一大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0多年无计划外生育,连续20多年被招远市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刘瑞芳多次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在生产劳动中,积极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当时,男劳力主要从事渔业、机械、灌溉、运输,农田里主要角色是妇女,妇女组织注意调动广大妇女生产积极性,各生产队、副业单位都有妇女队长,努力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每年召开两次妇女工作表彰大会。大队统一核算结束后,全大队12个生产队,一队妇女队长先后有刘俊兰、刘淑桂,二队有刘瑞芳、刘道芝、李清梅,三队有王瑞凯、 王淑荣、宋克静,四队有张维清、刘启霞,五队郭洪玉,六队王淑荣,七队侯美娟、刘冈英,八队刘美丽、刘治贤,九队侯春科,十队刘秀娟、刘锡芬,十一队宋学芬、邢美丽,十二队杜文香。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成立妇女先锋队,又称铁姑娘队,争当主力。同时,针对妇女特点,开展多种有益于广大妇女的活动。1979年开展评比好媳妇、好妯娌活动,树立了模范、稳定社会、和谐家庭,得到县妇联的大力支持,并做为经验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妇女组织动员全村妇女投身改革,争当模范,开展庭院经济和多种经营活动。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把工作做到管理区、各单位,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烟台市、招远县均在东良村召开妇女工作现场会,当年全国妇联有关领导在烟台市妇联领导陪同下,考察了东良合线厂女职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情况。刘瑞芳任职期间,东良村妇女工作获得各种奖励140多种,在该村召开现场会30多场次,1995年村妇代会被授予烟台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刘瑞芳本人获各种奖励80多项,1986年和1992年出席烟台市妇女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两次被烟台市妇联授予"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插:妇女之家活动宣传栏
1996年,侯美娟接任妇女主任。新的妇委会一是继续配合党委、为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健全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优生优育和妇女健康保健,每年3月、10月定期组织妇女健康查体,建立家长学校,对新婚夫妇、孕妇、婴儿家长、少年家长开展优生优育和优教知识培训。多年来一直保持计划生育先进村称号;二是组织组织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活动,参与市里组织的巾帼建功竞赛活动。成立"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委主任刘军良担任,副组长由妇女主任侯美娟担任,成员有刘中秀、刘绍贤、刘培霞、宋克静,进行"双学双比"培训,1~3月由党委副书记刘培玉对全村女果农进行最果树技术培训,4~6月由东良集团董事长刘世武为企业职工进行企业管理培训,7~9月对绿证学习人员进行庭园经济管理培训,10~12月对全村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还专门成立妇女学校,开设蔬菜班、果业班、参赛妇女班、贫困妇女班,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培训。合线厂334名女工、食品厂235名女工、糖果厂125名女工,纸箱厂25名女工,造纸厂33名女工,空调厂9名女工,全部参加竞赛活动,合线厂刘兴林、刘爱莲、王绍湘、刘清敏,糖果厂刘爱军、王永芬,食品厂王淑欣、刘艳香被评为先进个人,糖果厂第二妇女小组被评为先进班组;三是认真开展以家庭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立家庭建设领导小组,主要开展家庭经济建设、家庭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民主法制建设和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家家文明家家美"家庭文化活动及"美在居室,美在庭院,美在街巷"活动,倡导家庭美德,创建文明家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标兵创建,评选五好家庭及好婆婆、好媳妇、好妻子、好丈夫、好妯娌、好小姑、好职工等,刘正东家、刘兴亮家、邢美丽家、刘智勇家被评为五好家庭,刘锡芬、杜文香被评为好婆婆,侯美娟、侯春科被评为好媳妇,刘培霞、宋克静被评为好妻子,刘青梅、刘世芬被评为好妯娌,刘淑贵、刘少贤、刘习英被评为好小姑,李媛媛、刘全元、刘雪梅、宋昌荣、郭洪海被评为好职工。2002年开展"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创造富裕生活"为主的美在家庭活动,成为招远市示范点,市妇联在此召开现场会,当年10月4日省妇联主席赵玉兰及烟台市有关领导参观东良开展美在家庭和巾帼文明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评价,11月被烟台市家庭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美在家庭活动示范村。2008年,在"家"字上做文章、创品牌,先后开展了"家庭促廉"、文明和谐家庭评选、企业家"贤内助"座谈会、家庭文化节、剪纸大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四是抓好妇女健身活动,成立巾帼健身队,邀请市里专业人员传授各种舞蹈,并且派出有传授能力的人出去学习,巾帼健身活动从老年人开始发展到现有老年人、中年人、年轻人参加的100多人的健身队,从单一的做操发展到歌、舞、太极拳、剑、扇、柔力球、健身队、体操并举。2003年被国家体委和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健身队"称号。1998年以来,东良村妇代会连年被评为市、镇两级妇妇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烟台市优秀基层妇女组织,2008年被烟台市妇联和烟台市老年体协评为2004~2008年度烟台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7月,东良村被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