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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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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是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党中央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他们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村干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村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和村会计;狭义的村干部就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里的主要干部。本节对任职10年以上且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村党政正职干部予以详记,对任职5年以上的正职干部予以简介,其他村干部散见于相关篇章中。

刘世武

刘世武, 1946年11月出生,初中毕业后务农,后进修获得大专文凭,取得经济师职称。1969年1月至1972年1月任东良村团支部书记,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月至1973年12月任东良村党支部副书记,1974年1月至1995年1月任东良村党支部书记,1995年1月至今任东良村党委书记兼任山东省东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4月兼任东良村村委主任。1993年2月至今挂任辛庄镇党委副书记。
东良村是招远市的第一大村,全村总面积8.05平方公里,千余户人家3000多人口。刘世武接任书记时,东良村虽然农业生产已在全县闻名,但也是有名的高产贫队,不仅社员收入低,集体还欠银行贷款18万元。面对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刘世武开始了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漫漫征程。在当时形势下,他首先带领社员整地改土、兴修水利,购置大型农业机械,提高生产能力,村里各项工作均列全公社第一,成为招远县农业学大寨的一面旗帜。
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尚未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仍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形势下,刘世武带领全村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向高效农业发展,将村北上千亩低产的花生地改种红富士苹果,成为全县较早成片发展红富士苹果的村庄,第二年公社便在该村召开现场会,推广其经验。1980年,刘世武瞅准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机,把家里准备建房用的1000元钱拿出来,组织村干部和本村几个退休老干部凑了1.3万元资金,利用8间木匠铺办起工业项目东良食品厂,生产"乳皮花生"。为了学技术、跑销路,他一年中去了三次上海、五次青岛、两次北京。在他们辛勤努力下,这个厂生产的乳皮花生多次被评为"省优"、"部优"产品,并荣获全国食品博览会"金奖"和"食品保健奖",1988年又荣获国家消费者协会"全国消费信得过奖",年产值半个亿,年利税500万元。随后,刘世武又带领东良村办起糖果厂、电讯器材厂、纸箱厂,发展壮大合线厂,并与县联办了造纸厂和养鸡场、海水养殖场。从1989年开始,通过"青岛小交会"与韩国外商、台湾客商和香港佳丽公司的客商分别达成合资协议,先后在全村兴办起3个合资企业、8个民营企业,形成了以食品加工、通讯器材、造纸工业为重点的工业优势。1992年组建山东省招远市东良农工贸联合总公司,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乡镇企业亿元村"称号,成为全县最早的乡镇企业亿元村之一。1993年4月山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乡镇企业"称号。1995年成立东良集团,并成立中共东良村委员会,成为全市最早的村级党委。1995年10月,东良集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集团"称号。1998年后,他积极推行企业改制,将村办企业改为民营企业,为其持续发展注入活力,使全村经济保持、稳定发展。2001年10月,被山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授予"山东村级综合经济实力100强"称号。全村到企业就业人数达1800多人,由传统的农业村转型为工业村。
通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解决了农民"不仅有饭吃,而且有钱花"的问题,也为工业反哺农业备足了资金。刘世武率领的村级领导班子每年投资100多万元用于农业基本建设,购置农用汽车28辆、大型农机具17台(套),中小型拖拉机200台,深钻井机220眼,曾为全省农机试点先进单位。他号召进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从农业部门聘请专家为农民负责科技种田指导,全村103公顷良田、80公顷花生全部实行了配方施肥、科学种植和有效灌溉,全村粮田、果园全部实行节水灌溉,全村小麦田全部变成种子田,实现增产增收。2007年12月国家农业部授予东良村"配方施肥样板园"光荣称号。
刘世武始终把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从1990年开始,村集体每年投资100多万元用于群众福利设施和公共文化体系设施建设,先后建起2000多平方米的东良完小教学楼、省级邮电楼和拥有1088个座位音响灯光配套的东良影剧院、农民图书馆、农村文化大院、文化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站等公共设施。全村硬化道路7万平方米,村内村外主要道路实现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全村建起标准统一的别墅楼59座,5层以上农民住宅楼8个园区,村民过上了城市人的新生活。村民福利待遇逐年增加,2010年用于村民福利的费用高达92万元。大抓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1989年1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连续验收合格。1993年,中国农村小康建设促进会授予东良村"小康示范村"称号。1996年1月,山东省建设委员、山东省人事厅授予东良村"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2003年5月,该村的农民健身队被全国妇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文明巾帼健身队"称号。2006年1月,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会授予东良村"省级卫生村"称号。2007年11月,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民政厅授予东良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在带领群众创业过程中,刘世武的成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80年代中期以后,他年年被评为招远市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被评为烟台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山东省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山东省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党代会代表。1990年10月被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烟台市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4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农民企业家"称号。1993年4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民企业家"称号;2001年12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1994年、1997年、2001年,3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乡镇企业办公室、山东省乡镇企业协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称号。

刘培玉

刘培玉,1948年1月7日生人,初中文化程度。1966年至1976年任东良大队第十三生产队会计,1975年8月入党。1977年至1978年任第十生产队队长。1978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东良大队革命会主任(后改称大队长、村委会主任)。1978年11月至1995年4月,任东良村党支部副书记,1995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东良村党委副书记。1980~1988年,1992~2006年,一直为招远市人大代表。
刘培玉任东良村行政一把手时,正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工作重点逐步转向经济建设。在即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大队老会计刘作台突然病世。全村土地定级定产、按人按产承包土地、集体资产处理,各项工作纷繁无绪,困难面前,刘培玉沉着冷静,调动全村各级干部和相关群众,一边抓生产,一边利用农闲开展联产承包的各项工作,工作扎实稳重,得到上级党委表扬和推广。担任村行政负责人多年,他积极配合支部书记,搞好团结协作,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良好的成绩。
在农业生产中,他自己积极钻研科技知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利用掌握的科学知识,指导村民搞好科学种田。他注重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引进优良品种和管理技术,耐心细致地传授给群众,如引进玉米套种、花生地膜覆盖技术,引进小麦良种,探索实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实现全村统一供种(玉米、小麦)、统一播种量、统一规格等,使粮食亩产从四五百公斤提高到1000公斤左右,实现吨粮田目标,粮食单产多年名列全市第三、全镇第一。仅为高小毕业,后来进修到初中文化的他,靠刻苦学习顺利通过烟台市农业局组织的农技师考试,取得农技师职称。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刘培玉任职期间,一直注重水利建设。早在80年代初期,他针对东良村水资源单纯依靠地下水,机井挖掘潜力不大,水资源缺乏的实际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引进推广节水灌溉,在全县较早地引进了滴灌技术。后来,又积极推广大田管灌,新钻50米左右的深井60多眼,地下埋管1万多米,使全村果园、粮田全部实现节水灌溉,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田灌溉问题,轮灌周期从50天左右缩短至5天~7天。国家水利部、省、市、县多次召开现场会,推广东良村的节水灌溉经验。
在农业机械推广中,刘培玉配合村党支部,利用土地平坦的优势,积极争取,使东良村成为国家支持的农机试点单位。1986年5月8日,联合国计划发展署农业专家、美国友人韩丁在国家农机总局和省、市、县有关领导陪同下,到东良进行了为期4天的考察,对中国农村的机械化的发展表示高度赞赏。东良在全县第一家拥有大型小麦收割机,当时全村大型农业机械30多台套,农业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大大缩短了播种和收获期,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使更多人转向工副业生产,东良村的村民大部分在企业就工,仅业余时间就可以从事农业生产。东良的农机发展,为全国全省农机推广树立了典范。1994年,国务委员李贵鲜视察了东良村农业机械化情况。
在推广高效农业工作中,刘培玉积极发展果业生产。80年代初,村两委研究决定,将村北产量低而不稳的沙地改种苹果,由刘培玉牵头组成专门班子,进行统一考查规划,发动全村群众,先后发展30多公顷葡萄、20公顷大梨、300公顷苹果,经济效益得到很大提高。他积极推广高新技术,联系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产学研示范项目,建起东良科技示范园,各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
在新农村建设中,他配合村主要领导,超前规划,耐心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在任期内先后扩街3条,改造排水沟1条,新增环村排水沟3000多米,整平村道及村外道路10多条,为后来的村路硬化打下良好基础,并配合村两委修建了12000多平方米高标准的的柏油路。
由于工作突出,刘培玉任职期间,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6次被评为招远市先进工作者,6次被评为招远市优秀人大代表,5次被评为镇最佳村委主任,还曾被评为招远市优秀知识分子,先后被评为烟台市优秀村委主任、山东省优秀村委主任,1999年被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授予全国农村小康带头人称号,并被聘任为特约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