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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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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招远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委员长在山东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依法履职,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和支持作用,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放在党和国家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才能取得实效。我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时俱进"工作思路,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人大制度,为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原则,保持与市委"同心、同向、同目标",时时处处维护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多年来,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包帮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了市里分配的滨海人工岛建设、罗山红色文化实景演出建设等包帮任务,带动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坚决贯彻和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维护和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定立场,始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搞好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去年以来,先后对全市市场建设情况、广电事业发展情况、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等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在常委会上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并作出了相关的决议、决定,及时有力地促进了市政府相关工作开展,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市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代表依法履职为基点,以落实代表承诺事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积极引导代表愿作为、有作为、敢作为,确保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富有成效。常委会要求每一名人大代表确定一件以上能够实现自身作为的实事签订"军令状",除在代表活动室公示之外,常委会还将代表承诺事项汇总印制成册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有承诺、有督查、有落实,实现承诺事项进展动态化调度。我市884名各级代表共承诺事项2377件,其中2013年1180件,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30件,承诺事项完成率98.5%。这些实事的落实,有效调动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换届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促进依法治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招远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号召全市上下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环境。常委会坚持带头学法制度,先后举办5次专项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坚持实行"一府两院"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根据《监督法》规定,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途径和方式,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试行办法》。今年以来,先后对《公路法》《动物防疫法》《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为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常委会加强了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结合开展视察调查和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旁听庭审等活动,并先后推选150名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担任法院、检察院、公安、税收征管等多个部门的执法监督员,进一步推动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今年,对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方式、审查处理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积极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
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是我市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首创,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对评议的程序、重点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改进。一是程序由繁为简。省去了组织发动、递交意见、口头汇报等过程,主抓了意见的收集和部门整改两项工作。二是环节由评转为议。评议的本意不仅在于给部门评个名次,更重要的是帮助部门找问题,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促进部门改进工作。因此,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在议上下工夫。三是重点由评前转向评后。市人大常委会把评议工作的重点放在跟踪督查上,拉长跟踪视察的时间,把本年度评议大会结束到下一年度评议工作开始全部作为跟踪视察阶段,力求把评议工作做得更有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解决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促进了被评议部门更好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达到了党委满意、政府认可、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履职的内在需要。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决策科学、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围绕宪法、法律规定的职权,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相继完善、修订了《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及有关决定》和《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这些制度的实施,使我市人大工作定位更加准确、目标更加清晰、推进更加有力,促进了我市人大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进一步提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进行投票评议,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打铁还须自身硬。常委会把加强学习和改变作风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法制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改进作风。制定了《人大机关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落实机关工作规范,提高办会、办文、办事水平,树立团结和谐、高效务实的人大机关新形象。三是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进入农户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群众活动,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常委会立足于镇街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联系指导职责,通过集中培训、列席会议、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推动镇街人大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以会代训,常规邀请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严格落实分片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到镇街人大检查工作,指导镇街人大依法召开人代会,组织代表视察调查,督促镇街人大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