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5〕46号)和《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烟政办字〔2016〕16号),结合招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共招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的新招远,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招远市关于加强全市史志编纂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对全市史志工作依法履行规划、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镇(街道、区)、市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法治化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史志资源优势,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在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进《招远年鉴》编纂提速增效,坚持一年一鉴;有条件的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快编纂出版部门(专业、行业、校志等)志书,各镇(街道、区)要尽早启动镇、街、区志和部分村志的编修工作,抢救性地挖掘和编修有关合并的乡镇、村庄志书,确保完成10部部门志、10部企事业志、10部镇(街道、区)志、10部村志。要进一步提升史志信息化水平,市情网站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扩大方志馆馆舍和馆藏书量,建成更高水平、提供更好服务的县级一流方志馆;加强对编修部门、企事业志,镇、街、区、村志和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体系,确保我市史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年鉴、市情手册编纂工作。继续做好《招远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在年鉴编纂基础上,创新《招远市情手册》编纂工作,并做到与年鉴同时出版,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市直部门、镇、街、区、村、企事业单位,尽早落实人员,保证条件,加强组织协调,尽快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并确保编修志书质量。
2.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市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提升软硬件设施,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市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加强方志馆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突出招远文化特色,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全市文化发展的大盘子。充分发挥好馆藏、展示、研究和开发利用等作用。加强地方史志年鉴、地方文献、地情资料、民间史料、民间族谱、民风民俗等资料的征集与收藏,加强与全国各地的志鉴交换、收藏,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文献资料收藏中心和市情展示中心。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加强史志类成果交换交流,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切实做好馆藏资料的对外开放和市情展示工作,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阅资料、了解市情。
4.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健全完善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按年度整理汇编地情基础资料。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市情开发服务。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志鉴编纂、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
5.搞好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开拓工作思路,丰富用志形式,创新工作手段,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向纵深发展。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招远历史文化,展示和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围绕现实和中心工作开展市情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史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特别是镇(街道、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史志工作,成立史志编纂领导班子,按照修志人员专业要求,采取聘用、内部抽调等形式,组建修志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关心支持史志工作,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史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与两个条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普及党和国家有关史志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史志工作者投身经济文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宣传精品。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史志工作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督查,切实研究解决史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招远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为促进和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5〕46号)和《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烟政办字〔2016〕16号),结合招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共招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的新招远,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招远市关于加强全市史志编纂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对全市史志工作依法履行规划、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镇(街道、区)、市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法治化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史志资源优势,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在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进《招远年鉴》编纂提速增效,坚持一年一鉴;有条件的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快编纂出版部门(专业、行业、校志等)志书,各镇(街道、区)要尽早启动镇、街、区志和部分村志的编修工作,抢救性地挖掘和编修有关合并的乡镇、村庄志书,确保完成10部部门志、10部企事业志、10部镇(街道、区)志、10部村志。要进一步提升史志信息化水平,市情网站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扩大方志馆馆舍和馆藏书量,建成更高水平、提供更好服务的县级一流方志馆;加强对编修部门、企事业志,镇、街、区、村志和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体系,确保我市史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年鉴、市情手册编纂工作。继续做好《招远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在年鉴编纂基础上,创新《招远市情手册》编纂工作,并做到与年鉴同时出版,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市直部门、镇、街、区、村、企事业单位,尽早落实人员,保证条件,加强组织协调,尽快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并确保编修志书质量。
2.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市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提升软硬件设施,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市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加强方志馆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突出招远文化特色,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全市文化发展的大盘子。充分发挥好馆藏、展示、研究和开发利用等作用。加强地方史志年鉴、地方文献、地情资料、民间史料、民间族谱、民风民俗等资料的征集与收藏,加强与全国各地的志鉴交换、收藏,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文献资料收藏中心和市情展示中心。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加强史志类成果交换交流,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切实做好馆藏资料的对外开放和市情展示工作,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阅资料、了解市情。
4.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健全完善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按年度整理汇编地情基础资料。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市情开发服务。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志鉴编纂、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
5.搞好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开拓工作思路,丰富用志形式,创新工作手段,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向纵深发展。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招远历史文化,展示和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围绕现实和中心工作开展市情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史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特别是镇(街道、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史志工作,成立史志编纂领导班子,按照修志人员专业要求,采取聘用、内部抽调等形式,组建修志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关心支持史志工作,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史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与两个条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普及党和国家有关史志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史志工作者投身经济文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宣传精品。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史志工作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督查,切实研究解决史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