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导成员
刘华奎
于惠萍(女)谢春丽(女)
孙桂法
招远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5年6月,1999年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幼保健网络的中心,担负着全市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及女职工、儿童等社会查体工作,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及管理,是全市唯一"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单位。拥有业务用房3370平方米,设有床位60张,有妇产科、儿科、内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中医科、疼痛科、麻醉科等临床科室。对妇科、产科、儿科、颈腰腿疼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疑难杂症诊治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能开展无痛流产、无痛分娩、妇产科各种大型手术。2016年,在职职工8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1人,副高级技术职称8人,中级技术职称41人。
市妇幼保健院建有一流手术室、产房,拥有先进医疗设备30多件(套)。最新引进美国进口VE8四维彩超、宫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阴道镜、利普刀、普林格尔乳腺治疗仪等先进设备,软、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在全市率先开展宫颈癌筛查、优生十项、产前筛查等项目,建设全市一流婴幼儿游泳室,医疗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全方位拓展。市妇幼保健院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妇幼保健工作的主力军作用,赢得较好口碑,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先后获得"烟台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烟台市建功立业标兵岗""烟台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烟台市药品不良反应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招远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支部、文明单位、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市合法生育率99.94%,出生人口性别比103.8,人口出生率10.21 ,人口自然增长率4.04 。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计生服务,共办理一孩生育登记3934人,二孩生育登记3322人,再生育审批118人。关爱育龄妇女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共为1501对夫妇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开展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普查84267人次,为3564人进行免费产前筛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完成两癌筛查5600人次。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市发放各类计生奖扶补助资金4750.15万元。坚持工作创新,研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管理系统》,荣获烟台市一等奖,山东省2016年度创新项目,被授予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市妇幼保健院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的重点、难点指标和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方面突出问题,重新修订孕产妇、儿童保健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不断强化管理,将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控制在最低水平,积极推行母乳喂养,提高儿童综合素质。
市妇幼保健院被招远市总工会定为"女职工查体定点单位",每年组织查体队伍到厂矿企业、幼儿园进行健康查体,查体期间各项检查费用全部优惠20%~30%,并对患病人员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治疗。2016年0~6岁儿童保健20392人次,孕产妇保健5101人次。
2009年,市妇幼保健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承担单位。2016年,共为1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检查,发现可疑恶性19例,确诊1例乳腺癌患者,并进行手术治疗。2016年首次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免费检查,共计4010人次,发现69例可疑恶性,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目的,得到广大农村妇女认可。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为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2016年,共免费发放叶酸4683份,发放住院分娩补助992人次。
市妇幼保健院重视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组织业务骨干到大型厂矿企业进行女性保健知识专题讲座,极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2016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健康专题讲座以及开展义诊活动等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70场,参加人员3120人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12场,参加人员381人次。
(撰稿:陈志刚审稿:马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