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确定特殊教育提升的具体工作目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编制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文本。在实验小学和第十六中学设置两个资源教室。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特教学校在校生、送教上门学生、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人均公用经费6000元,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15%。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16.3万元,安排彩票公益金5.1万元,安排其他特殊教育专项资金3.01万元。市教体局与市卫计局、市残联联合成立招远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和招远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专家组,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强化岗位训练,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康教结合师资培训、康复培训。
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招远市文昌路28号,占地4668平方米,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2016年有8个教学班,教职工31人,在校生72人。学校按照国家一类标准配备学习、康复、生活、职教设施设备,功能教室齐全。实现全市智障儿童康复教育"零拒绝",近年来,有8名学生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12名学生实现生活自理,19名毕业生考入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烟台市历届残疾人运动会,学校代表队均取得优异成绩。学生表演的舞蹈节目,创作的书法绘画作品,多次在省、烟台市比赛中获奖。学校被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山东省智力一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先后荣获"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烟台市安全文明校园""烟台市常规管理示范学校"等称号。
(撰稿:李公杰审稿: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