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物价局领导成员
曲胜山
曹义臣
刘培峰吴敬东
吕洪生
招远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7人)、综合科(2人)和成本调查科三个职能科室。下辖招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9人)和招远市认证中心(12人)两个单位。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价格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要务,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工作,充分发挥价格工作在促进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职能作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较好开展各项工作。
2016年,市物价局进一步强化规范收费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收费免征政策。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大力深化价格改革。先后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排气污染检验收费。对招远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价格进行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一律实行零差律销售,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对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编制招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做到收费标准清单之外,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强化对价费动态实时掌控。认真开展民生项目收费调查摸底工作,先后对全市2015年度城市供水价格价格、收费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为制定和调整价费政策提供准确依据;开展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金额进行审核,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编制和分析,为加强宏观管理、进一步做好收费监管工作提供可靠资料。
2016年,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对流通行业及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明码标价工作范围广、业务量大。针对节日期间零售商业企业促销集中、价格欺诈行为较多、商家借机搭车涨价现象严重特点,结合"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重点加强金都百货、佳乐家、振华以及家家悦等大型商场超市及其连锁店监督检查力度,共检查规范总店及其零售分店54家。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的粮、油、鱼、肉、蛋、禽、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商品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房地产行业关系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物价局着重加强商品房市场价格监管。继续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明码标价行为,畅通居民购房渠道。根据烟台市局《转发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价格不透明等问题,继续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积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全年共完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28个批次。切实规范配套费收费监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部分开发商以合同约定形式向业主收取供热入网费、管道燃气接口费等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市物价局结合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工作,要求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公示栏》公示制度,公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以及承诺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向业主收取等信息和内容,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价工作重要窗口。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持"依法查处、从快从严"工作原则。价格举报案件呈现出数量多,反映问题相对尖锐的新特点。全年共及时落实各类举报、网上回复、市长热线34件,及时落实回复,回复率100%。案件成功处理,保护市民合法权益,树立物价部门的形象,受到有关部门和群众普遍赞誉。
2016年,市物价局价值认定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准确地开展涉案、涉纪、涉税等方面价格认证工作,坚持无偿为公、检、法涉案物品提供价值认证服务,及时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为相关部门依法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着力做好财产损失、经济损失、有偿服务及行政征收、征用中涉及的价格争议纠纷,及时将价格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况。认真做好全市重点项目价格认定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发展大局,积极参与重点项目有关工作,依法依规高效稳妥地做好价格鉴定认证等工作,促进重点项目顺利进展。全年共鉴定案件95件,鉴定总额2162.84万元(其中刑事案件71件,鉴定总额2156.262万元;民事案件7件,鉴定总额5.3万元;行政案件17件,鉴定总额1.278万元)。
2016年,市物价局抓好价格监测,做好市场价格预警,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每月按时上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监测表》,将有关数据上报市政府,便于及时掌握招远市的价格变动情况。在设置固定调查点基础上,对市场上粮店、生资销售店、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不定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为上级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监审过程中,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对财务报表、账目、凭证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真实性。抓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重要经济调控政策和调价项目出台、重大节日前后等的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开展专项调查,完成春耕农资、旅游市场、基本药物目录零售指导价等专项调查任务,分别形成内容翔实、分析深入、建议具体的调查报告。
(撰稿:原瑞彦审稿:曲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