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盐务局领导成员
局长、书记:丁昊
副局长:刘振涌 刘旭东
【机构设置】招远市盐务局为招远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实行烟台市盐务局与招远市委、市府双重管理,以烟台市盐务局为主。主要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从事全市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2016年,设有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盐政稽查大队等,共有11人。
【概况】2016年,盐务局以确保食用盐安全、保证合格碘盐供应为己任,加强盐政执法,依法规范食盐营销行为,强化对食盐市场监管,保证全市合格食盐和各类盐产品的供应、安全及市场有序流通,为市民打造安全、规范的用盐环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盐业专营】盐务局在盐业专营工作中,严格执行年初购销计划,每月均衡购销,合理调配库存,以保证足够的库存数量。严密注视食盐市场供应动态,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对用户基本情况及盐的用途、购盐品种、年用盐量认真登记,定期巡查,及时掌握、了解市场情况。严格按照中、高、低档盐的比例计划调拨,为确保市场稳定发展,购进、销售实现多品种经营,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新产品在短时间内得到认同,从而保证新品种盐顺利推广上市。全年供应各类盐产品3429吨;实现食盐市场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覆盖率、食盐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98%、98%和100%;实现利税总额83万元,利润41万元。
【盐政稽查】盐务局在盐政稽查工作中,安排和开展"37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57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真假小包盐实物对比等一系列宣传方式,使更多人受到教育,增长知识,让消费者对食盐专营有最直观的认识。6月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对大型餐饮场所和中心集贸市场开展大检查,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场所和经营户进行严密排查,同时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着力宣传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导致中毒案例,以及销售、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被处罚判刑真实案件,食盐合格率达99%。在全市范围内以"食安招远,从盐做起倡导绿色、健康、安全食用盐"为主题,出勤200余次下乡镇巡查集市和农贸市场,集中开展打击使用工业盐制售有毒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让人民群众走近盐、了解盐,真正做到食品安全从盐做起。全年盐政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起,罚款3000余元,查获私盐3370公斤。
(撰稿:丛正审稿:丁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