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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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环境保护局领导成员
局长、党组书记:李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卫东杨向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孙常美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丛君婷(女)
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天进
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彩虹(女)
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徐金合
【机构设置】2016年,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监控科、宣传法规科、应急辐射科、环境评价科、自然生态科等6个行政科室,共有机关人员12人。下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信息站、玲珑环保所、金岭环保所、齐山环保所等6个事业单位,共有事业人员72人。

【概况】2016年,市环保局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以上主管部门荣誉称号30余项,在烟台市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技术比武中荣获一等奖。

【主要污染物减排】圆满完成2016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在烟台市科学发展考核中名列第一位。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制定时间表加快推进。市热电厂投资500万元,实施1#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51.66吨,氮氧化物87.76吨。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招远金城股份和金城大酒店燃煤锅炉均改用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清韵家纺淘汰原有燃煤锅炉,接用招源硅胶蒸汽供暖。全市105家企业已有34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33家企业签订合同或制定整改方案。

【建设项目管理】全年共批复建设项目101个,验收57个,拒批9个。集中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山东省政府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汇总表的4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其中取得环评批复或备案文件的32个,淘汰或关停项目11个,通过专家评审等待备案文件项目6个。

【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照省、烟台市环保部门要求,监察队伍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建立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固定编码,重点污染源建立"一企一档"。结合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状况,根据日常环境监管、自动监控、环境信访等其他途径掌握的线索,确定抽查区域,按照抽查比例,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排污单位名单。2016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对全市196家排污单位随机抽查,先后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146份,制作现场监察记录580余份,建设项目检查记录120余份,对88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20万元。
【环境监测】围绕重点监测项目,在站内开展监测能力比赛,提高监测人员监测速度和精确度,加强对界河及其支流罗山河、钟离河等13个断面和3个非重点河流断面监测工作,强化饮用水源地和环境噪声监测,对超标现象进行加密监测,溯源分析超标原因,形成流域环境预警监测情况报告40期,获得监测数据4万余个。

【环保舆论宣传】坚持"随时随地讲环保,如影随形做宣传"工作理念,在宣传"要广度、要锐度、要深度"上积极拓展,挖掘典型,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全方位开展宣传,在招远市电视台晚间新闻栏目宣传6次、在《中国环境报》发稿1篇、《山东环境》发稿2篇、《今日招远》发稿8篇、《掌上招远》发稿6篇,制作《环境动态》4期、报市委、市政府环境信息56篇。官方微博全面开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1篇,构建政民互通平台,发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环保问题1000余条。及时分析、研判、妥善处置媒体反映的7起污染问题,进行正确舆论引导,避免事件扩散。
(供稿:李振东审稿:杨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