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招远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为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和管理及产业化科2个科室。2016年底,在编人员6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人,副主任2人。
【房地产概况】招远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开发办)主要负责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年度综合开发计划编制、提报和组织实施,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监督管理。2016年,办切实贯彻"两学一做"精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党风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机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1亿元,较上年增长23.8%;施工面积505.63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11.03%;其中当年新开工面积74.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3.9万平方米),较上年减少21.7%;销售面积60.42万平方米,较上年减少5.82%,共6299套,其中住宅4982套,55.31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投入8066套,共83.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471套,共41.31万平方米。被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授予"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房地产开发市场】招远市开发办切实履行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职能,落实一系列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平稳,发展趋势较好。招远商品房多以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为主,投机和投资购房少,主要以本地居民初次置业及改善性购房需求为主。全年为龙青路西、单家河东等10个地块编写建设条件意见书,占地34.4万平方米;签订《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加强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签订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6份,建筑面积66.94万平方米,同时严格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全年竣工综合验收开发项目3个,竣工8.6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办理预售许可证32个,共8066套住宅,预售总面积83.56万平方米,预售监管资金累计4.5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同时严把准入关,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报。全年对近20家三级以下到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延期的资料进行初审及申报工作,并新申报暂定资质四家,申请项目资质一家,全部获批。严格房地产开发楼盘月报制度,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楼盘销售情况,做好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房产开发市场管理有创新。加强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督办,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契机,对在建房地产开发楼盘项目手册备案进一步督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房地产开发企业53家。
【棚户区改造工作】招远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转型和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调整运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让利居民"原则,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招远市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2016年全市上报国家级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225户,重点实施开发区北岔河50户、开发区孙家大沟20户、梦芝街道北岭143户、泉山街道汤后12户等四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12月,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工率100%。其中,北岭项目143户,北岔河50户为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85.8%。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先后多次会同财政局组成专题工作小组,采取现场踏勘和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相结合方式,对全市三办一区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27个村实地调研。同时积极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参加省组织的有关棚户区改造工作各项培训。按照要求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施政府主导棚改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2016年,市开发办根据国家、省、烟台市相关政策及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现状,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工程形象进度为多层达到二层以上,高层达到投资额25%,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未按照《招远市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书》建设,一律不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禁止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加强市场监管,研究并拿出市场监管深化方案,落实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引导企业合理开发,合理定价;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预售工作等。推行市场监管、项目监管、企业监管"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全面加强资质核验、经营权审批、预售许可、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联动,形成"前后把关、全程联动"闭合监管程序。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监测及政策宣传。在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网站及时将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各开发项目进度、上年度房地产开发公司信用评价等信息进行公布;市开发办在《今日招远》每周刊发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和购买商品房相关知识,提高商品住房交易透明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市民提供良好房地产开发信息平台。
(撰稿:孙波审稿:闫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