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根据村办企业发展情况和国内大形势,九曲蒋家村成立招远市春雨集团总公司,逐步实行农业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跨跃。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所谓集团公司,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招远市春雨集团总公司成立初期,其实就是村办企业的一个合成体,相当于村企业的领导层,村党支部书记王登志任董事长、总经理。当时,村办企业全部承包经营,集团总公司没有规范的公司章程,按照传统的模式管理村办企业,收取承包费用。
2001年,王金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借助全市黄金秩序整顿的大好时机,将村办企业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经营,规划集团管理模式,使春雨集团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子公司。通过广招人才,重绘蓝图,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使春雨集团开始逐步起生、复苏、崛起、振兴和繁荣。初期,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支部书记王金勇担任,安排两委成员分管各企业生产。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引进人才不断增多。2003年初,任命王志刚担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全平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2003年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德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迟进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经理,梁菊香为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兼财务科长,王志刚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宫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三产经理,王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广泰为集团公司经济总顾问兼三产副经理,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开发公司经理。
随着企业不断增多,集团企业不断壮大,为了对各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2004年5月,原招远市春雨集团总公司升格为省级集团,名称更改为"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重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制定公司章程,进行规划化管理。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由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符合集团公司资产量化分配条件的村民和其他人员共同组建。公司宗旨:坚持以黄金生产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依靠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把企业做大、做强,争创世界一流,使全体股东获得合法、合理的收益。经营范围:金原矿采选及金精矿销售;针织服装、刺绣、工艺品(不含国家纺织品配额管理的商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烟酒糖茶、五金建材、矿山洗选设备及配件、文体用品、劳保用品、土产杂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电线电缆、干鲜果品批发零售等。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量化资产为33828万元人民币(以审计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公司的股东名称为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村民委员会,构筑村企合一的经营体制。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机构,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五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新成立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为:董事长王金勇,总经理宫德峰,副总经理迟进芳、宫德春、王德春、王志刚、张广泰、邵学欣、吕全平、王修好、宁安生、侯仁顺,工会主席梁菊香。领导班子分工如下:董事长王金勇负责春雨集团全面工作,包括人、财、物、干部任免;总经理宫德峰协助董事长主持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工、农、林、水、安全生产等工作;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迟进芳主持矿业公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政工工作;工会主席梁菊香分管工会、办公室、小车班、总务等工作,主管财务工作;副总经理宫德春分管春雨工业园工作,负责企业发展规划、项目考察、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产业等工作;副总经理王德春主管农业、山林规划等工作;副总经理王志刚分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考核、干部管理、基建等工作;副总经理(经济总顾问)张广泰主管地面企业经营规划;副总经理(兼春雨家纺总经理)邵学欣主管家纺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吕全平分管集团公司保卫工作;副总经理王修好主管物资公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宁安生分管小康村建设工作;副总经理侯仁顺分管矿业公司外协工作。
2005年,集团领导层分工为:公司董事长王金勇主持全面工作;总经理宫德峰负责经营、考核、督察、基建、农林水;副总经理迟进芳分管矿业公司、政工、调解、计生、综合治理;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兼春雨家纺经理梁菊香,协助宫德峰抓经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家纺经理王志刚协助宫德峰抓经营;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新村建设公司经理;王修好任春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物资公司经理;王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园林建设公司经理;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负责采矿生产;宫德春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第三产业;邵学欣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家纺顾问;王克贤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建筑公司经理;张广泰为集团公司经济总顾问;侯仁顺任春雨集团外协顾问。6月4日,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王刚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督察部部长职务,张富贵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后勤部部长职务,王德欣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保卫处处长职务。8月15日,任命王好勤为山东金都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小康村副总经理。11月9日,任命李守开为山东金都春雨集团副总经理职务,分管经营;张福泉任山东金都春雨集团顾问;李文玉任山东金都春雨集团顾问。
2006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雨集团)董事长,主持全面工作;宫德峰任春雨集团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主管安全生产;迟进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矿业公司、政工、保卫、调解工作,主管209新大竖井和新选厂筹建工作;梁菊香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主管经营,分管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后勤和妇女工作;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王刚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重点配合宫德峰工作,分管督察部;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和物资供应公司;王德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园林公司经理;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机动、安全、井建和新选厂建设;李文玉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配合迟进芳工作;吕全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王志刚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公司经理;宁安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新村建设公司经理;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经理;张福泉任春雨集团经济顾问;张广泰任春雨集团经济顾问;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副经理;王忠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王克贤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建筑公司经理;宫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温宾来任春雨集团法律总顾问;张富贵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后勤部部长;王德欣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保卫处处长;孙振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工作;王春亭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协助迟进芳做好矿山资源内、外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康福奎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选矿一车间主任;李敏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副经理;
2007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宫德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主管矿业生产;迟进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矿业公司、政工、保卫、纪检工作,兼南仁涧209新大竖井经理;梁菊香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主管经营,分管财务、工会、后勤、妇女、办公室和车队工作;王金海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主管矿业公司生产经营;王刚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督察部,配合迟进芳工作;李守开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物资供应和检测中心工作;温腾任集团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动和井建工作;王志刚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家纺经理;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花园经理;孙永仁任集团副总经理,分管政工,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张福泉任集团副总经理、经济顾问兼对外投资部经理;王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广泰为集团公司经济顾问;王好勤任集团副总经理兼春雨花园副经理;孙振旺任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工作;张富贵任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后勤部部长;王德欣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保卫处处长;栾永青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计生办妇女主任兼园林公司经理;王深茂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督察部部长;宫德春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王春亭任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康福奎任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选矿一车间主任;王忠君任集团副总经理兼春雨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王克贤任集团副总经理兼春雨建筑公司经理;连胜军任集团副总经理兼对外投资部副经理。2月7日,任命马吉光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春雨民生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
2008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春雨集团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主管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宫德峰任春雨集团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主管矿业生产;迟进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矿业生产、资源管理,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保卫、党建及宣传工作;梁菊香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主管经营,分管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后勤和妇女工作;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王刚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第三产业,配合迟进芳做好外协和村内部管理工作;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劳资、物资公司和监测中心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机动和井建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永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对外宣传教育和影像工作,协助迟进芳抓好党建及政工工作;吴元锡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井下生产、技术工作;吕全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经营管理、考核及矿业公司纪检工作,兼任专职验收小组组长;王志刚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公司经理;宁安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花园公司经理;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经理;王好勤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副经理;张福泉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集团经济顾问;张广泰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经理;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副经理;王忠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王克贤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建筑公司经理;温宾来任春雨集团法律总顾问;张富贵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后勤部部长;王德欣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保卫处处长;孙振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工作;栾永青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主管计生、妇女工作,兼任园林公司经理;王深茂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主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工作;王春亭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协助迟进芳做好矿山资源内、外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康福奎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选矿一车间主任;李敏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副经理;宫德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2008年5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山东金都春雨集团升格为国家级集团,更名为"春雨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春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雨集团)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主管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宫德峰任春雨集团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迟进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资源开发,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保卫、党建及宣传工作;梁菊香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主管经营,分管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后勤和妇女工作;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负责矿业公司全面工作;王刚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第三产业,配合迟进芳做好外协和村内部管理及青年工作;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劳资、物资公司和监测中心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机动和井建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永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对外宣传教育和影像工作,协助迟进芳抓好党建及政工工作;吕全平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经营管理、考核及矿业公司纪检工作,兼任专职验收小组组长;宁安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花园公司经理;刘善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总经理;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总经理;王好勤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副经理;张福泉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集团对外投资部经理;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副经理;王忠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王克贤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建筑公司经理;任学万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集团第二建筑公司经理;王升敏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食品公司经理;温宾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法律总顾问;张玉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主管矿业公司地面、选矿、经营工作;张士法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监测站站长;张富贵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后勤部部长,分管保卫处工作;孙振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工作;张永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技术、生产工作;栾英梅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物资供应公司副经理(正职待遇);王深茂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工作;王春亭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协助迟进芳做好矿山资源内、外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康福奎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选矿一车间主任;李敏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滨海旅游度假村副经理;刘淑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春雨家纺副经理。
2010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春雨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主管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宫德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全面工作,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迟进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党建、宣传、村内事务和资源开发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梁菊香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分管经营、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后勤和妇女工作;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负责矿业公司全面工作;王刚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第三产业,配合迟进芳做好外协和村内管理及青年工作;张富贵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后勤部部长,负责用电管理;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劳资、家纺、物资公司和监测中心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动和井建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永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对外宣传教育、影像、辅导中心工作,协助迟进芳抓好党建及政工工作;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经理;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专职验收小组组长,分管经营管理、考核及矿业公司纪检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永军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生产、技术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克馥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机动工作,配合温腾做好集团公司各种设备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振旺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福泉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经济顾问,兼任对外投资部经理;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花园公司经理;王深茂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工作,配合李守开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栾英梅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物资供应,配合王维强抓好滨海新区经营管理;刘淑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总经理;温宾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法律总顾问;李敏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副经理;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副经理;吕全志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贵金属交易中心主任;张玉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选矿、机修等生产经营工作;康福奎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选矿一车间主任;张士法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监测中心主任;王金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分管保卫工作,兼任保卫处指导员;王亦武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财务部部长;杨恒东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金精矿发运销售工作。5月,任命孙绍霞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旅游公司经理。
2011年,集团领导班子分工为:王金勇任春雨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主管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宫德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全面工作,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迟进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党建、宣传、村内事务和资源开发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梁菊香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分管经营、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后勤和妇女工作;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经理,负责矿业公司全面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王刚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青年、第三产业及绿化,配合迟进芳做好外协和村内工作;张富贵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后勤部部长,负责用电管理及绿化工作;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劳资、家纺、物资公司和监测中心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动、设备和井建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永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对外宣传教育、影像、辅导中心工作,协助迟进芳抓好党建及政工工作;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经理;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专职验收小组组长,分管经营管理、考核及矿业公司纪检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永军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生产、技术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克馥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机动工作,配合温腾做好集团公司各种设备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振旺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花园公司经理;王深茂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工作,配合李守开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栾英梅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物资供应,配合王维强抓好滨海新区经营管理;刘淑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总经理;温宾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法律总顾问;李敏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副经理;王亭宝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基建工作;曾庆诗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配合迟进芳抓好土地、资源、旅游及绿化工作;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部副经理;吕全志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贵金属交易中心主任;张玉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选矿、尾矿坝复土等生产经营工作;康福奎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选矿一车间主任,协助张玉才抓好其他选矿管理;张士法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监测中心主任;王金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分管保卫工作,兼任保卫处指导员;王忠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督察部部长;王亦武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财务部部长;杨恒东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副经理;孙绍霞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旅游公司经理;迟进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金精矿发运销售工作。2011年4月30日,公布王茂奇任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林建光任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10月7日,免去王忠瑞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春雨物流有限公司经理。11月,公布吕全平任春雨集团副总裁,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矿业公司副经理,代董事长督办矿业公司一切工作。
2012年,集团公司设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9人,经济顾问2人,副总经理助理2人。领导班子共35人,其中本村人员16人,外聘人员19人。领导班子分工为:党委书记王金勇任春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主管集团公司全部工作;党委副书记宫德峰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全面工作,主管矿业生产,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迟进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党建、宣传、村内事务、资源开发、旅游和绿化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委员梁菊香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分管经营、财务、工会、办公室、车队、交易中心、后勤和妇女工作;党委委员王金海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矿业公司经理,负责矿业公司全面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委员王刚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青年、第三产业及绿化,配合迟进芳做好外协和村内管理工作;党委委员张富贵为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后勤部部长,负责用电管理、绿化及民兵工作;李守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财务、督察、基建、劳资、家纺、物资公司和监测中心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腾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动、设备和井建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永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政工、影像、活动中心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考核,协助迟进芳抓好党建工作;王维强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滨海新区开发公司经理,负责滨海新区开发全面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吕全平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矿业公司纪检工作,主管矿业公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永军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工程验收、考核、对外票证办理及内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克馥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配合张永军抓好生产技术,主管机动工作,配合温腾做好集团公司各种设备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孙振旺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矿业公司生产、技术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徐联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南仁涧矿区新大井(1)、新大井(2)、提升班及2号明竖井安全生产工作;宁安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春雨花园公司经理、城市开发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张福泉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公司经理、城市开发公司副经理;王深茂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工作,配合李守开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栾英梅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分管物资供应,配合王维强、李敏才抓好滨海新区经营管理;朱为众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分管井建工作,负责井下施工队各项管理工作;刘淑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春雨家纺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温宾来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法律总顾问;曾庆诗任春雨集团副经理,配合迟进芳抓好土地、资源、旅游及绿化工作;杜勤业任春雨集团经济顾问,兼任城市开发公司经理;徐元君任春雨集团经济顾问,兼任城市开发公司副经理;连胜军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对外投资公司副经理;栾永青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主管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配合孙永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吕全志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贵金属交易中心主任;张士法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监测中心主任;王金钟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分管保卫工作,兼任保卫处指导员;王忠耀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任督察部部长;王亦武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财务部部长;王金友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园林公司经理;张玉才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主管选矿生产、尾矿坝复土等管理工作;迟进仁任春雨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兼矿业公司副经理,分管金精矿发运销售工作。
附: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山东金都春雨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符合集团公司资产量化分配条件的村民和其他人员共同组建。
第四条 公司宗旨:坚持以黄金生产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依靠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把企业做大、做强,争创世界一流,使全体股东获得合法、合理的收益。
第五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理、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金原矿采选及金精矿销售;针织服装、刺绣、工艺品(不含国家纺织品配额管理的商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烟酒糖茶、五金建材、矿山洗选设备及配件、文体用品、劳保用品、土产杂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电线电缆、干鲜果品批发零售等。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量化资产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量化资产为33828万元人民币(以审计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
第四章 公司股东名称
第九条 本公司的股东名称为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民委员会(其他自然人股东见附页)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权证书编号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持有股票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2、依其所拥有的股东权利承担公司的债务。
第六章 股东的产生方式和股份额
第十二条 本公司将评估后的公司净资产33828万元,按等额量化分配股份共1127股,折合每股30万元,凡符合享受"股权待遇"条件的村民每人无偿分配定额为30万元,共550股,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分配定额分别为X股,剩余股份由九曲蒋家村委管理,共550+X股。
第十三条 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比例分别为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民委员会()%,村民股东()%,其他股东()%。第七章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对于股份只有管理权、收益权,没有所有权、继承权和转让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兼立、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机构,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五人。
第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由监事三名组成,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职务;2、当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股东会决议解散;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3、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
第三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当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办理注销手续时,应提交由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或查账报告。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八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权利比例分配,股东分得股利缴纳相关税费由股东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