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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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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政工作承担着区域内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在基层的延伸,担负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具体职能,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封建社会,官府不重视民生建设,村政、地保等只不过是官府和百姓打交道的桥梁,是官府搜刮民财的一种渠道。民国时期,政局动荡,民生建设无从谈起。共产党领导的村级政权建立后,基层民政工作由当时的权公所负责,担负着筹措公粮、拥军支前以及对烈军属进行优待等。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村级设立大队,大队管委会为行政组织,一般安排1名支部委员或者管委会成员兼管民政和调解工作。1984年人民公社解体,村级成立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内设民政委员会,设1名主任,2名委员。九曲蒋家村1984年成立村委会,村委会委员王登文兼任民政主任。1989年,王登文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仍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1993年村委换届选举,乡党委通告选举结果,九曲蒋家村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登文,委员王金城、迟进堂。
1996年3月第五届村委换届后,民政委员会主任由村委委员迟进芳担任。此后,村民政委员会主任由迟进芳担任,主管会计梁菊香承担具体工作。2002年4月17日,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后,根据村企合一的形势,村委会不再设民政委员会,涉民事项由集团公司后勤部、劳资部和工会办、老干协等组织根据职能各自负责,主要是搞好社会救济,做好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发展老年社会保障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按政策规定,搞好优待对象的优待兑现;开展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健全移风易俗理事会组织,抓好婚丧习俗改革,提倡火化,丧事简办,喜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认真学习宣传婚姻法,执行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

支前和拥军 1939年日军入侵玲珑金矿后,九曲蒋家村一带开始活跃八路军抗日队伍,主要是县大队、区中队以及八路军渤海独立团等。在党的领导下,九曲蒋家村成立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逐步成立青救会、职工会、农救会、妇救会等组织,配合八路军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主要是为抗日部队筹措军粮、做军鞋等。1944年冬,渤海独立团把九曲村炮楼西南角炸开一个缺口,村里组织村民给八路军送水送饭。1945年农历四月初八,八路军渤海部队拔掉九曲日军据点,村民王登道等给八路军送去绿豆水解渴。打下炮楼后,十一区区中队组织民兵去扒掉岗楼,九曲蒋家村组织民兵参与破坏鬼子公路。据统计,1945年妇救会组织全村妇女为部队做拥军鞋200双。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在上级领导下,全村开展反蒋保田运动,村民踊跃报名参军支前,有人出人,有牲口出牲口。据统计,1946~1948年,全村支前民工50多人次,支前牲口50头,做拥军鞋300双,除胶东保卫战中积极参与拥军支前外,还支援过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等。张士举、王登斌、迟孟善等带骡子随军驮运,跟随九纵队作战数月。12名民兵参加了淮海战役支前。张士香、张希顺、迟孟江、张希选等支援过渡江战役,抬担架。张士香在过江中不慎失足落水,同行的村民编了句顺口溜:"张士香,过长江,失了脚,掉进江",他随即说道:"张士香过长江,舍掉性命上战场,全国不解放不回乡",表达了舍身支前保家卫国的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九曲蒋家村周围未有过部队驻扎,只有部队拉练训练临时驻扎,多数仅是从此路过,驻扎时间较长一次是1971年,当年夏秋之交,解放军9708部队4分队由连长带队在九曲蒋家村驻军拉练,一直住到年前(村民张某某出生于1971年冬月初二日,因解放军在此拉练,故起乳名拉练)。当时,全村人民积极参加拥军,村民宫立贤将自己家新盖的房屋让给解放军居住,村民们积极为解放军提供生活服务,和军队结下浓厚友谊,解放军在村后河楸树岚里建立饲养场养猪,冬天帮助大队整地改土。此后,每一次部队过境,九曲蒋家村都组织村民和学生夹队欢迎,进行慰问。1980年春,某通讯部队约一个连进驻九曲蒋家村,主要任务是埋设军事光缆,一直驻扎至秋后,九曲蒋家村民积极做好拥军工作,将新盖的房屋无偿让给解放军居住,其中王登文家新盖的瓦房作为部队伙房。
1985年组建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一团后,九曲蒋家村和预备役部队结下深厚友谊,经常性开展拥军工作。1998年原预备役第一团改编为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一团,九曲蒋家村每年建军节期间都向预备役团和烟台预备役师捐款捐物。特别是2001年王金勇接任书记后,经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富裕起来的九曲蒋家村不忘拥军,每年建军节期间都向预备役部队、武警消防支队、武警看守中队、武警边防派出所等进行捐助和慰问,先后捐助资金上百万元,并多次赠送整猪等进行慰问,2009年向边防派出所捐款10万元,向武警消防支队和看守中队等各捐款5000元。2010年建军节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集团军演出队于8月3日在海域沙滩向71988部队海训官兵进行慰问演出。演出结束后,九曲蒋家村党委副书记、春雨集团副总经理迟进芳向71988部队海上适应性训练的官兵赠送慰问品并同部队首长合影留念。71988部队首长把一面"爱国拥军模范、产业报国先锋"的锦旗赠送给春雨集团,感谢对部队的大力支持。2011年春雨集团向预备役团捐款116万元。2012年建军节期间,春雨集团又向预备役团赠送电脑4台,捐款50万元。
2010年8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71988部队向九曲蒋家村赠送锦旗
群众优待人民政权建立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家属进行群众优待。解放战争时期,全村发动大参军,村党支部和各界组织共同行动,为参军人员披戴光荣花,召开欢送大会,对烈军属实行拔工和代耕等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烈军属的主要优待政策是安排群众为其代耕。当时,该村烈属3户,村党支部安排青壮年轮流为其代耕代收。人民公社化后,土地集中入社,优待形势由代耕转为优待劳动日,要求优待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本生产队平均水平,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定期或一次性补助。在政治上,为每一户烈军属挂光荣牌,每逢春节,组织群众为其贴春联、送年货,小学生寒假期间开展经常性的拥军活动,为烈军属扫雪、垫圈等,青年、民兵也定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烈军属搞好日常服务。
1965年统计,全村烈军属6户,需要优待的4户,优待粮1835公斤,款275元。职工家属8户,照顾4户,照顾粮100公斤。1976年统计,全村烈属3户,其中张士孝1942年5月入伍,胶东军区五旅战士,1945年失踪追烈,本队平均口粮245公斤,其家属平均口粮247公斤,本队每人平均分配181元,其家属优待至210元,共优待工分5038分;宫立法,1948年6月入伍,二十七军机枪连战士,1949年3月渡江战役牺牲,本队平均口粮240公斤,其家属优待至350公斤,本队人均分配205元,其家属优待到503元;张士英,村民兵自卫团民兵,1944年7月埋雷失慎牺牲,其家属优待工分4862分。革命残废人员1人,王登道,三等乙残废,1945年6月入伍,因战残废,1954年10月复员退伍,每月国家优待金额80元,本队人均口粮240公斤,本户人均口粮238.5公斤,本队人均分配205元,本户人均分配225元,优待工分3125元。革命军人4户:迟学尼,1944年入伍,干部,本队人均口粮245公斤,本户人均口粮232.5公斤,本户人均分配181元,本户人均分配127.5元,优待工分163分;王德明,军队干部,本队人均口粮250公斤,本户人均口粮252.5公斤,本队人均分配195元,本户人均分配221元;宫德荣,军队干部,本队人均口粮240公斤,本户人均口粮2455公斤,本队人均分配205元,本户人均分配214元;宫德琪,1972年参军,干部,本队人均口粮240公斤,本户人均口粮300公斤,本队人均分配205元,本户人均分配503元。
1982年九曲蒋家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工分制,优待形式改为现金优待。1982年,全村烈军属4户,共优待3200元。1983年,全村烈军属5户,家属人数23人,优待款数4500元。
1985年起,实行乡镇统筹优待,优待款分为夏秋两季,分别兑现20%和80%。乡镇统筹根据乡(镇)群众全年经济收入情况,按一个中等劳力全年净收入的水平,制定出优待统一标准,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实施时以全乡(镇)的优待对象与全乡(镇)总人口数之比进行平衡负担,每年根据劳力、收入及优待对象数量等情况,由乡(镇)统一预算1次,没有优待对象的村也同等负担。乡(镇)优待标准确定后,年终通过收取"三金"等途径由村汇缴于乡(镇),由乡(镇)兑现。乡(镇)、村有企事业经济收入的,可在乡(镇)统一优待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企事业收入情况,从中适当补贴。九曲蒋家村因集体经济相对较好,优待统筹款由集体统一支付。根据优待统筹政策,全村670人,需筹款6030元,其中,按人口筹款2030元,按收入筹款3999元。优待对象3户,人数3人,需优待款1350元。其中烈属1户,人数1人,即王翠花,女,1908年4月出生,77周岁,烈士张士孝母亲,家庭人口5人,享受优待1人,优待现金600元,定期抚恤金每月8元。在乡伤残军人1人,王登道,男,1923年5月出生,家庭人口3人,优待现金250元,每年定期抚恤金164元。义务兵家属1户,王登仙,男,1912年11月出生,73周岁,军属,家庭人口1人,优待现金500元。
1986年乡镇统筹优待通知单,九曲蒋家村需筹款8777元,人口数660人,按人口筹款2310元,按收入筹款6467元,优待户数3户,人数3人,需优待款1339元。烈属王翠花,女,优待575元,定期抚恤金每月20元。在乡伤残军人王登道优待现金248元,月定补款或定期抚恤金212元。军属王登仙,优待现金496元。
1989年乡镇统筹优待通知单,九曲蒋家村需筹款9981元。人口数670人,按人口筹款3437元,按收入筹款6544元。全村优待对象5户,11人,需优待款2895元。其中烈属1户,1人,优待款739元。义务兵3户9人,优待款1848元。在乡残废军人1人,优待308元。
1993年九曲蒋家村烈军属优待情况是,烈属王翠花,乡镇优待1550元;在乡伤残军人王登道,乡镇优待650元;义务兵王金亮,乡镇优待1300元。1994年,其他优待对象没变,增加义务兵王金帅,乡镇优待1300元。
1995年,招远市制定了拥军优属若干规定,1999年又进行了修订,对优抚对象制定若干优惠政策,优待标准随着农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而逐年提高。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凭通知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凭通知书增发当年5%的优待金。2000年后,最后1名享受优抚待遇的烈属王翠花去世,优抚对象除伤残军人王登道外,只有零星义务兵家属,九曲蒋家村按照上级政策,积极做好伤残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2001年,武警消防兵张玉成荣立三等功,除正常优待外,由镇政府奖励300元。2003年,全村军属1户,实发优待金1550元;伤残军人1人,实发优待金775元。2009年~2011年,该村士兵张洪成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2010年士兵迟登中被评为优秀士兵,均按政策加发当年优待金的5%。

救济和扶贫 九曲蒋家地处山区,山多地少,生产条件极差,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以农为业,生活条件又艰苦。老书记王金城回忆说,旧社会该村有三多:扛大活多、闯关东多、光棍多,用一句俗语讲,九曲蒋家有三多,逃荒扛活没老婆。为了补贴家用,女人也得到黄县富人家当嫚子当奶妈。遇有红白事或天灾人祸,一家一户难以自度,当时政府只顾搜刮民财,根本没有救济穷人之说,因此村里只能成立扒会、老会等组织,进行互助和自救。20世纪40年代中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九曲蒋家村建立起各界抗日救国会,其中农救会为农民撑腰办事,除发动农民参军保国、支援抗战,也组织救济贫困户。但杯水车薪,农民生活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村党支部只能向上级伸手,争取政府救济。1948年春,九曲蒋家村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发放春季救济粮,同时请求减免田赋。1949年因台风灾害,上级政府发放救灾粮,帮助村民渡过难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农民积极性调动起来,但生产力条件仍相当低下。1953年末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九曲蒋家村粮食总产全部上缴仍不能达到其他村统购数额,所以只能再由国家返销粮食维持生活。1955年秋后,国家对贫穷村庄实行粮食定销政策,凭证定量供应,一直到60年代,该村仍然过着"吃饭靠返销、花钱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日子。60年代,国家每月拨给九曲蒋家村返销粮食5000公斤,是全公社第一返销粮大户,但是分配到户下,每人仅有125公斤,根本解决不了温饱问题。因此,除传统的"瓜菜代"和用"闲时吃稀"的方法进行自救外,还要按时向国家申请救济。到1968年后,全县大部分村庄在粮食上已经实现了只购不销(国家统购,但不返销),但九曲蒋家村仍实行定销政策。人民公社时期,九曲蒋家村每年都享受国家发放的临时救济,临时救济包括修房救济、病困救济、特困及孤儿救济、优抚救济等,救济形式有现款、布票、棉花、衣服等。如1975年,九曲蒋家大队获得上级发放的社会救济布票13.登宾等5户各3米(9尺)。
1978年中共三中全会以后,九曲蒋家村以黄金生产为龙头,集体经济和村民生活都得到快速发展和提高,到80年代,不仅彻底解决了温饱问题,还率先建成小康村,社会救济现象在九曲蒋家村一去不复返。对于个别困难家庭,集体帮助其开展主导产业外的种植、养殖业辅助补充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基地12处(其中果业8处、养殖4处),带动村民勤劳致富。村集体和快速膨胀的集团企业关心村民和职工生活,村民和职工在生活上遇有困难,集体及时给予资助。特别是2003年工会组织成立后,积极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以工会办为主,全面了解村民和员工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同时,集团公司和村两委倡导文明建设,号召村民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建设富足和谐的新农村,建立起爱心捐助制度,号召村民和职工每年向困难家庭进行爱心捐献,并面向社会和全国各地灾区进行爱心捐助活动。自2003年起,每年开展一至两次爱心捐助活动。2004年2月,捐助本村迟玉红家现金1.2万元。2005年,村民张成玉儿子患病急需医疗费用,村民和职工几天内为其无偿捐助1.5万元。2008年汶川地震,九曲蒋家村集体无偿捐助108万元,2009年7月15日招远市政府颁发首届招远慈善奖,授予在支援四川地震灾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春雨集团为"最具爱心捐献单位",授予集团工会主席梁菊香"优秀慈善工作者"称号。自2003年以来,村民因病或其他天灾人祸支出较大者,村集体均从爱心捐助款和集体经费中进行一定数额的救助。据统计,2003年工会办成立至2012年,先后向村民和员工支出困难救助93.77万元。仅2012年,集团公司支出各种救助款项高达56.6万元,其中救助特殊病重人员32万元,集团总部补助困难职工1.2万元,春雨家纺补助困难职工2.6万元,其他社会救助20.8万元。2012年5月村民张某某因病需要输血,集团号召村民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一天内献血30000cc。50多岁的村民纪美芬自2005年因肾病转为尿毒症,后来又患上脑血栓,2012年又患上脑出血,一年住院5次,每次持续半个月,花费高达15万元。患病多年一直靠透析维持生命,每周去招远县人民医院透析3次,每次花费200多元,一个月花费4000多元,一年光花在透析上的钱就有6万多,还不算日常的药费及其他费用。患病以来,村委及集团公司对她的情况极为关注,自2005年开始给予医疗救助,起初每年帮扶5000元,2012年一次补助3万元。纪美芬深有感触地说,如果不是生活在这样的好村,如果不是有这样的好带头人,她早不在人世了。
1996年,招远市开始对农村人均收入不足600元的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期九曲蒋家村已经成为全县人均收入较高的村庄,人均收入近4000元,所以该村一直没有低保户。

老年人和残疾人工作 封建社会,村民普遍有养儿防老的思想,老年人的生活主要由子女特别是儿子负责,没有子女或有女无子户,一般过继同族侄子为子,为其养老送终。有女无子户,亦有招上门女婿传统,又称养老女婿,这种现象至今仍存,但过继子嗣现象消失。人民公社以后,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和残疾社员实行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称为五保,享受五保待遇的称为五保户。五保户不论能否参加集体劳动,均同社员一样参加集体分配。1979年,九曲蒋家村探索农民养老制度,对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老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孤儿,根据贡献大小,实行供给,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社员人均分配收入水平,对老年人付给全年口粮的80%细粮,不能或不愿自炊的,大队单独设立食堂和服务员,尽量使其晚年生活过得幸福愉快。同时,对年满65周岁的男性村民、年满60周岁的女性村民,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在全县第一个实行农民养老制度。起初根据在生产队的表现情况分为五等发放养老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养老金不再分等发放,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养老补助。90年代后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村集体免费先为村干部投入养老保险,又逐步为全体村民代缴养老保险,使全部村民养老有了保障。1994年,九曲蒋家村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宗旨,对56周岁(含)以上的老人,不办理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含)由村委每人每年发放养老补贴60元。1993年以后(含1993年)出生的独生子女,由村委一次性投保,1993年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费。其他村民投保每年交纳保费时由村委按规定的投保额补助30%。是后,养老保险办法逐步完善,九曲蒋家村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1997年9月,村集体统一建起老人房,每处2间,无子女又无房居住的孤寡老人及本人无房、所有赡养子女都无闲房只有一处住房必须与赡养人分居的老人,写出申请,两委研究同意,可以入老人房居住,但无权出租或者转让,子女无权继承,有偿使用,每年交款500元。第一批申请入住的有王登成、栾春香、李桂美、宋桂香、迟学章等。至今9处老人房均有人居住。
2001年后,九曲蒋家村经过黄金秩序整顿,在新领导班子带领下,工副业生产迅猛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两委极为重视老年人生活,专门成立老干协,做好老干部和其他老年人工作。自2006年开始,6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每人每年支出3000元以内的,全部由集体报销,3000元以上部分由个人负责50%。老干协工作人员,和人民公社时期任过生产队长以上干部满5年的,给予一定生活补助。2007年,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王登道除享受残废军人待遇外,村集体给予补贴标准600元,迟进学除享受上级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外,集体每年补贴1440元。
2009年,根据九曲蒋家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村民生产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考虑到前期几任领导班子因当时的背景条件所限,待遇较低,经村两委讨论研究决定,对前任老干部待遇进行调整。已在农保办理退休的两委成员,王登文每年补助15000元,迟进洪每年补助10000元,迟进堂每年补助8000元;已在镇政府办理退休证的,王金城由原来的每年7800元调整为每年8000元,迟学宾由原来的每年7200元调整为每年8000元,迟进忠由原来的每年4800元调整为每年8000元,王登殿由原来的每年4800元调整为每年6000元,迟进学由原来的每年3600元调整为每年4000元,王登道由原来的每年2400元调整为每年5000元,闫希美由原来的每年2400元调整为每年5000元;迟孟文每年补助10000元(退离工作岗位后始领取);原生产队长张士诚、宫德兴、张玉德,原妇女主任王淑菊由原来的每年500元调整为每年1000元;老干协工作人员工资,王金城每年6000元,迟进忠每年10000元,王登殿每年8000元,王登文每年24000元,王德春每年26000元,张洪瑞每月5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员)。
农村残疾人工作过去无人重视,一般由家庭自行扶养。人民公社时期根据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使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该村没有伤残不能参加劳动人员。20世纪90年代,上级重视残疾人工作,积极安排残疾人员就业。九曲蒋家村经济发达,也没有重度残疾人员,个别因病致残人员主要是心脑血管病后遗症,俗称半身不遂,均已超过就业年龄,村集体均对其进行合理救助。2001年后,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就业年龄之内残疾人员全部安排在村办企业工作,如智力一级残疾人员王某某,安排在园林公司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其他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员主要安排在春雨家纺工作。2010年,全村残疾人发证32人,至2012年底,有残疾人31人,其中肢体一级残疾6人,肢体二级残疾2人,肢体三级残疾3人,肢体四级残疾17人,智力一级残疾2人,视力4级残疾1人。其中女性9人,就业年龄(18~55周岁)5人,男性22人,就业年龄(18~60周岁)10人,就业年龄人员全部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