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九曲蒋家大队管委会撤销,设立第一届村民委员会,原4个生产队改为4个村民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九曲蒋家村委会成立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开展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1994年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规定村委会的任务是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安定团结、积极带领村民参与经济建设,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及时向乡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保持乡政府同村民之间的密切联系;为村民开展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优质服务。规定村委会下设四个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和民政委员会。全村设6个组委会,以组委会为单位划分村民小组,设6个村民小组。村委会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任免或候补由村民大会通过决定,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同时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村委会汇报工作,研究通过本村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村比较重大的事情;每月召开一次村民小组会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村委会要定期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财务收支公开。
民主管理 村民开展民主管理的首要前提是依法开展民主选举,选出自己信任的领导作为当家人。村民委员会诞生初期,村委会选举往往由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划框子,定调子,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任命,群众不够满意。从1996年第五届换届选举,把择官的权利全部交给了群众,提高了村民的参与意识,村民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和积极性,连78岁的老人也参加了选举,委托识字人给写上一票。1999年3月,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九曲蒋家村进行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第一次由村民直接选举候选人,也称"海选"。村民小组长也开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此后每次换届选举均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开展,当场投票、揭票、公布选举结果,真正体现选举过程中民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招远县从1989年开始探索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即在经常召开村民会议有困难的情况下,由村民选出代表组成代表会议,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主持下,遵循民主、合法、代表民意的原则,代表村民大会行使职权,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监督村委会工作。九曲蒋家村是全县推行村民代表公事制度试点单位,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于1989年正式确定,村民代表会议以各村民组长为主,同时由村民直接选出代表行使村务管理权利,村民组长列席村委相关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召开全体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议事制度实行初期将村民小组由4个调整为6个,民主选出村民代表15人。为了使村民代表能够代表各层面的村民利益,1996年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将村民小组调整为12个,村民代表增至24人。为了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积极作用,先后制定了"村民代表的义务、权利"、"村民评议干部制度"、"代表联系村民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的程序"、"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村民代表花名册"、以及"奖惩制度"等,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村民自治章程》的实施。为了提高村民代表的素质,使其真正做到公正、合法、代表民意,村委组织全体代表们到镇党校进行学习培训,本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为了使代表真正有事可议,不断扩大村民代表决策项目。根据招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初期议事基础上又增加了20多条村委公开的内容。为使代表们人人过硬,村委对全体代表进行结对子帮助,年长的带年轻的,经验多的带经验少的,工作时间久的带入组时间短的。每次村民代表议事会议,都按会议程序进行,会议、决策都有专门记录,个别重要的还配有录像。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使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在全村得到了迅速有力的贯彻落实。村民代表制度的不断深化,使广大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得以实现。村民通过自己选代表,直接参与和决定本村大事,使自己真正地坐到了主人翁的位置上,从而实现了农民群众的意愿。比如村竖井承包问题,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后提交到村民代表会议上,放手让大家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最后村两委同意村民代表们的意见,承包给本村村民迟登林,三年后他每年交集体260万元,通过这件事,村民们一致认为,村干部和村民在重大问题讨论上关系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隔阂,也从中密切了干群关系。
为全面实施民主管理,提高村民自治的严肃性。自开展村民议事制度以来,村里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当时叫《村规民约》),以此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先后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美德进万家"、"标兵户"、"法律进农门"等活动,还办起了农村发展史教育室、荣誉展室。这些活动的开展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具体工作中做到"五公开":一是内容公开,农业税、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分配、干部责任目标等主要二十余项均予以公开;二是时间公开,重大事项每半年或一年一次,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其他事项随时公开;三是程序公开,内容公开之前必须由村民代表审核之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准确可靠;四是形式公开,做到代表会议制度、村务专栏、黑板报等形式公开;五是监督管理公开,一面接受上级监督机关的监督,一面做到让村民代表的监督。民主管理保证了政治上的稳定和社会安定,村务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1995年以来,九曲蒋家村先后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村民委员会、红旗单位、乡镇企业最佳村、乡镇企业先进单位、安全文明示范村。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文化模范村,多次被镇党委、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村民自治模范村"等光荣称号。
2001年,王金勇担任支部书记后,更加重视村民代表的作用,尊重村民意愿,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2002年,为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对村民代表实行百分考核责任制管理,一是建立村民代表考勤制度,村民代表参加村里各种议事会议均进行考勤,调动其积极性,二是建立村民代表包户制度,密切村民代表和村民的关系。为强化民主监督制度,村务、政务、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先后办起法制教育一条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条街,建立人口学校和法制学校,村两委班子与村民签订承诺书、村民权利义务约定书,使村民代表议事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
2002年3月,九曲蒋家村进行第七届村委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小组又调整为4个,一组组长王登文,二组组长张玉才,三组组长王金钟,四组组长王金海。2004年11月11日,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将村民小组调整为6个。2007年11月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村民小组调整为8个。2008年2月27日,对8个村民小组重新进行划分,选举产生新的村民组长。第一村民小组组长王登荣,村民32户;第二村民小组组长张玉庆,村民35户;第三村民小组组长迟进军,村民40户;第四村民小组组长迟登现,村民32户;第五村民小组组长张士法,村民31户;第六村民小组组长迟进强,村民31户;第七村民小组组长王德品,村民34户;第八村民小组组长迟学才,村民34户。2011年十届村委会选举,村民小组仍为8个,组长和村民均没有变动。
附:第十届村委会公布的村民小组
第一村民小组(32户),组长王登荣,村民户(户主)王登荣、王金勇、王金波、迟登全、王茂法、王金秋、张士文、王登池、张洪明、刘洪、迟平平、王德春、迟进田、张玉才、王金明、周美兰、张富荣、迟进堂、闫永祥、王登兰、宫德峰、迟登仁、王凤香、王金祥、王强、王金强、迟伟明、 迟登敏、王金胜、韩媛媛、迟学生、宋桂香;
第二村民小组(35户),组长张玉庆,村民户(户主)张玉庆、王刚、王金志、迟登俊、王金德、纪美芬、闫希美、王登殿、王金照、王建、王金春、杨美英、迟伟胜、迟孟宴、王登泮、王登太、王淑花、王雅莉、孙振旺、王金红、王金钟、张玉奇、王金友、韩桂花、王登道、王德荣、王登义、徐联、王金堂、王兰香、王淑英、王金峰、王金晓、姚佳旗、田国民;
第三村民小组(40户),组长迟进军,村民户(户主)迟进军、张洪贵、蒋桂花、张洪瑞、张玉佐、王金亮、迟进城、迟学法、王登贵、王辉、迟孟文、王金习、王金才、迟进财、迟登坤、张玉波、朱秀兰、王翠英、徐翠香、迟进伟、迟孟学、张洪德、王在秋、张玉奎、王菊兰、王玉花、张洪恩、迟登文、宋书英、张洪祥、迟登奎、张玉伟、王登臣、王登志、王登文、张玉祥、姜淑彩、张洪礼、王德林、迟进孝;
第四村民小组(32户),组长迟登现,村民户(户主)迟登现、王德欣、孙殿好、张玉贵、李美香、张富贵、张玉进、张玉强、唐玉付、张富强、迟孟祥、张雷、张洪胜、迟登高、迟进芳、迟登江、迟登好、王登民、王登利、张士勇、王金帅、孙殿福、张洪伟、张士芳、宫德春、宫德亭、宫磊、张玉鹏、迟少平、迟登军、张永军、王维强;
第五村民小组(31户),组长张士法,村民户(户主)张士法、王在木、张洪友、王好香、迟维东、张士诚、张玉德、林桂花、迟学堂、张士君、王登才、王登华、路平、迟进合、迟进仁、张洪敏、迟学春、迟学宾、迟学林、闫志巧、迟孟友、迟进帮、王金海、迟登强、宫义好、王金兰、张洪福、李翠兰、王元英、张蓉蓉、李健;
第六村民小组(31户),组长迟进强,村民户(户主)迟进强、迟进波、迟玉红、迟进学、迟登合、迟登宝、迟进道、姜华明、迟登田、迟进好、王金花、迟进义、张海军、王德云、迟登贵、迟学贵、迟学江、迟进兵、迟进华、宫义强、闫春英、王淑欣、徐淑林、迟美娟、代瑞芝、王登香、栾春香、刘春美、迟学喜、张希安、迟登希;
第七村民小组(34户),组长王德品,村民户(户主)王德品、迟进洪、迟登春、迟进连、迟伟光、刘吉兰、迟进科、张洪海、迟登卫、迟登志、迟登杰、迟进祥、迟登才、迟进江、迟进奎、迟学海、迟进武、王德凤、迟学荣、迟登亭、刘祥吉、张淑英、王金法、迟进忠、迟学良、刁成美、张士明、王登丰、张洪利、迟登峰、迟进卫、迟进乐、栾玉辉、王世玄;
第八村民小组(34户),组长迟学才,村民户(户主)迟学才、张玉生、刘春香、迟凤玲、王翠香、张士第、迟进海、李伟、迟进敏、迟进礼、曲殿宾、迟伟瑞、迟学国、迟维友、迟维才、杨风华、迟登林、迟学通、栾学香、迟进亮、迟进铎、迟学龙、迟进鹏、刘冬英、迟学全、徐美先、迟进寿、梁淑香、迟登芳、迟登波、迟登会、王洪芬、李长林、迟登勇。
为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搞好民主监督,村里制定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决定干部待遇和作用。2006年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评议的村民和职工共252人,领导干部共24人被评议,王金勇得优秀票248票,称职1票,弃权3票。21人优秀票过半,总评结果全部称职,7人优秀票为200票以上。中层干部88人参加评议,最差的称职以上为195票。2007年对开展干部"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活动,对干部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严格的标准,每年由村民代表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两次。2010年,春雨集团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中层以上干部157人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代表265人。王金勇获得满票265票优秀,栾英梅262票优秀,迟进芳258票优秀,宫德峰256票优秀,王金海257票优秀,梁菊香253票优秀,王刚248票优秀,张富贵248票优秀,李守开245票优秀,孙永仁240票优秀。合格以上满票的16人,合格票260票以上的95人,合格票250票以上的259人,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1人,超过八分之一的2人,基本合格、不合格过半的没有。春雨家纺28名干部被评议,全票64票,得优秀票超过60票2人,超过50票22人,全部人员优秀票过半数。2011年底,春雨集团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参与评议的代表共240人,集团董事长、村党委书记王金勇获得满票240票优秀,党委成员优秀票最低221票,说明了党委一班人的凝聚力。
2003年春雨集团工会组织诞生后,根据九曲蒋家村和春雨集团村企合一的特点,将职工代表和村民代表互相融合,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结合,全面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九曲蒋家村、春雨集团成立了以村党委书记、春雨集团董事长王金勇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春雨集团副总经理迟进芳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春雨集团副总经理梁菊香为副组长的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各分公司厂务公开网络,建立起以工会、督察部为主的监督网络,完善厂务村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使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丰富载体和加强领导上实现新提高。根据自身特点,厂务和村务公开渠道主要以党员、职工代表、村民代表"三结合"大会为基本公开形式。通过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党政工联席会议、固定公开栏、广播、网络、文件等公开形式,制定"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百分考核细则",健全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干部"两集中"教育制度,制定并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办法》、厂务村务公开、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出台《九曲蒋家村、春雨集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形成村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干部选拔、工程承包、物资采购、评先树优、考试考核、工资福利等职工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都有党员、职工代表、村民代表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职工、村民代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提高厂务村务公开质量,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编印了《做新型农民,建和谐家园,村民员工素质教育手册》、《春雨集团企业文化手册》、九曲蒋家村歌、春雨集团企业之歌和村报《春雨报》、《党员信息》,制作了"中国小康之星山东招远九曲蒋家新农村建设之路专题片"、"九曲蒋家村春雨集团素质教育专题片"、"九曲蒋家村春雨集团生态建设专题片",建立"功德薄"和"警示录",开展一年一度的"一考双评"活动,即:在村民员工中进行素质教育考试、评比模范标兵活动和行为道德"四级连评"活动,使村民员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2006年,村党总支和村委会联合制定《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汇编》,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全体村民,让广大村民对村干部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文件汇编中要求,村务公开要严格把好民主理财关口,坚持每月15号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以党员和村民代表为主要成员,由财会人员参加,各种票据入帐必须加盖民主理财印章。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分为村庄的基本建设,村民福利,社会养老保险,现金收入和支出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承包及经营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村干部工资、误工补贴及公费投保情况,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费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村内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承诺事项,发展党员和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情况,生育计划安排,文明户评比。村务公开的方式或以公开栏形式定期公开,或以两委文件形式发至每家每户。坚持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对临时发生的重要村务,随时公开公示,对上级党委和政府要求点题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想了解的问题以命题形式向村民公开。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王金勇,副组长为村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梁菊香,成员有妇女主任栾永青、保管张虹及两名村民代表。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全部为村民代表和退休老干部,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发现村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村两委报告,按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的监督情况,协助两委抓好村务公开的深化和完善,创新形式、内容和机制,推动村务公开深入发展。文件汇编同时公布了九曲蒋家村重大事务决策和程序、财务管理制度、干部廉洁勤政纪律、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两委成员和集团公司部室岗位责任制、党员百分考核规定、党员包户名单和包企业党员名单。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了村务公开的全面开展。2010年10月,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梁菊香参加烟台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做典型发言,题目是《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让职工群众生活得幸福有尊严》。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在封建社会就已经出现,当时主要由各家族及会首、村正等共同制定,针对耕地、山岚及邻里关系处理等等制定相关条款,以维持邻里团结及村庄和谐。共产党的政权诞生后,村里的大小事务由村里党政干部负责管理,邻里纠纷和村庄规划建设等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结合民间习俗进行处理。人民公社解体后,新建立的村民委员会为更好地管理好村民事务,尊重村民意愿,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开始探索制定新形势下的村规民约。
1990年,在推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初期,为了更好地开展村民自治,在村两委主持下,由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制定了第一个《村民自治章程》,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出现,将经济建设、文明建设、村庄规划和建设、计划生育等条款列入其中,规范全体干部群众的行为。1999年1月,又制定《九曲蒋家村依法治村规范化管理的规定》,村规民约共分14条,规定: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学法、守法,听从领导,维护两委工作;每个村民不准别有用心的歪曲事实写控告信、匿名信、大字报和小字报以及越级上访,不准以任何手段报复他人和领导干部,严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嫖娼。一经查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500元,追究刑事责任;每个村民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有非法同居、无证生育、计划外二胎、抱养孩子、计划外怀孕外出躲藏或不透视复查者,除按上级文件规定处罚外,免除本村所有福利待遇;村民建设住宅必须服从村委及镇政府统一规划,规划拆除、搬迁户必须按村委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规划者,轻者进行说服教育直至服从本村管理,重者依法进行处罚并免除本村福利待遇;对本村已出嫁姑娘,户口仍在本村或结婚媳妇户口未迁入本村的必须服从本村管理,但不享受本村福利待遇;每个村民必须按时交纳各项提留款及投标和各项承包款;凡在外工作的合同工,不享受本村任何福利待遇;每个公民必须自觉保护环境,不准在街道上堆放土粪、泥土、柴草或往街道上倒垃圾,违者一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清除垃圾;为了加强矿山管理,维护矿山秩序,不准任何村民乱采乱掘,乱捡乱偷矿石。如被保卫人员抓获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罚款50元~1000元;加强山岚管理,严禁乱砍伐树木、毁坏树木,严禁野外用火,引起火灾者,除每亩罚款500元以外,并限期将烧毁的树木栽齐;每个公民都要自觉节约用电,严禁违规使用电炉及大型电器设备,如发现偷电现象每次罚款500元;凡乱开乱占集体地盘(包括地边、河旁、房边、屋旁、空闲地),如集体需占用时,集体不包任何经济损失,对村民承包集体的土地,如集体需占用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损失,每个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占用;每个村民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建立良好的睦邻关系,尊老爱幼,赡养老人,使每个老人老有所养,福度晚年;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参加村里的一切会议和活动,两次不参加会议和活动不享受本村任何福利待遇。
2006年1月,成立九曲蒋家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金勇,副组长梁菊香,委员王德春、王德欣、迟孟文、范晓华、王德品。重新制定并公布《阜山镇九曲蒋家村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户口管理5章,共50条,同时制定新型文明家族标准和十星级文明户标准。
2007年1月,对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王金勇,副组长迟进芳,委员梁菊香、栾永青、王德欣、迟孟文,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仍分为5章,由50条增加为55条,另附新型文明家庭标准、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教子育人标兵评选标准、敬老标兵评选标准、好媳妇标兵评选标准。2010年8月16日,针对《九曲蒋家村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经九曲蒋家村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呈报两委审核决定,增加再婚老人户口管理及福利待遇相关补充规定、青年人婚嫁安居基金补充规定。
2010年10月,再次调整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金勇,副组长迟进芳,委员梁菊香、栾永青、迟孟文、张洪宝,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为5章60条,另附文明健康老人、教子育人标兵、敬老标兵、好媳妇标兵、文明风尚好少年、品学兼优大学生、十星级文明户和新型文明家庭评比标准。2010年12月,为保障村民的共同利益不受损害,确保《村规民约》落到实处,经村党委、村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九曲蒋家村《村规民约》督导小组。组长迟进芳,副组长王刚,组员有王金钟、王登文、张洪宝、王登荣、迟孟文、张洪瑞、张玉庆、迟进军、迟登现、张士法、迟进强、王德品、迟学才等村民代表13人。
2012年1月,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次完善,分为总则、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户口管理等5章60条,同时完善了文明健康老人标准、教子育人标兵标准、敬老标兵标准、好媳妇标兵标准、文明风尚好少年标准、品学兼优大学生标准、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新型文明家庭标准。
附: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阜山镇九曲蒋家村委会2012年1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战略方针,把"打造平安山东"和"争做文明村民、创建文明村庄"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搞好我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广大村民的整体素质,全力打造"中国黄金第一村"品牌,珍爱彰显"全国文明村"殊荣,共建繁荣、富庶、文明、和谐社会,依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民自治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经村两委、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反复磋商讨论,达成一致,形成本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精神文明
第二条: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听从领导,自觉地维护两委的工作;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村民的义务,争做文明村民;坚持原则,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条:2005年村民的土地交归集体统一规划管理,集体给予了补偿。对于部分仍想种地的村民和免除福利人员,经两委研究重新分给土地(原每人0.3亩,现可按每人0.5亩)自由耕种,但不准对外出租或转让,不得撂荒,集体不收取任何费用,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土地者不再享受土地补偿和企业分红。对于不服从村里统一管理违背村规民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说服批评教育。集体有权收回所经营土地;免除福利人员只保留生活保障费和医疗保健费用。
第四条:经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规民约督导小组讨论通过,报两委研究决定:
1、享受分红人员
(1)本村常住户口并按规定享受本村福利待遇的人员。
(2)18周岁~男60周岁、女55周岁,在本村生活的村民必须参加村集体劳动,否则不享受分红;享受本村福利待遇的人员,长期有病不能参加劳动者,要出具县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义务兵及考入军校人员享受福利与分红(转志愿兵或提干的除外)。
(4)在职校学生,县、市以外的学生凭在读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5)孩子10周岁以下(含10周岁),需要照顾孩子的;或家中有病人需照顾的,夫妻双方只能由一人照顾,否则不享受全年分红待遇。
(6)新婚妇女在怀孕前,按不上班计算,怀孕后按满额计算(必须有计生办出具的证明)。
(7)本村常住户口每人每年享受生活保障费2000元,医疗保健补助2000元。
(8)原出生本村村民挂户人员在本村企业上班,为企业做贡献的,每年享受村民分红的40%补助和福利。
2、分红计算方法
(1)18周岁~男60周岁、女5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村民,每月务工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低于10个工作日的,不计务工月数。11~19个工作日的按半月计算。
(2)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的按月计算(出生、迁入的从落下户口第2个月起计算。死亡、迁出的按当月计算)。
第五条: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传统文化学习及有关会议和义务劳动,不参加学习的,每次罚款200元,长期不参加学习,免除福利。不服从村统一管理和领导免除福利或分红。组织学习时,70周岁以上老人可不参加,但召开会议时每户要确保1人与会;义务劳动如防汛、扫雪等,65周岁以上老人及病残者可不参加。做到心向集体,实事求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否则,轻者教育,教育不改者,免除全家一年福利。
第六条:严禁以任何手段恶意报复他人和领导干部,不得别有用心地通过不正当渠道无事生非,或歪曲事实写控告信、匿名信、大字报、小字报及越级无理上访,人为制造不稳定因素。轻者,免除全家一年福利;重者,免除全家福利及分红。
第七条:严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酗酒闹事和赌博嫖娼。发现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给集团公司外部形象造成不良或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免除全家福利及分红。
第八条:每个村民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建立良好的睦邻关系。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邻居之间、家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经组织调解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罚款、免除福利待遇或分红;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做到尊老爱幼,赡养老人,使每位老人老有所养、所帮、所管、所乐,维护老人合法权益,使其安度晚年,经常看望照顾老人,如出现不能看望老人或出现赡养纠纷问题,村民反映经村委调查属实免除当事人或全家一年福利或分红。
第十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与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或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务。违反本条规定一项,罚款1000元。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免除全家一年福利或分红。
每个村民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爱村如家,要树立对外文明形象。如子女因各种因素不到晚婚年龄与他人私奔出走,不积极为集体做贡献,影响本村对外文明形象的,免除其父母三年福利和分红待遇,同时免除本人终生福利和分红。非法生育者,免除全家五年福利和分红,孩子终生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十一条:为鼓励青年人早日成才,对于出国留学的学生每年给予两万元的补助奖励;对于在外工作发展较突出的企业家及科、局级干部和部队连职以上干部每年奖励家庭三万元,正县级以上每年奖励家庭五万,副省级以上每年奖励家庭十万元。
第十二条:所有村民都要严格遵守村两委的决定,倡导红白事从简的良好社会风尚,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和婚丧嫁娶雇吹鼓手,否则,免除全家一年福利。
第十三条: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自觉地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否则,免除本人或全家福利及股份分红,直至其彻底脱离邪教组织为止。
第十四条:为了让村民过一个祥和、休闲、文明的春节,除夕夜零点至二点可以燃放鞭炮;八点以后可开始拜年。拜年时不准磕头、烧纸、烧香。节日期间,不准请干部喝酒吃饭。违者,免除全家一年福利。
第十五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否则,免除全家一年福利。
第十六条:为创建和谐社会,保障家庭幸福,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离婚的,免除本人一年福利和分红。离婚后的妇女不享受福利和分红,并限其将户口迁出(本村姑娘除外)。不迁者上交居住期间户口管理费每年1000元。若女方户口迁不出,男方新配偶户口将不予接收。
第十七条:在供水车处接水时,要自觉有序,不拥抢;倡导老、幼、妇、残者优先,发扬助人为乐精神。如出现争吵或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元;若发生刑事案件,免除全家人福利待遇和分红,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每个村民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
第十九条:每个村民要遵循婚姻自主、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友爱、文明、和睦的新型婚姻家庭。
第二十条:婚姻大事要自愿,他人不得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对晚婚晚育家庭,由村里各奖励1000元。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村里奖励2000元。
第二十一条:自觉做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
第二十二条:育龄妇女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参加健康查体,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村委会说明,并及时补查。如果一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免除全家一年福利。
第二十三条:不够晚婚年龄结婚的,免除全家一年福利及分红。不够晚育年龄生育的,免除全家两年福利和分红。
第二十四条:嫁入外单位的妇女,必须在登记一个月之内交回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否则,停止发放全家福利,至交回有关证明之日为止。
第二十五条:不够法定年龄结婚的,免除全家人三年福利及分红。知情选择身体条件允许的妇女必须放环,否则必须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十六条:非法生育或非法抱养的,免除全家三年的福利及股份分红,孩子入托入学自费。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的,追回该夫妇第一个孩子历年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及其他待遇。
第二十七条:计划内怀孕擅自引产的,除按上级规定(一胎推迟计划、二胎取消计划)处理外,免除全家一年福利。新婚登记的夫妇必须于当天报计生办,怀孕三个月以内必须报计生办。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第四章 综合治理
第二十八条:每个村民必须自觉保护环境,不准在街道上乱堆、乱放,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并责令其及时清除。
第二十九条:要文明用电,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并按规定自觉交纳电费,严禁偷电。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村民修建住宅必须服从村委及镇政府统一规划。对规划拆除、搬迁、修建户必须按村委有关规定执行,并交纳1000元的建筑垃圾保证金,不得影响整体规划和损害四邻利益,违者免除全家一年福利或分红。
第三十一条:严禁砍伐、毁坏树木;严禁野外用火,不得上山烧纸、烧香、燃放鞭炮。引起火灾者,除每亩罚款500元外,免去全家一年的福利和股份分红,并限期将烧毁的树木按规定要求栽齐,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严禁随便修建坟墓,如需修建,必须经两委审批。对于修建坟墓乱砍滥伐的树木,三年生以下的树木,每棵罚款100元,三年生以上的树木,每棵罚款500元。
第三十三条:自觉遵守矿山秩序,不准乱捡、偷盗矿石。否则,被抓获,除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000元外,并免除全家一年福利及分红。
第三十四条:严禁偷盗、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免除全家一年福利。重者,免除股份分红,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严禁非法购置、收藏各种枪支及爆炸物品,否则,一经发现,免除一年福利和分红,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原因构成刑事案件的,除免去全家福利外,同时取消分红资格。直到当事人刑满为止。
第三十七条:村民户饲养的动物、家畜必须圈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出门外。否则,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造成伤害他人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监护人担负经济责任。
第三十八条: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净化村内治安环境,新村、老村的各村民户均不得向外籍人员租赁房屋,夜间不得私自留宿陌生人和外籍嫌疑人。如果确实需要留宿,要报经保卫处查看证件备案批准方可。否则,一经发现,免除全家一年的福利待遇。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免除当年全家分红。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营造村民的安全生活环境,要求村民在村内行车,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大街停放车辆阻碍正常通行。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第五章 户口管理
第四十条:2007年1月起,男方为本村原居人初婚,女方持结婚证办理迁入,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指有正式工作,单位给予投保的或财政拨付工资的,或停薪留职人员),只享受福利品,不享受养老金及分红等待遇。
第四十一条:已嫁入外单位的已婚妇女及其子女的户口一律不得迁回。
第四十二条:嫁入外单位的青年妇女自领出结婚证起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出,同时不再享受本村福利待遇与分红,如因任何借口拒不外迁者,免去全家福利待遇及股份分红,并每年上交1000元户口管理费。
第四十三条:男方再婚,只收女方本人户口,其子女户口一概不得迁入;非初婚的女方再婚,其男方户口一概不得迁入。
第四十四条: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号召,只生1~2个女孩,无男孩者,可照顾其中一女招婿,男方户口可迁入;招婿男方再婚,女方户口一概不得迁入。如男方死亡,女方可照顾二次招婿待遇,但孩子户口不能迁入。
第四十五条:外出读书的学生,毕业后无工作单位,户口可随时迁回。如分配后,不在本村工作者,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第四十六条:参军复员军人,户口可随时迁回。
第四十七条:对于为超生迁出户口者,一概不得迁回。
第四十八条:一方为久居本村的村民,对方为固定工资收入者,退休后可将户口迁入,只享受村民的福利待遇,不享受养老金及分红等待遇。
第四十九条:对村和集团公司有重大特殊贡献人员,户口可迁入,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为集体经济发展做出较大效益贡献的给予重奖。
第五十条:毕业后愿回村参加工作者,必须先到一线工作锻炼6个月以上,然后根据表现及工作需要再进行调整,否则不安排工作。
第五十一条:大专及其以上的大学生,毕业后在外发展较好,且本人愿意回来为本单位做出更大贡献者,经两委研究,可以接收,享受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
第五十二条:除以上条款以外的户口,一概不接收。户口在本村现在外单位就职的,享受福利待遇、不享受养老金及分红等待遇。
第五十三条:非初婚中途及二次迁入的户口:自迁入时,30~39周岁,享受全额养老金及全部福利,不参加股份分红,每年补助8000元,40~49周岁,享受全额养老金及全部福利,不参加股份分红,每年补助6000元;51~59周岁,享受80%养老金及全部福利,每年补助3000元(以上有劳动能力却不参加集体劳动的不享受补助)。60周岁以上的,只享受日用品等生活福利。部分有贡献挂户的只享受福利待遇,不享受股份分红。企业终止分红时,补助款自然终止。
第五十四条:年满65周岁以上的村民(清洁工男性放宽到70周岁),企业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不再安排工作,园林公司(身体健康的)可放宽到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70周岁以上的一律不再安排工作。
第五十五条:原男方为本村人在外务工的,父母为常住户口并久居本村,如有配偶,配偶和子女为常住户口,并久居本村,且本人有意将户口迁回而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也可迁回挂户,只享受福利品,不享受如分红等所有待遇。
第五十六条:对于符合分房条件的新婚青年,将依据本村有关规定,由分房小组考核评分后,确定房款金额。对已分楼的住户,如不服从统一管理,不维护两委工作无理取闹、无理上访闹事,人为制造不稳定因素的,村委有权将分到的楼房收回。暂没有分到楼房的户,如有上述行为,将永远不享受分房资格。
第五十七条:年满25周岁以上的本村青年妇女,无论婚否不再享受本村福利待遇和分红(丈夫是本村的婚后除外)。年满23周岁以上的女青年凭结婚证,由村集体发给2万元作为婚嫁安居基金。
第五十八条:对年满60周岁的村民,每年可享受集体报销3000元医疗费待遇。对在本村卫生室医疗期间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村集体和个人各负担50%。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在过生日时,享受村集体免费贺送的生日蛋糕及鲜花待遇。
第五十九条:年满18~55周岁家庭妇女,名义上在家照顾孩子上学,但因常外出打麻将进行赌博,以及上网、搞网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家庭夫妻感情不和的,经调查属实将免除全家一年福利和分红待遇。
第六十条:本《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经讨论修订、公示通过实施之日起,旧《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废除。
"文明健康老人"标准
1、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村和企业发展,维护村、企利益和形象。
2、主持正义,办事公道,品德端正,德高望重。
3、子孙后代遵纪守法,爱护集体,支持村干部,为人处世口碑好。
4、家庭和睦,关系顺,门风正,声誉好,街坊邻居互爱互助,友好相处。
5、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力所能及的活动,起居饮食有规律,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穿戴整洁,讲究卫生,身体健康,年龄70岁以上。
"教子育人标兵"标准
1、树立正确教子育人观,教育子女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学习,培养子女成人、成功、成才。
2、遵守《教学法》和《义务教育法》让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完成高中段教育,支持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3、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关心、理解、爱护子女,尊重子女人格。严格要求,不训斥、不打骂;关爱子女,不过分迁就,不溺爱。为子女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
4、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自觉做好子女学校、课堂以外教育。
5、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以良好的道德行为影响子女,处处、时时、事事为子女做表率。
6、子女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有特长,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
7、教育子女做一个和谐的人,在学校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家庭是通情达理的子女,在单位是爱岗敬业好员工,在社会是遵纪守法好公民,并得到人们的认可。
"敬老标兵"标准
1、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尊重老人人格,满足老人正当要求。
2、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
3、对老人,生活上照顾周到细微,衣、食、住、行有保障,有改善,有提高。
4、在精神上,让老人老有所乐,使老人有幸福感、快乐感、有归宿感。
5、为老人排忧解难献爱心,做力所能及的活,积极参加敬老公益活动。
"好媳妇标兵"标准
1、尊敬老人,赡养公婆,关爱后代、教子有方。
2、夫妻之间相互信任,婆媳关系融洽,姑嫂妯娌互相体贴,和睦友好相处。
3、邻里为亲,宽容他人,处事合情、合理、合法。
4、勤俭节约,治家有方,生活环境优美。
5、富有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文明风尚好少年"标准
1、爱父母,爱家庭,爱老师、同学,爱村、爱"春雨",爱党、爱祖国。
2、积极向上,有理想,勇敢面对苦难、挫折和失败。
3、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勤学好问,会用脑,学习成绩优秀。
4、热爱劳动,不怕吃苦,生活勤俭节约,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5、文明礼貌,团结同学,诚实做人,认真做事,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里是好孩子,在村里是好少年,在社会上口碑好。
(注:"文明风尚好少年"以就读学校证书为凭)
"品学兼优大学生"标准
1、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进取心,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富于创造性,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有强烈的环保意识。
4、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村规民约。
5、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感恩父母,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6、作风正派,品德端正,举止文明,为人诚信,人格品位高。
7、对家乡有感情,热爱、关心家乡事业,维护家乡形象,言行有利于家乡发展和谐与稳定,尽已所能。
(注:"品学兼优大学生"也可以所在学校证件为凭)
"十星级文明户"标准
一、五爱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
1、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自觉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干部要时刻想着群众的利益,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3、热爱集体,按时参加公益性活动。
二、致富星:服从规划、参与管理。
1、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转变陈旧农耕观念,服从村集体统一规划。
3、按照规划、标准和要求参与管理,实现与村集体签订的协议承诺。
三、文明星:重视文教、提高素质。
1、积极参加业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依法送子女上学,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3、教育子女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
4、以身作则,处处为子女做出表率。
5、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乡村文化教育生活。
四、计生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1、坚持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2、无早婚、早育。
3、无计划外生育。
4、及时参加透视、妇查,落实节育措施。
五、法纪星:学习法律、遵章守纪。
1、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普法学习,完成普法任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3、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不违法乱纪。
4、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六、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1、家庭成员和睦相处,无争吵和矛盾激化现象。
2、尊老爱幼,礼貌相待。
3、父母要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4、邻里要团结互助,文明相处,严禁打架骂街。
七、新风星:破除迷信、移风易俗。
1、无买卖婚姻,无近亲结婚,做到喜事新办,不提倡大操大办。
2、破除封建迷信,无信神、占卦算命现象,不传看淫秽物品。
3、实行丧事从俭,一律火化,严禁土葬,反对铺张浪费,不提倡扎库扎马和外请吹鼓手。
4、不参加"法轮功"组织和其他邪教组织。
八、济助星:扶贫济贫、造福乡里。
1、致富不忘国家和集体,为集体和邻里多办好事和实事。
2、以强扶弱、以富济贫,邻里相助。
3、树立集体观念,为集体富裕贡献力量。
4、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为群众多办实事,造福于民。
九、勤俭星:勤俭持家、艰苦创业。
1、精打细算、节约俭朴,留有储备。
2、艰苦创业,发家致富。
3、热爱劳动,勤奋工作。
十、卫生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
1、保持家庭室内外环境清洁优美,房前屋后无污水和杂物。
2、讲究个人卫生,及时防病治病,做到衣着整洁。
3、搞好庭院绿化、美化。
4、家禽、家畜实行家庭圈养。
"新型文明家庭"标准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懂法、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
3、推行文明语言,家庭成员要做到文明用语,说话和气,不讲粗话脏话,待人热情,着装整齐。
4、家庭成员爱岗敬业,所从事工作应知应会,有技术职称,岗位技术考核合格。
5、家庭成员做到文明生产,科技致富,勤俭持家。
6、家庭和睦,夫妻平等,尊老爱幼,科学教子。
7、邻里相亲,团结互助,见义勇为,无私奉献。
8、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优生、优育、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