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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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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蒋家村早期党组织成立于1942年,成立时只有党员2人,分任书记、副书记。1944年增加1名支部委员,支部成员3人。早期的支部领导成员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不论出身,从党员中选拔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思想进步,胆大心细,能够带领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人员组成支部委员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开展土地改革和土地复查运动,运动冲击到相对富裕的阶层,原支部班子成员受到冲击,产生消极情绪,不再参与党内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驻村工作人员在村里积极发动群众,突击发展一批苦大仇深的土改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从中选出得力人员组织新的党支部,新支部班子成员6人,支部委员分别兼任各救会、职工会、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组织的负责人,这一时期,党组织处于半公开状态,带领群众开展土改复查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支部的任务是带领群众积极恢复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支部成员主要选择坚决拥护党的路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1953年~1957年底,党支部成员由5人组成。1958年~1961年,受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三年自然灾害影响,人们思想激进,支部建设不够稳定,1959年底支部成员削减至3人。1962年1月,王金城从公社农业助理位置上回村担任支部书记,带领群众纠正左倾冒进错误,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支部班子配备主要选择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稳重的党员,班子成员6人。
1967年"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高潮,党支部受运动冲击而瘫痪。1969年重新成立党支部,由于受左倾错误影响,这一时期主要选择根红苗正、作风过硬、政治立场坚定的人员组成党支部。党支部成员6职~7职。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党支部成员6人,平均年龄43岁。
1978年后,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衷心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有抱负,作风正派,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有培养前途的党团员作为基层干部或基层后备干部。
1982年开始,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减轻农民负担,对干部职数进行裁减。1985年~1986年,支部成员仅有3职。1986年2月,中共招远县委组织部出台《农村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稿)》等一系列制度,就基层党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设置、组织建设、党的生活、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九曲蒋家村党支部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1988年开始,九曲蒋家村党支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支部达标升级活动,开始每年同乡镇党委签订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党支部和党员工作目标进行细化。1991年开始,按照县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两组一体"组织形式的意见》,加强党支部、村委会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992年,进一步开展党支部达标升级活动,达标升级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与干部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干部报酬相结合。
90年代中期,党支部建立多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力度。一是"达标升级"制度,参照镇党委"达标升级"完善意见,将达标升级目标分解到支部各成员,半年初考,年终总考,实行责、权、利相统一;二是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将各项指标分解到每个党员及群团组织(团支部、民兵连、妇代会、治保会等)负责人,并签订责任状,将干部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报酬及奖金、奖罚条件及年终考核兑现等等列入责任状;三是政务公开制度,村里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专栏,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内容包括各项提留款及投标和各项承包金额,银行贷款及固定资产购置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村民义务工、基建工的使用及出工数,人口出生计划的安排,宅基地安排,生产资料供应及分配,粮油征购任务及完成情况,电费收支,各种集资款的收缴情况;四是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开一次会议;五是民主集中制度,重大决策(包括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发展经济的生长点、社会福利事业、不良环境的改造、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变更、财务收支计划等)、人事安排(包括招工提干、群团组织负责人的选择、服兵役等)、发展党员、后备干部的人选、村民建房的确定、工资与奖金的分配、评比先进等重大问题,实行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做到民主到位,集中有度;六是党支部例会制度,支部每月坚持定期召开一次例会,支部成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并将例会内容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簿上;七是党支部成员要自觉做到"五带头"、"五不准"。即带头履行党员的义务,不准搞特殊党员和特殊公民;带头克己奉公,不准依靠职权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带头做人民的公仆,不准侵占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带头艰苦创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准贪图享受只顾个人;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法乱纪;八是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对干部进行两次评议,评议结果存入人事档案,并公布于众。这一时期,九曲蒋家村党支部连续多年被招远市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王登志连续多年被评为招远市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

附:1995年两委成员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搞好我村两个文明建设,充分调动两委成员争先夺魁的积极性,使工作目标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思想建设:每个成员都要具备以下高度的政治素质。
1.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有假公济私,损公利私现象发生,如经群众反映,调查落实,每次扣1分。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支部研究的有关政策,严格保守支部研究的工作秘密,如有泄密者,每次扣1分。
3.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派性和个人主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工作中的看法不一致是难免的,一次不统一,两次三次再统一,总之,达到团结统一为目的,违者扣1分。
4.对自己分工的工作要大胆去抓,不得有扯皮现象和好人主义,如造成工作影响上交两委一次扣2分。
5.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不搞两面派,克服开会当英雄、纸上谈兵、会后不行动的现象,违者扣1分。
二、工作责任
要求每个成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高度的业务素质(村委主任基本工资8500元,其他成员7000元,考核分数均按50元/分计算)。
党支部书记王登志:分管全面,具体要求按与镇党委签订的责任状实行。
村委主任王德春:分管农林水电,积极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如有一项工作被上级点名批评或完不成任务,或造成损失和浪费现象,每项扣1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出现一次问题扣1分。
支部委员迟进芳:坚决完成上级分配的黄金任务和开发基金,完不成开发基金扣1分,黄金产量完不成扣2分;抓好化工厂及25吨选厂的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尾矿坝及尾矿排放),如发生污染扣1分,发生重大事故扣2分;抓好地质探矿工作并取得完整地质资料。
支部委员徐联:1995年度收过路费50万元,完不成任务扣1分;矿产管理必须加强合理开采,安全生产教育每死亡一人扣1分,矿产资源如有被侵占现象扣1分,情节严重扣2分;限期办好南夼矿票,抓好庙庄过路费工作;抓好民兵工作,永葆先进单位称号。
支部委员王凤林:积极带头考察、落实和筹建化工厂第二、第三车间配套工作,如人为造成工程拖期,使企业造成损失,扣1分;抓好化工厂的黄金产量,开发基金及精矿的发放管理工作,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抓好党建工作,组织宣传工作和党员包户工作。
主管会计梁菊香:认真抓好财务管理,日清月结,达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财务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搞好经济分析,当好支部参谋,严格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关,抓好办公室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如把不好关扣1分,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出现挪用公款或贪污现象,免去职务;积极协助考察、筹建化工厂第二、第三车间工作。
王登文:抓好村镇规划工作,包括宅基地征用,综合楼、办公楼基建及公路加宽、住宅搬迁等,如不能按期竣工,扣1分,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扣2分;负责抓好可耕地及非耕地占用与调整,负责招远金矿、阜山金矿及邻村山岚边界等工作,抓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当好参谋,负责规划小组人员管理,如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
迟进洪:积极协助徐联工作,当好参谋,具体内容同徐联。
迟进堂:协助妇女主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好小市场秩序,如有一项出问题每次扣1分;负责抓好妇女组长清扫大街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如不清扫或清扫不干净,每次扣1分,负责搞好街道绿化,管理不好扣1分,不行动扣2分。
以上工作,对于不执行、不行动或不维护两委工作者,不享受两委待遇。
1995年1月1日

1997年,党支部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农村干部承诺服务制度,两委成员任期目标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加强任期考核。
1998年,中共招远市委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发展路子好、经营机制好、管理制度好)创建活动,九曲蒋家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党支部书记以协议形式签订基本行为自律守则,加强廉政建设。
2001年,王金勇接任党支部书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党建工作,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2002年~2003年,召开两委联席会议25次,召开党支部会议30次,召开党员大会28次,召开村民会议8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4次,建立党员花名册和党员科技示范标识,全村35名党员全部参加联户,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党支部的廉洁自律。党支部制定2002年~2004年创建"五个好"党支部规划,力争两年内建设一个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好),建设好党员队伍(党员队伍好),创建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创一流好业绩(工作业绩好),践行"三个代表",让农民群众异口同声反映好(群众反映好),成立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领导小组,组长王金勇,副组长迟进芳,成员宫德峰、梁菊香。自2002年开始,党支部连年被评为全镇和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4年党总支成立,党总支由3人组成。随着党员人数增加,2005年4月,经上级党委批准,党总支又增加王金海和王刚两名年轻有为成员,党总支由5人组成,加上下设的5个党支部成员15人,党总支、支部干部共20人。在加强班子建设的同时,注重强化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三级联创"和创建"五个好"活动,开展了"党员包户"、"党员包企业"和评选"好党员"、"好干部"活动,使党总支始终保持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2005年5月,市、镇组织部门先后在九曲蒋家村召开党建工作现场会,九曲蒋家党总支被招远市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书记王金勇被评为烟台市劳动模范。
2006年后,继续强化党总支和五个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行党总支与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垂直领导和党员包户、包企业,村民代表包户的百分考核管理,党员村民参与议政和重大事情决策,实行民主管理,每年党建活动经费达30万元。坚持制度建设毫不放松,教育为先雷打不动,自省自律群众监督,以人为本廉洁勤政。在制度建设上,制订了工作纪律、廉政守则、岗位责任、百分考核、班子成员联户等20多个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在活动建设上,按要求定期召开总支会、支部会、两委列席会、党小组会、党员会、党小组、村民小组联席会等,发扬民主,议事议政。在提高班子成员素质上,除了经常性的教育,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长短结合、"定单"式培训等形式教育培训。在群众监督上,设置村民接访日和村委主任公开电话,制订了两委过错追究制,村民每年两次无记名对班子成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布。2005年6月,烟台市委组织部到九曲蒋家村检查验收百分考核党建工作,九曲蒋家村以99.5分的成绩,在被查的36个单位中名列第一。被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授予"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2007年4月,山东省委组织部督导组处长李绍增一行到九曲蒋家村视察考评党建工作,九曲蒋家党总支在千分细化考评中,获得满分外加奖励5分的殊荣。是年,因九曲蒋家村的党建工作业绩突出,阜山镇党委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2009年九曲蒋家村党委成立后,更加注重党的组织建设,制定了《村级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十几项管理制度,下设的7个党支部规章制度刊板全部上墙。创新《党员百分考核规定》"二四四制"做法,先后在镇里、市里得到推介。同时把激励机制纳入党员创先争优的管理之中,如党员包户、包企业,年终经考核满分的奖800元,七一"党庆"每人发放1000元,2010年再加500元。年度评上优秀党员的奖励价值1000元的毛毯一床。认真落实党务和村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定《九曲蒋家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汇编》,获招远市村务公开优秀成果奖,由全体党员、村民共同制定的《招远市阜山镇九曲蒋家村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在全镇推广,并被市内外7个参观学习的单位带去借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长期坚持开展争创"五个好党支部"以及"十星级党员"创建,"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联系户"活动。设立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任成员,加强创先争优组织领导,落实创先争优措施,制定创造争优党组织基本标准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党员包帮和承诺制度,仅2009年和2010年党员为群众做好事300余件,党员爱心捐款30.8万元。2009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村党支部书记"四个机制"工作专刊7?38????"?????????????"???????????????????????2011?3????????????7?????118????????????598??????????????????????????2010???????????????"?????????"??????????
2011年,村党委对各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各党支部班子要坚强有力,团结协作,能够完成村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其中支部组织健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记录,记10分。按程序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有关问题,记录健全,决议能够顺利贯彻执行,记5分。民主评议干部、党员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记5分。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落实好每阶段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检查、验收等工作,记15分。按要求召开各种会议,材料填报认真、准确,完成干部、党员培训任务,记15分。每有一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扣5分。每个党支部培养2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并落实培养措施,记录齐全记10分,每缺一项扣5分。认真落实规范化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健全(支部议事、干部诫勉、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议事、两务公开、廉政勤政服务承诺、示范工程等),并且记录齐全记10分,每有一项不健全、不落实的扣2分。能按通知要求组织各支部党员及时参加村党委大会,记5分,缺席者要请假。完成本单位年内党费收缴任务记5分。党费收缴无记录,上缴不及时的不得分。严格执行招待费、出差补助、交通车辆和通讯工具的管理规定,无违规、超标现象记10分,有超标违规现象本项不得分。青年、妇女、民兵等群团组织健全(视实际情况)记10分,否则一个群团组织不健全扣2分。
近年来,村党总支、党委先后被评为烟台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烟台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

附:2011年九曲蒋家村、春雨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大九曲蒋家、春雨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廉洁勤政纪律、管理制度落实力度,确保村企稳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早在2004年3月和2006年1月,2007年1月、9月,先后四次制订并以红头文《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职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下发。足见九曲蒋家村党委和春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党员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视程度和一抓到底的决心。现重申和补充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纪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纪律:
第一条 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禁止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及非法收受礼金,更不准或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一旦发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及撤销职务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给予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二条 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和罚款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岗位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和开除处分,是党员的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党纪处分,并移交司法部门。
第三条 在干部、工作人员的任用、考核、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虚报、谎报、隐瞒事实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责任人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和罚款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及罚款处分。
第四条 党员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违者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党员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财物的,该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并承担经济责任;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行政组织和集团公司予以调整或免去职务,并给予罚款处理。
第六条 党员干部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文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扣押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或免去职务乃至开除处分。
第七条 党员干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威胁、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八条 党员干部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或撤销职务处分。
第九条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职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第十条 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不准过度酗酒及散布各种不利于发展、稳定、团结的言论;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参加赌博的,先予以免职,再依照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领导人员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㈠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的投资入股,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分;
㈡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管理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㈢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免职和移交司法机关等处分;
㈣违反规定,私自决定重大捐赠、赞助、投资、融资、为他人代办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㈤其他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如发现里勾外连给集体利益造成损失和侵害的,根据其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和开除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应当责令退还,或加倍偿还。
第十二条 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党员干部不得滥用公款、公物,搞私下交往;汇报或报告事项,要从实际出发,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虚情假意,骗取领导一时信任,引导决策失误。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者,给予罚款、免职、开除等处分。
二、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要以企业为家,敬业爱岗,遵纪守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吊儿郎当,不尽职尽责影响工作、生产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帮助、诫勉、罚款、留用察看等处理。
第二条 职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常上下班,对于无故不上班、不请假,耽误生产和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或扣发工资。
第三条 工作期间,由于责任心不强,使集体财产蒙受损失、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乃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 职工要爱护集体财产,捍卫集体利益。若发现偷盗集体财产或他人财物,经调查属实,给予当事人罚款并没收所窃财物,重者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干群之间、职工之间诚实互助,倡导礼仪文明。若发现打架斗殴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开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置。
第六条 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职工上班期间不准喝酒;若不听劝告在岗期间因饮酒发生意外导致伤亡,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若给集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照价或加倍赔偿。
第七条 干部、职工均不得乱搞男女两性关系,一经发现,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等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嫖娼的,马上开除。
第八条 职工在工作区内,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的各种活动。
第九条 全体职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生产经营及企业商情机密。
第十条 干部职工都要拥护和支持各级领导的工作,不得无中生有,造谣生非,别有用心地写黑信、发黑帖子等诬陷他人;若发现或举报属实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开除处分;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要从建春雨大业全局出发,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发现违法乱纪、违背本规定的,要实事求是地给予大胆揭发;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表彰或重奖;对于为企业建言献策并有较大贡献者,奖励并量才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