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时期,房屋全为私有,仅张氏祠堂为张姓人共有,不存在集体拆迁私人住房和占用私人耕地的现象,所以也不存在拆迁和补偿的概念。土地改革时期,部分较富裕的中农被迫献出土地和房产,完全属于没收性质,没有任何补偿。人民公社成立时,推行"一平二调,一大二公",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仍归私人使用,基本没有征占现象。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营玲珑金矿九曲分矿和公社联营金矿逐步占用了九曲蒋家村的部分山岚和土地,均按政策对其进行过补偿,但未涉及村民的私有财产。
1969年修建村前公路时,拆迁王茂俭、王金福、王登仙、王登仁、张士学、张洪道等村民位于公路边上的房屋,这些户根据当时的形势,在村周边重新划给房基,拆迁房屋由上级公路部门按政策给予补助。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后,九曲蒋家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开始兴建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合理规划村庄建设,正街建楼,逐步拆迁了一些影响村容的村民旧房,开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拆迁,也随之出现了补偿。
1978年,在今矿业公司办公楼院子南端兴建办公用房,拆除张希春和张培增房屋各1处,因张培增无后,张希春为其侄,又在联营金矿因公死亡,两个房子充公,所以不存在补偿问题。同时拆除王登仙并排两处住房和迟孟文住房的院墙,集体盖的办公用房实际上充当了他们住房的南院墙,集体房后院为其安排了厕所,再未有其他补偿。1979~1980年,村集体在今老干协办公楼处给王登仙盖新房8间,换出其在集体办公房后面的住房两处,拆除东一处兴建二层小楼。同时拆除该小楼后面原迟学龙住房,作为小楼的后院,将土改时迟孟功献出的果实房子换给迟学龙。
1984年,拆除小楼东迟孟文住房,小楼以西、集体办公房以北迟学友、迟学信和迟学福、迟进强房屋,同时拆除小楼,兴建文化楼(即今矿业公司办公楼),原住房一般是3间或3间半,拆除时根据住房情况进行分等打价给予补助,村委另批给4间房基。
80年代末期,集中进行村庄建设,拓宽街道。拓宽村中心东西大街(春雨大街),拆除王登仙房屋2处、迟进友房屋2处,王茂俭、王登瑞、王登太、张洪雨、张洪宝、迟登全、迟进道、张士君(北屋)、迟进太、迟登才、迟进路、迟进生、迟学荣、迟学文、迟进乐、迟登文、迟进文、迟进海、迟登祥房屋各1处;拓宽春阳街(即现矿业公司办公楼东往北的街道),拆迁迟孟宴、张士文、迟孟月、迟进红、迟登友、迟进田房屋;修建双龙街(办公楼东至村北的南北大街),拆除王登义、王登香、王登文、王金城、王登民、王登殿(3处)、张洪礼、王金才、张玉祥、张玉卫房屋。拓宽3条街道共拆迁民房40多栋。拆迁的政策是,对原住房进行评定等级,按照平方米折算出价格,进行合理补偿,不愿意盖楼的,划给新的房基,按规划重建新房;愿意盖楼的,再补助3000元钱,划给楼基,统一按规划到楼区建别墅楼房。盖楼户因为地势不一,为了保证公平,不加重个别建房户负担,基础50厘米以下工程由村集体统一承担。1990年计划改造迟氏沟,搬迁迟学堂、迟进孝住房,拆迁补偿政策不变。据统计,1987~1994年,集体用于民房搬迁补贴22.58万元,用于盖楼补助款8.1万元。
1995~1996年,大队规划建设办公楼和综合服务楼(招待所楼),拆迁了附近部分住房。盖办公楼拆迁的房屋有:王登臣4间、王德春5间、王德荣4间、闫希美4间、王登财3间、王淑香2间、宫义好4间、宫庆良3间半、王金强3间、王登学3间、王金祥4间、张洪明4间、王金玉3间、迟学生3间、张玉才3间、张士君3间、张士法3间、迟孟祥3间,办公楼后街拆除了宫德峰、张洪恩(两处)住房;盖综合服务楼拆迁了王登太房屋4间、王辉房屋4间、王丽芳房屋4间。同期拓宽硬化村前公路,拆除了迟进仁、迟学春、迟学信、王德明、张洪福、迟孟学房屋。这一时期的拆迁政策沿用以前的政策,原住房评定等级按平方给予补助,盖楼户外加3000元补助。原住房分为一至三等和等外共4个等级,平方计算方法:瓦房按房基、平房按屋檐。拓宽硬化公路拆迁的住房统一安排在矿业公司以西建楼。
2003年建设幼儿园楼(今老干协活动楼),拆除王德欣房屋4间,集体给予补助,重新批给房基。
2010年,九曲蒋家老村规划建设,为使村前道路及路北边统一整齐,拆除原河南沿村前公路以南、影剧院以西在1984年建设的二层楼住房,建设村民娱乐健身特色公园,涉及张玉奎、王德品、迟进邦、迟进军、迟登强、宫义好、张洪福、王金兰等户,集体以每户4万元的价格收购该楼房;村前公路以北,矿业公司办公楼以西收归迟学春、迟进峰户进行拆除。2010年6月7日,签订拆迁协议,7日内搬迁完毕。同时,办公楼后拆迁张玉德、张洪礼、迟学强、张玉佐、张洪友住房,矿业公司楼后拆迁迟学第2处、迟玉红、迟进民、迟学龙、迟进铎、迟进亮、迟登法住房,这些拆迁户的原住房按政策评等打价进行补偿,并统一安排到矿业公司办公楼后及集团公司办公楼后,集中建设二层楼房4栋。
80年代后的村庄建设中,九曲蒋家村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前后拆迁住房110多栋,有的房重复拆迁,如果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户数计算,全部村民均得到拆迁,工程量巨大,村庄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
根据建设形势,除拆迁住房外,村民的土地和坟地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征占,村里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偿。如2005年秋冬,根据九曲蒋家村的经济发展需要,村集体征收部分村民原承包土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主要征收常年无人耕种的荒地,无时间和能力管理的土地、果树地等。征收范围包括:自村西边至南仁涧内的所有土地、果树地,果树地有迟进连、迟登江、张洪恩、迟登林、迟卫友、迟卫才、韩桂珍、迟学海、迟孟文、王洪堂、迟登法、闫希美、张洪明、迟学全、迟学生、张洪礼等承包和栽种的果树,西迟登高、迟卫东、迟进义承包的土地,平场地迟学强、王金德、王金洪、迟登高、迟登好承包的土地,南夼迟登宝、王金宝、田国敏、宫德亭、姜淑彩、迟学良承包和栽种的果树。补偿标准是苹果树每棵10元,枣树每棵5元。
2009年秋冬,因基建工程需求,需要迁建部分村民的老坟地,村两委统一对起坟户给予经济补偿,东起坟9口,每口补偿1000元,南夼土地庙东及以东,起坟补偿11000元,这次起坟共补偿2万元。
第三节 拆迁和补偿
私有制时期,房屋全为私有,仅张氏祠堂为张姓人共有,不存在集体拆迁私人住房和占用私人耕地的现象,所以也不存在拆迁和补偿的概念。土地改革时期,部分较富裕的中农被迫献出土地和房产,完全属于没收性质,没有任何补偿。人民公社成立时,推行"一平二调,一大二公",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仍归私人使用,基本没有征占现象。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营玲珑金矿九曲分矿和公社联营金矿逐步占用了九曲蒋家村的部分山岚和土地,均按政策对其进行过补偿,但未涉及村民的私有财产。
1969年修建村前公路时,拆迁王茂俭、王金福、王登仙、王登仁、张士学、张洪道等村民位于公路边上的房屋,这些户根据当时的形势,在村周边重新划给房基,拆迁房屋由上级公路部门按政策给予补助。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后,九曲蒋家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开始兴建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合理规划村庄建设,正街建楼,逐步拆迁了一些影响村容的村民旧房,开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拆迁,也随之出现了补偿。
1978年,在今矿业公司办公楼院子南端兴建办公用房,拆除张希春和张培增房屋各1处,因张培增无后,张希春为其侄,又在联营金矿因公死亡,两个房子充公,所以不存在补偿问题。同时拆除王登仙并排两处住房和迟孟文住房的院墙,集体盖的办公用房实际上充当了他们住房的南院墙,集体房后院为其安排了厕所,再未有其他补偿。1979~1980年,村集体在今老干协办公楼处给王登仙盖新房8间,换出其在集体办公房后面的住房两处,拆除东一处兴建二层小楼。同时拆除该小楼后面原迟学龙住房,作为小楼的后院,将土改时迟孟功献出的果实房子换给迟学龙。
1984年,拆除小楼东迟孟文住房,小楼以西、集体办公房以北迟学友、迟学信和迟学福、迟进强房屋,同时拆除小楼,兴建文化楼(即今矿业公司办公楼),原住房一般是3间或3间半,拆除时根据住房情况进行分等打价给予补助,村委另批给4间房基。
80年代末期,集中进行村庄建设,拓宽街道。拓宽村中心东西大街(春雨大街),拆除王登仙房屋2处、迟进友房屋2处,王茂俭、王登瑞、王登太、张洪雨、张洪宝、迟登全、迟进道、张士君(北屋)、迟进太、迟登才、迟进路、迟进生、迟学荣、迟学文、迟进乐、迟登文、迟进文、迟进海、迟登祥房屋各1处;拓宽春阳街(即现矿业公司办公楼东往北的街道),拆迁迟孟宴、张士文、迟孟月、迟进红、迟登友、迟进田房屋;修建双龙街(办公楼东至村北的南北大街),拆除王登义、王登香、王登文、王金城、王登民、王登殿(3处)、张洪礼、王金才、张玉祥、张玉卫房屋。拓宽3条街道共拆迁民房40多栋。拆迁的政策是,对原住房进行评定等级,按照平方米折算出价格,进行合理补偿,不愿意盖楼的,划给新的房基,按规划重建新房;愿意盖楼的,再补助3000元钱,划给楼基,统一按规划到楼区建别墅楼房。盖楼户因为地势不一,为了保证公平,不加重个别建房户负担,基础50厘米以下工程由村集体统一承担。1990年计划改造迟氏沟,搬迁迟学堂、迟进孝住房,拆迁补偿政策不变。据统计,1987~1994年,集体用于民房搬迁补贴22.58万元,用于盖楼补助款8.1万元。
1995~1996年,大队规划建设办公楼和综合服务楼(招待所楼),拆迁了附近部分住房。盖办公楼拆迁的房屋有:王登臣4间、王德春5间、王德荣4间、闫希美4间、王登财3间、王淑香2间、宫义好4间、宫庆良3间半、王金强3间、王登学3间、王金祥4间、张洪明4间、王金玉3间、迟学生3间、张玉才3间、张士君3间、张士法3间、迟孟祥3间,办公楼后街拆除了宫德峰、张洪恩(两处)住房;盖综合服务楼拆迁了王登太房屋4间、王辉房屋4间、王丽芳房屋4间。同期拓宽硬化村前公路,拆除了迟进仁、迟学春、迟学信、王德明、张洪福、迟孟学房屋。这一时期的拆迁政策沿用以前的政策,原住房评定等级按平方给予补助,盖楼户外加3000元补助。原住房分为一至三等和等外共4个等级,平方计算方法:瓦房按房基、平房按屋檐。拓宽硬化公路拆迁的住房统一安排在矿业公司以西建楼。
2003年建设幼儿园楼(今老干协活动楼),拆除王德欣房屋4间,集体给予补助,重新批给房基。
2010年,九曲蒋家老村规划建设,为使村前道路及路北边统一整齐,拆除原河南沿村前公路以南、影剧院以西在1984年建设的二层楼住房,建设村民娱乐健身特色公园,涉及张玉奎、王德品、迟进邦、迟进军、迟登强、宫义好、张洪福、王金兰等户,集体以每户4万元的价格收购该楼房;村前公路以北,矿业公司办公楼以西收归迟学春、迟进峰户进行拆除。2010年6月7日,签订拆迁协议,7日内搬迁完毕。同时,办公楼后拆迁张玉德、张洪礼、迟学强、张玉佐、张洪友住房,矿业公司楼后拆迁迟学第2处、迟玉红、迟进民、迟学龙、迟进铎、迟进亮、迟登法住房,这些拆迁户的原住房按政策评等打价进行补偿,并统一安排到矿业公司办公楼后及集团公司办公楼后,集中建设二层楼房4栋。
80年代后的村庄建设中,九曲蒋家村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前后拆迁住房110多栋,有的房重复拆迁,如果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户数计算,全部村民均得到拆迁,工程量巨大,村庄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
根据建设形势,除拆迁住房外,村民的土地和坟地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征占,村里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偿。如2005年秋冬,根据九曲蒋家村的经济发展需要,村集体征收部分村民原承包土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主要征收常年无人耕种的荒地,无时间和能力管理的土地、果树地等。征收范围包括:自村西边至南仁涧内的所有土地、果树地,果树地有迟进连、迟登江、张洪恩、迟登林、迟卫友、迟卫才、韩桂珍、迟学海、迟孟文、王洪堂、迟登法、闫希美、张洪明、迟学全、迟学生、张洪礼等承包和栽种的果树,西迟登高、迟卫东、迟进义承包的土地,平场地迟学强、王金德、王金洪、迟登高、迟登好承包的土地,南夼迟登宝、王金宝、田国敏、宫德亭、姜淑彩、迟学良承包和栽种的果树。补偿标准是苹果树每棵10元,枣树每棵5元。
2009年秋冬,因基建工程需求,需要迁建部分村民的老坟地,村两委统一对起坟户给予经济补偿,东起坟9口,每口补偿1000元,南夼土地庙东及以东,起坟补偿11000元,这次起坟共补偿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