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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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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民间已有调解组织,但那时调解人员均是一些上层代表人物,如族长、会首等,调解也没有法律依据,大都根据风俗。1941年4月18日,山东抗日民主政府颁布《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这是革命政权颁布的有关调解工作的第一个专门法规。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九曲蒋家村在区委领导下,建立起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各救会和各进步团体负责人组成,主要是贫农出身,代表底层的农民利益,在土改复查等运动中调停民间矛盾。同时区里设有调解助理员,协助各村研究疑难案件的处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重视基层调解组织的建立、发展。自1951年开始,在民主建政的同时,各区普遍建立起基层调解组织,在农村让那些德高望重、办事公正的人负责本村调解工作。在结束土改工作中,九曲蒋家村建立了调解组,调解处理土地、房产争端,为结束土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土改结束后,由于当时法律尚不健全,法院对调解组织的指导也较为松懈,村调解组织成为虚设机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959年,基层治安和调解组织合并,九曲蒋家村成立治安调处委员会,主要由村干部组成,根据县法院指导,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以免矛盾升级。年底治安和调解组织又分开,设立独立的调解主任,并选择德高望重的人员任调解员,调解员由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组成,主要调处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并且通过调处活动向群众进行政策法律的宣传。
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健全、整顿,九曲蒋家生产大队设立调解委员会,委员7人,调解主任由村会计王登仙担任。生产队设调解小组,调解委员会的委员任组长。调解干部的任职条件是:历史清楚、政治可靠,立场坚定,大公无私、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调解组织的工作范围是:处理轻微刑事和民事纠纷,并主动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加强法律宣传。
此后,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和发展,"公、检、法"被砸烂,相当数量的调解组织有名无实,无法发挥作用。70年代初期,法院工作逐步恢复,狠抓基层调解组织的整顿、健全。1972年,九曲蒋家村党支部对原有的调解班子进行整顿健全,大队调解委员会由5人组成,调解主任由老书记、支部委员王金城担任,副主任王淑梅,各队由3人组成调解小组,组长一般由政治队长或妇女队长担任。全大队19名调解人员中,党团员6 名,形成了一支由贫协、妇女、民兵、青年各界代表组成的老中青结合的朝气蓬勃的调解队伍,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调查落实、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一般问题不上交,重大问题要上报。工作中预防为主,针对夏季往往会发生的水利和土地边界纠纷,大力宣传互相支持、相互协作的共产主义思想,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农闲和农忙分成专题进行经常教育。农忙时,对社员进行党的总路线和艰苦奋斗发扬"两不怕"精神的教育,农闲时,重点向社员进行党的政策、法规以及婚姻法的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细致调解,大大减少了民事纠纷的发生。1977年5月,调解主任王金城参加了全县调解会议,并交流调解经验。
1979年,公社配备专职司法员,专门负责调解工作,在县、社指导下,村里调解工作进一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条理化。1984年成立村委会,村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王登文任调解主任。同时,以原生产队为单位设立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长共同组成调解委员会。王金城因德高望重,仍被推选配合调解主任负责村里调解工作,并获得县司法局颁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书。这一时期,调解人员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政策,结合风俗民情,以说服教育为主,深受村民拥戴。
1996年3月村委换届,王金城因年老,不再担任调解主任一职,张洪德接任调解主任,但王金城仍然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1999年换届时仍由张洪德担任调解主任。新一届调解委员会继承老一届传统,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依法办事,做好民间矛盾排查和梳理工作。1998年9月,九曲蒋家村被中共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调解工作红旗单位"称号,烟台司法局、人事局授予该村调解委员会"优秀调解委员会"称号。
2001年村委换届,九曲蒋家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情况:迟进芳,男,1950年9月17日出生,文化程度中专,中共党员,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梁菊香,女,1958年9月10日出生,文化程度中专,中共党员,担任调解委员;张洪德,男,1963年9月14日出生,文化程度高中,中共党员,担任调解委员。 2001年7月,烟台市人事局、司法局再次授予该村"烟台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2002年3月村委换届,设立新一届调解委员会,主任迟进芳,副主任王刚、王登文,委员迟孟文、王登荣,王金城仍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调解事务。2003年6月,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该村"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迟进芳被授予招远市"优秀调解主任"称号。2003年7月春雨集团工会组织成立后,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有梁菊香、宫茹兰、迟登强,主要负责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村调解委员会和工会调解组织共同构筑调解网络,将村民矛盾纠纷和职工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之中。为了做好调解工作,村委会把将邻里关系处理写进《村规民约》,规定每个村民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建立良好的睦邻关系,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邻居之间、家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经组织调解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罚款、免除福利待遇或分红,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全体村民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履行赡养义务,搞好家庭关系,保证家庭成员和睦相处,使老人都能老有所养,晚年幸福。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给予严厉处罚。2005年12月,烟台市人事局、司法局再次授予九曲蒋家"优秀调解委员会"称号。2007年,调解主任迟进芳被招远市授予"优秀调解员"称号。
2008年,阜山镇在九曲蒋家举办调解学习班,九曲蒋家村王登文和王德春参加培训,王登文获得市司法局颁发的一级调解员证书,担任人民调解员,老干协全体人员参与调解,同时联系妇女、民兵、共青团等组织,形成全方位、多渠道调解网络。2009年,王登文被镇党委评为优秀调解员。
2011年3月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产生新一届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迟进芳,副主任王刚、王登文,委员迟孟文、王登荣。调解委员会建立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调委会成员学习,树立为民排忧解难的思想,熟悉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定期召开全委交流工作情况,研究疑难案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进行一般性民事纠纷的疏导工作,缓解配合治保会调解好轻微刑事案件,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当而引起的矛盾激化,酿成刑事的、恶性等等不应有的案件;通过调解民间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促进人民内部和睦团结,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定期排查民间纠纷,及时传递纠纷信息,依法调解各种民事关系,做好防御工作;积极参加调解片和乡镇司法组织的业务活动,每月向调解片和法律服务站报告民间纠纷的发生、调处情况,使调解工作及时顺利的进行。调解委员会在村办公大楼设立村民说事室,为充分利用老干部的调解作用,老干协也作为调解工作的主要场所。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和民政委员会互相联合,各方便齐抓共管,确保辖区平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