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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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水污染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比较突出,主要是一些工业企业大量排放未处理的废水,使罗山河、界河等流域水质不断恶化。1983~1987年,环保部门对工业废水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1988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总量403.73万吨,达标量只有143.86万吨,达标率仅为35.63%。
1988~1992年,全县治理废水污染点源60多个,重点对罗山河流域、黑山河流域污染点源进行治理。1992年上半年,罗山河污水综合处理场投入运行,共投资1300万元,日处理污水8000吨,经过处理的污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年运行费用132万元。通过治理年削减废水排放量近200万吨。1993~1997年,进入全面控制环境污染阶段,实施《全面控制环境污染系统工程》(简称CCP系统工程)。此间,全市投入资金5000万元,重点对粉丝行业进行治理,粉丝废水通过提取粗蛋白后集中贮存,用于农灌。通过治理年节水50多万吨,提取粗蛋白3000多吨,创经济效益500多万元;按照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市造纸厂于1996年6月底前拆除制浆设备,投资850万元转产绝缘纸项目,该产品全部采用商品木浆,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关停毕郭镇西庄造纸厂、辛庄镇西南电镀厂、大户陈家乡荆王家电镀厂、夏甸镇新村第三针织厂、大秦家镇老秦家拔丝厂、南院镇迟家高强度螺栓厂等7个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通过治理,年削减化学耗氧量排放量1.34万吨。1998年以后实施《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系统工程》(简称IEQ工程)。1998~2000年重点加强对化工、粉丝行业污染治理,先后对化工总厂四羟基蒽醌等7个污染重的项目进行关停,按照市政府“抓大关小”的粉丝生产发展思路,对规模小、治理无望的粉丝企业实行关停,对规模较大的企业限期治理。到2000年6月底,全市78家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实现废水达标排放。2002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53.41万吨,排放达标率100%。
罗山河流域污染防治 罗山河发源于罗山山脉,全长15公里,流域面积90平方公里,该流域由于黄金生产排放大量废水,河水污染严重。1987年12月,国家计委正式立项,对罗山河流域进行全面治理,总投资3000万元(国家拨款600万元,国家黄金总公司出资1000万元,山东省政府安排450万元,烟台市和招远县政府及厂矿企业筹集950万元)。
1989年上半年,招远金矿至县城16.7公里的矿山公路铺成沥青路。1990年底,流域内22个单位6029户21582人全部吃上无污染的自来水。1991年底,各厂矿企业内部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共投资950万元,完成治理项目47项。这些治理项目每年可回收氰化钠194吨、铜40吨、锌4吨,价值180万元。1992年上半年,投资1300万元的罗山河综合污水处理场投入运行,此后至2002年该流域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黑山河流域污染防治 黑山河位于阜山镇辖区。20世纪80年代末,该流域共有13处黄金选厂,年耗水41.74万吨,年排放废水25.8万吨,年循环使用28万吨。通过对在用尾矿库进行护坡、加固,九曲金矿、吕家金矿、栾家沟金矿重新建设尾矿库,到1995年6月底,流域内所有金矿选厂都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杜绝尾矿跑冒现象。此后至2002年该流域水质无超标现象。
界河流域污染防治 界河流域1998年有粉丝、黄金等各类企业100多家。1998年市政府颁布《招远市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流域内所有单位排放的各类工业废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逐步推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至2001年,该流域污染指数已无超标现象,2002年水质达到允许级。
大沽河流域污染防治 大沽河水源指大沽河流域内主河道及支流。1991年招远县政府印发《招远县大沽河水源保护及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又重新印发《招远市大沽河水源保护及管理暂行规定》。大沽河水源重点保护区内,禁止直接向河道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倾倒油、酸、碱废液或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禁止在河滩、岗坡堆放有毒废渣、垃圾;在自来水场水井周围300米内,不得施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从事其他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流域内一切单位排放工业废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流域内严禁新建石棉制品、土硫磺、电镀、制革、造纸、土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土磷肥和染料等污染严重的企业。重点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和扩建粉丝加工项目,在一般保护区内严格控制粉丝生产规模。已建成的有污染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强令其停产或关闭,并区别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按规定向县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县政府召集有关乡镇政府、计委、经委、乡镇企业局、环保局、土地管理局、水利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委等单位统筹论证,经批准后方可立项。项目竣工以后,应经县环保局及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投产或使用。1999年11月,市政府成立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1名人大副主任任副组长,19个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对各部门任务明确分工,进一步加强大沽河水源地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02年,该流域水质为清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