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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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保护区 招远市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垦殖率较高。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市耕地总面积4226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其中,水浇地面积为22375.0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4.3%;旱地面积22375.1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9%;菜地面积1195.3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8%。根据《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1825.68公顷,保护片数2414片,保护块数2782块。
森林资源保护 1991年以来,招远县(市)先后采取领导包山头和签订绿化责任状等措施,使林业生产呈现新局面。森林覆盖率由1990年的22.5%提高到2002年的32.4%,增加9.9个百分点。2002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0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26%。
野生动植物保护 招远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丰富。以罗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中心的罗山山系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野生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植被覆盖率为52%,有木本植物46科178种,藤本植物4科7种,草本植物600余种,苔藓植物46科198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有鹅掌楸、黄檗、北沙参、柴胡等。
罗山山系植被多样、食物丰富、淡水充足、人为干扰稀少,野生动物众多,其中省级以上保护动物20多种。
罗山山系气候湿润,适合微生物生存,其中较珍贵的真菌有灵芝、蛹草、猴头、香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