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编 体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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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人自古爱好体育运动。1978年后,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齐头并进,捷报频传。1987年,招远县被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命名为首批全国体育先进县。1997年,招远市体委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称号。前后两任体委主任徐志丰、邵士顺分别被国家体委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奖章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体育设施不断完善。1979年,全县第一个标准体育场建成。2002年,全市拥有大小运动场84个,篮球场327个,排球场46个,游泳馆1个,训练房1处,各类体育器材齐备,为各项体育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全市市直学校和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完小,场地、器材标准都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民间体育娱乐活动历史悠久,特别是传统武术尤受欢迎,六和拳、通背拳等多种拳术广为流传,傅通、程通等一代武师在民间留下许多佳话。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民体育活动列入各乡镇责任制考核范围,乡镇、村均建起文化站或青年民兵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1991年开始,先后有10处乡镇被评为省级体育先进乡镇。2002年,农村体育人口比例达到49%;职工体育更加活跃,1985年招远五金造锁总厂被省体委授予“全省职工体育活动先进单位”称号,80%的企事业单位建成工人俱乐部,职工体育人口比例占30%以上。进入90年代,厂矿企业普遍建立体育领导小组,全民健身逐渐成为自觉行动,职工体育比赛每年稳定在150次以上。2002年职工体育人口比例达到50.1%;老年人体育后来居上,活动项目连年增加,特别是太极拳协会的活跃,带动了老年体育的广泛开展。
学校体育走上正轨。1990年招远县被省体委授予“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县”称号。2002年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达到98%,大部分学校都有体育代表队。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先后为国家、省及烟台市体育单位输送人才219人,获“十年全面振兴山东体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体育学校”称号,并被省体委定为首批县级人才培训基地,薄福恩、林文蔚两名教练被国家体委授予“世界冠军启蒙教练”称号。
体育竞赛形成制度,人才辈出。县运会自1967年开始每4年一届。1986年以后,全县范围的比赛每年都保持在11次以上,竞赛项目增加到十几个。体育人才大量涌现,招远籍运动员在国内、国际大赛上掠金夺银,气势若虹,继隋新梅、王曰云、隋顺菊等人之后又出现一批国际、国家级运动健将,孙天妮、刘东风、宋兆梅、梁丽丽、宋健凤、陈爱英、陈卫刚、刘春红等先后成为国家级优秀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