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初级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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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县人民政府颁发《招远县实行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文件,成立招远县初级保健委员会,县、乡(镇)、村成立领导组织768个,工作机构754个,专职工作人员2054人;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达标责任状,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1991年,全县投入该项工作经费占全年财政支出的8.36%;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8.25%;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100%,其中甲级率93.28%;安全卫生水普及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86.23%;食品卫生合格率90.35%;婴儿死亡率降至19.96‰;儿童四苗接种率98.18%;社区康复普及率100%;县、乡(镇)、村企业有害作业点卫生合格率87.3%。1992年4月,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招远县在全省17个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夺魁,获得奖杯。1993年,全市投入该项经费比1991年提高1.01%,提前4年达到部颁标准,验收总分居全省之首,得到省政府和国家五部委表彰。1995年,市、乡(镇)、村三级初级卫生保健领导结构全部落实,年财政拨款874.3万元,健康知识行为形成率98.9%,行政村建所率100%,安全卫生水普及率100%,农户卫生厕所率100%,食品卫生抽检覆盖率89.8%、合格率98.70%,食品从业人员查体率100%,婴儿死亡率12.22‰(比1993年下降4.72‰),新法接生100%,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2.26/万,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96.2%,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5.1%,计划免疫建卡率100%,四苗接种率99.11%,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7.99/万,系统化管理率100%,地方病氟斑牙发病率96.64/万,碘缺乏病发病率43.13/万,市、乡(镇)、村三级企业有害作业点、粉尘作业点合格率64.9%,毒物作业点合格率66.7%,从事有害作业点人员体检率29.7%,小学生日常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95.7%,精神病人管理率94.53%。全市提前5年全面完成和达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指标要求,成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先进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