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儿童卫生保健与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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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卫生保健 1985年开始,全县入托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是年,儿童查体31755人,患病4348人,患病率13.7%,疾病矫治3831人,矫治率88%。1986年,全县16处乡镇卫生院设小儿科,始对散居婴幼儿实行体检,指导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常见病、多发病,指导早期免疫和传染病防治,对体弱幼儿实行专案管理,指导家庭自我检测,逐级会诊转诊。1990年,县妇幼保健所增设小儿科和儿童保健科。1991年,对蚕庄镇1985~1990年出生缺陷儿进行调查,出生缺陷发生率11‰,婴儿死亡率21.7‰。是年,全县婴儿死亡率20.2‰,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4.4%,初级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全面达标。1995年,开始每年对幼儿教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将患有传染病者调离托幼工作岗位,托幼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1996年10月,招远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招远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的通知》。1998~1999年,分别通过烟台市和山东省《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1999年,始对参加母婴保健保偿者访视和采血,每4个月为婴儿查体一次,幼儿期每半年查体一次。2000年,全市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3.7%,婴儿死亡率7.6‰,通过烟台市和山东省《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晚期指标验收评估。2002年,全市幼儿园全部达到卫生标准。全市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97%,婴儿死亡率降至5.7‰。
儿童疾病防治 1985年,全县对小儿佝偻病、贫血进行调查摸底,查出佝偻病235人,贫血1171人,对患病者实施治疗。1987年,对全县2461名小儿进行佝偻病、贫血、肺炎、腹泻等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按卫生部关于佝偻病和贫血防治方案进行治疗管理。1992年,按卫生部关于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防治方案进行医务人员培训和患者管理。1999年,在全市开展新生婴儿疾病筛查工作,主要筛查新生婴儿苯丙酮酸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两种疾病。至2002年,共筛查12242人,查出患甲状腺功能低下者7人,甲亢1人,全部予以治疗。2002年,对查出的苯丙酸酮尿症儿童,报销治疗费50%;甲状腺功能低下儿童,医药费全部报销。
创建爱婴医院 1994年,全市各级医院始创建爱婴医院。15处乡镇卫生院均设置妇产科门诊、病房、产房和专门设备及技术人员。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妇产科建设,设床位25张,医务人员13人,其中助产师2人,产科人员均具有烟台市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产科设生理组和高危组,产床23张,胎儿监护仪、红外线辐射婴儿抢救台、新生婴儿喉镜、复苏器等相关器械齐备。1995年,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被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爱婴医院。1996年,开展创建爱婴市活动。市卫生局与市直12个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培训技术指导骨干53人,19个接生定点单位均建立爱婴学校,并设咨询门诊和咨询电话。对两处爱婴医院调查,分娩的100名产妇,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由1990年的38.5%提高至81.9%。1996年,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玲珑金矿职工医院和15处乡镇卫生院取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1996年,招远市通过爱婴市评估验收。
1997~2002年,全市108名妇产科医生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1997年,金岭、蚕庄、辛庄、张星、宋家、阜山、玲珑、南院、毕郭、道头等10处乡镇卫生院建成爱婴医院。1999年,大秦家和齐山卫生院建成爱婴卫生院。1999年,市中医医院被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爱婴医院。2001年,城区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82.5%,4个月内完全母乳喂养率97.5%;农村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81%,4个月内完全母乳喂养率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