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妇女卫生保健与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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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疾病普查普治 1978年,境内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妇科疾病查治,当年全县查出各种妇科疾病患者15823人,其中子宫脱垂716人,肿瘤47人,及时给予治疗。1985年,查出子宫脱垂259人,全部予以治疗;查出尿瘘3人,治愈3人。1989年,查出乳腺肿瘤50人,其他妇科肿瘤80人,均给予治疗。1991年,县妇幼保健站与县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对妇女进行健康查体的通知》。此后,每年都对职业妇女进行查体,年查体3000~6000人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妇科常见病发生。1997年,始对下岗女工免费查体,对特困女工优惠50~70%。2002年12月,市妇幼保健院被定为女职工保健查体定点单位。
妇女“五期”保健1978年,县妇幼保健站即提出妇女“五期”(月经期、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措施。1987年3月,县卫生局、劳动局、人事局、总工会、妇联联合发出《关于转发〈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对“五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和照顾:月经期不得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第三级体力劳动;怀孕28周后和哺乳期不得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规定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产假150天,哺乳期一年内每天半小时哺乳时间。1997年,全市厂矿企业为女职工购置冲洗器100台,因更年期症状严重而不能胜任工作的女职工,予以减轻劳动量。
围产期保健 20世纪50年代,境内开始推广新法接生。1984年,开展女职工围产期保健工作。1985年,全县进行孕产妇和婴儿死亡调查,调查结果198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6.18/万。此后,开始推行科学接生。1986年,实行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县、乡(镇)、村实行“四簿四卡”(孕产妇围产期管理登记簿、新生儿出生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和围产儿、新生儿、婴儿死亡登记簿,母子保健卡、新生婴儿出生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和围产儿、新生儿、婴儿死亡报告卡)填报制度,设立孕产期情况一览表,成立宣教室。是年,全县早孕建册率63.9%,孕产妇建册率95%,住院分娩率75.6%,产后访视率89.5%,孕产妇死亡率1.01/万,卫生部副部长顾英琦到招远视察,肯定了招远的妇幼保健工作。
1990年,境内统一使用《母子保健手册》,指导孕妇早期避免病毒感染和接触各种致畸物质,产前检查8~13次,高危妊娠者实行专案管理,县级以上医院监护分娩。农村妇女围产期管理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负责制。村级主要负责早孕建册,筛选高危孕产妇,产后第二、七、十四、二十八天各进行一次访视;乡(镇)级负责产前检查、轻度高危妊娠管理、平产接生等;县级组织母婴保健手册运转、高危妊娠管理、住院监护分娩等。
1991年,全县分娩产妇5482人,孕产妇死亡率0.18/万,新法接生率、高危妊娠专案管理率和住院检测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系统化管理达90.33%,住院分娩率96.9%,早孕建册率96.77%,产前检查率97.7%,产后访视率97.98%。1992年1月,招远县妇幼保健工作通过省卫生厅初级卫生保健考评验收,并获全国第一名。1995年始,全市对母婴保健实行专项技术服务,取缔女乡村医生和乡村接生员接生,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上升至99%以上。1998~1999年,分别通过烟台市和山东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期指标评估验收。2000年底,全市分娩产妇5004人;婚检查体7456人,占98%;产前检查97.9%,住院分娩率98%,孕产妇系统化管理4773人,达98%以上,通过省和烟台市《中国妇女发展计划纲要》晚期指标评估验收。
2002年,全市分娩产妇5106人,早期建册4964人,建册率97%;产前检查4996人,检查率98%;产后访视4993人,访视率98%;住院分娩5106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化管理4949人,管理率96.9%;全年无孕产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