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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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质 1982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始对境内3座中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各设监测断面1个,监测项目18项,在每年5月、8月、10月进行,分别代表枯、丰、平3个水期。1996年后取消对3座水库水质监测。2002年,因引黄济烟工程实施,对境内侯家水库水质进行监督监测,分别在每年3月、8月、11月进行。
1986~1990年,每年枯、丰、平3个水期在主要河流设点监测,界河流域测点10个(其中罗山河设测点6个),黑山河、大沽河各设测点1个,20个监测项目。评价标准:界河(罗山河)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88)中的三级标准,其余河流执行二级标准。此期,界河(罗山河段)pH值、氰化物、铜、化学耗氧量超标造成污染。1991~1995年,界河流域出现超标现象的项目有9项:即pH值、溶解氧、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悬浮物、铅、砷,超标项目占全部监测项目的42.9%。黑山河流域超标项目7项,分别是pH值、悬浮物、溶解氧、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铅,超标项目占全部监测项目的33.3%。大沽河流域19个监测项目均未超标。
1996年后,界河流域共设测点6个,黑山河设测点1个,每年监测3个水期,分别在3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进行。大沽河设测点2个,即隋家村南、东丁家(省控点),每月初必测,监测项目20项。1996~2000年,界河流域监测项目中有9项超标,分别是pH值、溶解氧、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耗氧量、挥发酚、铅、汞、砷,超标项目占全部监测项目的42.9%。黑山河流域有6项超标,分别是pH值、挥发酚、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耗氧量、铅,超标项目占总监测项目的31.6%。大沽河流域19个监测项目均未超标。此间,界河水质污染较重的年份是1996~1999年,属重污染级,污染最重的断面是寨子村段。2000年随着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的开展,界河水质达到允许级。2001年境内各流域断面所有项目均未出现超标现象。2002年,界河流域水质保持较好,属于允许级;大沽河流域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属于清洁级。
饮用水质 1986年开始对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设置测点4个,即自来水第二水场、县医院、果品公司、南关东村委。1986~1990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GB/T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92年增设自来水第四水场监测点,点位增至5个,每年5月、9月监测两次。1991~1995年,饮用水监测项目15个,超标项目1项(总硬度)。1996~2000年,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三类标准评价,15个监测项目中总硬度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6.6%。污染原因主要是各井均取用第四纪浅层地下水。2001~2002年,招远市饮用水各项监测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