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专业防治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809&run=13

卫生防疫机构 1959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此后先后与东方红卫生院、妇幼保健站合并,1972年重新设立。1978年,县卫生防疫站设办公室、化验室、防痨组,各公社卫生院都设有专职防疫人员。1980年,各公社卫生院成立防保组,有防疫人员70人,负责防疫、妇幼保健和三病(结核病、精神病、皮肤病)防治。1985年,县卫生防疫站干部职工43人,其中技术人员34人。1997年,招远市防疫站被卫生部命名为县级一等防疫站。2002年,防疫站干部职工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3人,设办公室、防疫科、环境卫生科、劳动卫生科、学校卫生科、计划免疫科、消杀科、检验科、宣教科、门诊部、财务科和食品监督一、二、三科。各镇、街道、区共有卫生防疫人员108人。
妇幼保健机构 1955年,县妇幼保健站成立,此后先后与县医院和防疫站合并,1972年重新成立。1978年,县妇幼保健站有医务人员7人。全县16处公社卫生院均成立妇幼保健科,共有妇产科医生33人,女乡村医生497人,接生员239人,形成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网络。1985年,县妇幼保健站设办公室、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卫生宣教科和妇幼保健门诊,有医务人员8人。1990年10月,妇幼保健站更名为招远县妇幼保健所,干部职工38人。1991年,被评为山东省甲级妇幼保健所。1992年8月,设妇产科病房和产房。1995年,被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7年4月,更名为招远市妇幼保健院。1999年,分别被卫生部和烟台市妇联授予“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妇幼保健院有病床35张,干部职工59人,其中副主任医师6人,主治医师17人,医师27人,医士2人。拥有大型高档医疗设备20多台,能治疗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可开展平产接生、中孕引产、流产、放环、取环、结扎、电灼通水诊刮等手术。对生理产科、病理产科、妇产科炎症、异常出血、肿瘤、妇产科内分泌、不孕症等方面疾病的治疗可与国内最高水平接轨。全市各镇(街道、区)卫生院有妇幼保健人员119人,村级女医生392人,妇幼保健员332人。
“三病”防治机构 20世纪60年代在后夼村成立招远县精神病防治院,后迁至掖县。1977年3月在徐家村建立招远县精神病医院。1978年,编制36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人。1982年,职工23人。1989年7月迁至大秦家镇。2002年,编制36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
1956年,在招远县城成立招远县麻风病防治站。1958年迁至界河公社原家村,将村民迁移,把该村设为“麻风村”,全县麻风病患者聚集在此,集中生活和治疗。1972年,更名为招远县皮肤病防治所。1991年迁至招城。1993年,设皮肤病门诊,年门诊量4000人次左右。2002年,职工13人,其中主治医师、医师各4人,医士、技师、主管护师各1人,管理人员2人。
1982年7月,招远县结核病防治所成立。1985年,内设门诊、放射、检验、社会防治等科室,职工9人。2002年,医务人员1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2人,医师4人,医士2人。主要承担全县结核病的治疗与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