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震测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1&rec=800&run=13

1969年7月渤海湾发生地震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派人到招远观测温泉水变化。1970年,招远县地震队正式成立,隶属省地震局,县科学技术办公室代管。1971年,在地震队基础上成立地震观测站。1985年5月,地震观测站改称地震台,工作人员4人。1986年因周边环境变化,温泉水不再适宜观测,地震台撤销。境内地震预防由县科委负责。1991年8月,县科委设地震科,负责防震减灾工作。2001年12月,地震科改称地震办公室。
1975年10月,全县设地震测报点9处,业务测报人员85人,每日对地应力、土地电和磁偏角、水温、水位及温泉水的温度变化情况,进行2次观测记录,每周向科委汇报一次。1976年,河北省唐山市发生7.6级地震后,招远县在县图书馆设立宣传点,利用地震资料、图片及书刊,宣传普及地震和防震知识。地震站设立微观测报点1处,负责观察畜禽异常动态。1979年,地震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测报技术档案,保证水化数据及时、连续、准确预观测。1981年,地震站以高标准通过烟台地区计算与复核业务验收,被评为地震测报工作第一名,年终被评为省级测报第二名。1983年,烟台地震办公室再次考核,招远微观与测报工作人员稳定,仪器运转正常,记录清晰,数字准确,制图及时,被评为烟台地区地震测报工作成绩优秀单位。1985年,招远微观观测点撤销。1986年,县内设置群测、群防观测点2处,设专业观测站1个。观测站主要负责定时、定点进行宏观观测,每天必须向全国6个专业台、站发送温泉水的化学变化信息。年内,渤海湾连续发生3次四级地震,专业观测站向国家和省有关地震专业部门及时、准确地发出单项预报。年末,全省专业测报台、站评比,招远观测站获第一名。
1996年6月,国务院颁布《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后,市政府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要求各级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997~1998年,胶东半岛及邻近海域地震活动频繁,波及招远的二级以上地震16次,三级以上9次,四级以上地震4次,为历史所罕见。
1998年,国家地震部门预测,全国有10处地带属发生破坏性地震可能性较大的重点危险区,包括招远在内的渤海湾海峡及邻近地区被确定为危险区之一。经测定:招远北部海域内有郯庐和燕渤两大断裂带属地震多发区。1998年3月1~7日,地震办公室对大中型企业及生命线工程单位负责人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培训,编制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材料3600多份,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座谈会、领导讲话、街头宣传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
2000年,市科委在大力宣传与培训的同时,定期检查各单位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反映预案》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有关单位在执行中的偏差和松懈状态。2002年,市科技局地震办公室获烟台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综合成绩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