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群众文化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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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7月,招远县人民文化馆成立,1952年改名为招远县文化馆。1961年始设美术、创作、戏剧、音乐、图书、文物等组,除开展专业文化活动外,主要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68年撤销,1970年恢复。1971年复称招远县文化馆。2002年,文化馆有创作、音舞、美术、摄影、办公室等科室,工作人员15人。
1975年8月,灵山、罗山、金山、界河、毕郭、金岭等6处人民公社建立文化站。1976年6月,其余10处人民公社设立文化站。文化站主要业务是开展文化辅导,帮助村队排练文艺节目、组织人民公社参加县里会演、调演及美术书法等项展览。1985年4月,部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91年,县编委将16处乡镇文化站确定为隶属于文化局的全民所有制股级事业单位。1993年11月16日,各乡镇文化站并入乡镇广播站。1995年后,各乡镇文化站重新设立。2001年11月,市乡机构改革,乡镇文化站并入社会事务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