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编 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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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招远县文化馆成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创作。20世纪60~70年代,电影放映队、专业剧团、盲艺人宣传队、新华书店等专业文化队伍深入农村,送文化下乡,对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起到关键作用。新华书店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全国图书发行先进单位,电影放映队出席山东省文教群英会和华东电影普及工作会议,招远剧团1981年出席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982年又被评为全省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1984年招远县书画研究会成立后,各类文化社团相继成立,促进和加强了招远与外界的文化交流,招远文艺创作空前繁荣,各种文艺作品经常发表于各类报刊,戏剧舞蹈经常参加各类会演,文化精品日见增多。90年代以后,文化设施逐步完备,图书馆、电影院、影剧院、影视厅、体育场、游泳馆、公园、歌舞厅、游乐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各乡镇均成立文化中心,50%的村庄设立文化大院,群众文化活动日益活跃。1993年4月,招远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1997年6月,招远市被文化部命名为文化先进县(市)。1998年,占地2公顷、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集群众文化各项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博览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后,专业文化团体开展比水平、比成果、比贡献活动,送文化下乡,培养群众文化先进典型。2000年,招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式成立,并召开首届文代会,组织各协会开展工作。2001年,招远市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复查验收。2002年,全市文化体育场所400余处,有14个乡镇成为烟台市社会文化先进乡镇,23个村成为烟台市文化模范村,欧家夼村为烟台市十佳文化模范村,文化广场、体育场被命名为烟台市模范文化广场。
广播电视事业从50年代初期的收音站发展到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多种形式互为补充的媒体宣传阵容,广播电视大厦规格居全国县市级一流,自办节目丰富多彩。2002年,广播电台获省电台集体记者一等奖十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