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三峡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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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14日,因国家建设长江三峡工程,招远市接收重庆市忠县忠州镇芝麻、长河、桐梁、漕溪、红星、马家6个村外迁居民59户261人(含随迁1人),分别安置在辛庄、蚕庄、张星、金岭、玲珑、大秦家6个镇和罗峰街道、经济开发区的19个村。其中罗峰街道郭家埠村3户15人;辛庄镇湖汪村3户13人,高家庄子村3户15人,马连沟村3户14人;蚕庄镇柳杭村3户11人,灵山蒋家村6户24人;张星镇曲家村3户13人,地北头王家村3户18人,盛家庄村3户12人;金岭镇中村村3户11人,寨里村3户14人,南截村3户14人;玲珑镇欧家夼村3户14人,玲珑沟上村3户11人,横掌温家村3户12人;大秦家镇大秦家村3户11人,朱范村3户14人;经济开发区北岔河村3户12人,孙家大沟村2户13人。全市建移民住房占地10833平方米,建筑面积6466平方米;划定移民承包土地10.24公顷,落实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
生活必需品,做好移民子女的入学、入托准备工作,为每户移民准备一本《生产、生活指南》,为其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市移民办会同公安部门严格按移民外迁安置政策办理准迁手续,及时为他们办理落户和身份证的核发,防止出现移民入住后人户分离现象。三峡移民接收安置后,根据烟台市移民办《关于对三峡移民开展“手拉手”社会帮扶活动的意见》,市政府广泛动员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私营工商业户、先富裕起来的个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对三峡移民进行帮扶,使迁入招远的三峡移民尽快融入招远,生活稳定,快速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