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残疾人就业 资料库:招远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招远市志(1978-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article/69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article/69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3年,招远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成立,安排专职人员,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残疾人达到一线工人总数50%的企业,确定福利企业资格。城镇待业残疾人,劳动部门优先安置。 1994年初,市残联创办选硫矿厂,安置6名残疾人就业。1995年,招远市残联创办招远市橡胶助剂厂,安置残疾人54人。至1995年,市乡(镇)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568人,建盲人按摩所1处。集中安置同时,对农村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政策,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1995年,全市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1996年,残联创办招远市康兴皮件厂,安置残疾人17人。同年,与招城镇南炉村联办的烟台金城药业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12人。 1997年底,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山东省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要求各用人单位,按单位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凡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残疾人按招远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缴纳就业保障金。2002年,全市分散按比例安置338名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