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残疾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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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工作包括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少儿麻痹矫治、装配假肢与矫形器、低视力康复、弱智儿童培训、精神病防治与护理工作。1991年9月残联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设立聋儿语训班和弱智儿童培训班,至2002年共语训聋儿80人,培训弱智儿童56人,使其掌握基本生活技能。1991~2002年,残联组织协调为1867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脱盲率100%,脱残率97%。1995年,招远市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建成,在市中医院设立招远市残疾人康复总站,各乡(镇)卫生院设立残疾人康复室,村依附卫生室设康复点,各大型企业和残疾人集中的企业设康复室。1996年,市人民医院与市残联联合成立视力门诊,至2002年为32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1996年,市残联成立用品用具服务部,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50多个品种,至2002年共提供1920余件用品用具。2001~2002年,为全市小腿截肢的贫困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并每人补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