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少先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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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文化大革命”中被红小兵取代的少先队组织重新恢复,队活动丰富多彩。在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石棚小学、金岭小学、东埠小学、玲珑镇中心小学、潘家小学等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受到省、烟台市、县表彰。1986年,全县少年儿童开展万枚小金星评选活动,获烟台市优秀活动26个,金星队员278人;获省优秀活动7个,金星队员142人。1988年,全县少年组织建鼓号队517支,红领巾广播室130个,小种植园36公顷,校外各类活动基地120多个。
1989年,全县23人获中国好少年奖,5人获中国好儿童奖,6人获省级好队员奖,18人获烟台市级好队员奖。1990年,全县1.3万名学生参加全国少工委组织的学赖宁读书读报奖章活动,3名队员获得奖章。1991年,开展“学赖宁,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活动,招远县被团中央学少部、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评为活动先进单位。1992年,在争做勤巧“小八仙”竞赛活动中,全市36名同学被评为省级优秀队员,96人被评为烟台市优秀队员,2处学校被评为省级金星大队和实践活动示范学校。
1994年,围绕深化雏鹰行动,推进素质教育,开展雏鹰争章、手拉手互助、启明星科技等活动。1997年,先后推出爱国雏鹰在金城、雏鹰假日小队、雏鹰争章等系列活动。是年,全市手拉手联谊学校达到396所,手拉手书屋130个。1998年,全市9名少先队员获省少工委雏鹰奖章。2000年,在全市开展队员定章、练章、争章活动,1所学校获省级雏鹰大队称号,1名队员出席省少代会。2001年,张星镇教委少工委被全国少工委确定为国家少先队工作实践基地,为山东省第一个全国少先队工作实验基地。是年,共青团招远市少工委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授予“山东省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称号。2002年,开辟实践教育基地80余处,少年大队建鼓号队率达98%,少年军(警)校21所。
1986~2002年,全市(县)开展在校青少年科技活动,推出小制作小发明130余件,征集小论文260篇(其中210篇论文获上级表彰),活动成果获全国、省少工委优秀成果奖53个,辅导员受各级政府表彰58人,张星镇少先队总辅导员郝经春被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少工委联合授予“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辅导员先后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工作经验2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