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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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县总工会在全县企业中建立厂级职工代表大会170个,车间级职工代表大会或民主管理委员会201个,民主管理小组3250个,民主管理组织健全率达100%。同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之下的生产经营、劳动保护、工资奖金、生活福利等工作委员会和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企业民主管理普遍实行“三不准”(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方案不准出台、不准实施,通过的方案不准随意更改)、“五参与”(参与企业各种方案起草、讨论、决定、实施和实施后的巡察、监督及质询)制度。
1984年,毕郭供销社工会针对供销社恢复和建立社员代表大会体制后,还要不要继续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怎样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等问题,总结出“发挥‘两会’作用,实行民主办社”经验,得到各级财贸工会肯定,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在招远召开全国供销社职代会问题现场研讨会,毕郭供销社工会被树为全国财贸战线民主管理先进典型。
1988年,《山东省实施〈企业法〉加强民主管理办法》颁布后,全县企业职代会制度得到进一步统一和规范。1990年5月16日,烟台市总工会在招远召开烟台市民主管理现场和经验交流会,参观招远化工总厂和罗山金矿职工民主管理现场。1993年6月,玲南金矿工会在全国工会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主体上延、职权上扩、效率上快、质量上高”的经验介绍。1994年9月23日,招远市黄金工业集团总公司召开依靠职工办企业经验交流会,山东省总工会主席刘洪仁出席会议。1995年,市总工会不断探索改制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模式,理顺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与董事会、监事会、持股会的关系,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96年,市黄金工业集团公司总结的“形成合力抓监督,自我约束促发展”经验,得到中共烟台市委、山东省委充分肯定和推广。是年7月4日,烟台市“建立企业自我监督约束机制”现场会在招远召开,招远市黄金工业集团总公司、玲南金矿、河西金矿、蚕庄金矿、夏甸金矿分别介绍经验。
1992~1996年,全市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审议企业经营承包方案4500多件,审议生产经营、工资奖金和劳动保护等方案3200余件,提出提案3.98万件,其中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占65%以上。
1999年,全市聘任基层职工代表500人担任厂务公开监督员、信息员。2000年4月,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厂务公开工作会议,招远市作经验介绍。2002年,全市183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推行厂务公开制度;471家非公有制企业和271家事业单位,按照厂务公开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自的公开内容和制度。全市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8900多人次,根据评议结果受到奖励或提拔的2100人次,被降、免职的85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