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构 资料库:招远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招远市志(1978-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article/6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article/6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11月,招远县司法局成立,内设基层管理科、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办公室、法律顾问处。1998年,增设政工科、“148”办公室。2001年,“148”办公室更名“148”协调指挥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12月,司法局内设基层管理科、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政工科、办公室,编制26人。
    1985年,全县16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站。1990年4月,招城、大秦家、毕郭、辛庄、金岭、夏甸、玲珑、蚕庄8处乡镇司法所成立。到1991年底,全县16处乡镇均设司法所,为全民股级事业单位。1999年1月,撤销招城镇司法所,设置3个街道司法所。2000年12月,宋家、南院、东庄、道头、大户陈家5处乡镇撤并,所设司法所随之撤销。2002年12月,基层司法所14处,编制38人。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