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热 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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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1980年始,百货大楼、工业产品展销大楼、机关招待所、黄金职工疗养院、建委、黄金公司、县委和政府大楼等先后安装锅炉供暖设备,其余仍以煤炉取暖为主。1985年,城区锅炉供暖面积60555平方米。城市居民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多为火炉和自制土暖气取暖,成本较高,污染严重。1991年,黄金新村采用锅炉集中供暖。1995年招远市热力工程管理处成立,集中供热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95~1998年,市政府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发展供热面积40多万平方米。1999年,通过招标,确定由大连宝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其莱州分公司共同出资4300万元,独资经营招远市集中供热,成立招远市热力有限公司,设编59人,内设办公室、政工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营业部、材料部、工程指挥部。1999~2000年,累计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热力分配站281座,增加用户7000余户。2002年,全市18个住宅小区1.8万用户实现集中供热,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供热效率达到97%以上。采用国内先进的上供下回串联供热方式,室内温度确保达到16℃。
供热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批准实施。1995~2001年供热收费为新区公共建筑25元/平方米,老区公共建建筑30元/平方米,住宅10元/平方米。2002年调整为公共建筑30元/平方米,住宅13.5元/平方米。供热收费标准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供暖期确定为4个月。
供气 2001年12月,华燊燃气(中国)投资公司有限公司独家出资,与招远市自来水公司合作,注册成立招远华燊燃气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港币。先期采用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后期计划接驳天然气长输管道,采用渤海油气田优质天然气为气源。2002年7月一期压缩天然气门站建成,敷设城区管网2000米,10月1日正式投产运行,实现通气点火5户。2002年底与招远市第一个整体花园式小区金都花园签订供气合同,并进行配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