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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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初期,公安工作重点是镇压反革命,保卫和巩固人民政权。1956年始,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始,公安机关贯彻“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塑造了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
1980~2002年,招远市公安局获烟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奖励10次,公安局各科室获烟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奖励24次,公安民警获招远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公安局以上奖励1072人次,其中公安局政委崔日臣获“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蚕庄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刘永东、巡警大队长高宗胜、巡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孙伟波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