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政府施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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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市(县)人民政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政府成员全体会议制度、市(县)长分工负责制度等,形成了新的施政方式。1992年撤县设市后,市政府加强城乡经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除继续明确市长、副市长具体分工,还建立完善了调查研究制度和会议制度,使施政方式进一步规范化。市政府的主要会议包括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和大型的政府成员会议,按照分工,分别由市长、副市长主持召开。利用会议方式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为增加施政工作的透明度,市政府先后推行了政务公开、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政务公开 1989年开始,县政府逐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1997年形成村务公开具体办法,2000年对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形成制度,2001年分别对镇(街道、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作出考核办法。2002年根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招远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文件并严格实施。
政务公开分3个层次展开:突出重点,规范市政府自身公开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外,市一级的重大决策、财政收支、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都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内外结合,规范市直部门公开内容。市直各部门对外主要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及服务承诺,各种税费收缴依据、标准、收缴和使用情况。对内公开的重点内容为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联系实际,规范镇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镇、街道、区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为工作班子任期目标、工作规划,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有关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招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计生指标和电价、电费的收缴等。对内公开项目有招待费、车辆管理费、通信话费,机关干部评议、班子评议、先进评选,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等。村务公开主要是村级大事公开和财务公开。各镇、街道、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2002年全市724个行政村已有719个村较好地实行了村务公开,建立村务公开栏1800多个。全市形成多层次、多形式政务公开格局,公开渠道主要有:建立行政审批中心,建立永久性政务公开栏,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通过会议进行公开,利用印发文件和明白纸等形式公开。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多次在省、烟台市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市长公开电话 1999年7月开通,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电话号码为8211999,设立市长公开电话督办科,负责答复、解释和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电话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2000年10月市长公开电话更号为8242434。2001年4月建立市政府领导亲自接听市长公开电话制度,确定每月6日、26日为市政府领导接听市长公开电话时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过多、过滥以及审批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公正廉洁及宏观调控经济的有效性。2002年5月,招远市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市政府设立行政审批中心,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进行政审批和收费方式。全市第一轮项目清理审查取消审批事项140项,合并151项,变更71项,保留374项;取消收费项目33项,合并31项,保留122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发展计划局等32个部门、32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厅集中办理,设置窗口61个。审批中心制定出人事、审批、监督、评议、投诉等一整套配套规章制度。同时,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行政审批及收费制度改革、财政收支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公示听证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同步进行。
政府日常事务处理 市政府日常事务由政府办公室协助市政府领导进行处理。1950年1月招远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室。1956年1月改为办公室。1969年5月设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73年10月撤销。1971年设立生产指挥部办公室,1977年7月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12月改为招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82年12月,政府办公室设立行政科。1987年12月成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1992年11月撤销,1996年11月恢复)。1988年3月,设立信息科。1992年3月,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督查科、外事科。1993年11月机构改革后,外事、侨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法制工作划归政府办公室。1995年5月政府办公室设立文秘科和秘书科,1996年10月撤销秘书科,其职能分别划归行政科和督查科。1997年,政府办公室设立执法监督科。1999年7月设立市长公开电话督办科。2001年12月机构改革,将民族宗教工作划归政府办公室。2002年,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文秘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信息科、督查科、行政科、外事科、执法监督科、市长公开电话督办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10个科室,行政编制43人(含市府领导编制),工勤人员编制10人,机关编制总额53人。行政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保卫、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和市政府车辆的管理工作,政府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行政服务工作,上级领导及外省、市、县政府负责人到招的接待服务工作。信息科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综合一科主要为市长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完成市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编发《政务参阅》和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考核。综合二科主要为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安排专题会议,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督查科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政协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外事科负责侨务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全市因公出国团组的审批管理、国外到招人员管理、全市涉外宾馆管理以及有关涉外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黄金生产及矿业秩序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矿业纠纷及其他涉金事项。文秘科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负责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市长公开电话督办科负责答复、解释和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电话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草案,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市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组织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