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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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1958年11月,县委档案室与县人委档案室合并为县档案馆。1962年12月成立招远县档案管理科,既是县委机构,又是政府机构,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档案馆是县委、县人委直属文化事业机构。1964年4月,档案管理科改为档案管理局,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撤销。1973年1月县革委办公室档案组设立,1980年10月改为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1984年3月,撤销县档案局,在县委办公室设档案科,比局低半格事业单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5年9月,档案科改设为县档案局。1993年11月机构改革,保留市档案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撤销档案局,行政职能归市委办公室。1994年9月,市档案馆增挂档案局牌子,行政管理职能由市委办移交市档案局。11月,核定市档案局行政编制6人,市档案馆事业编制9人。2001年12月机构改革,市档案馆为市委办公室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市档案局牌子,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2002年底,市档案馆(局)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管理科、编研科,编制15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档案副研究馆员4人,馆员5人。
库房与设备 1958年11月,在原县委大院内有档案库房(平房)3间。1980年10月,县档案馆搬迁至县委办公楼二楼,办公室3间,库房11间,阅览室2间。1987年7月,4层档案馆楼落成,总建筑面积1469平方米,库房设环形廊,安有水暖装置,楼顶和地面均有通风间层,具有较好的防潮隔热、保温性能。库房内配备温湿度自动记录仪、除湿机、消毒柜、防磁柜、空调、吸尘器及消防器械,库房和走廊安装GTB-TB-3200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馆内配备复印机、计算机、扫描仪、刻录机、激光打印机、理光照像机及松下手中宝摄像机。1988年,县档案馆被评为全省先进档案馆,1990年晋升省二级先进档案馆,1991年被评为山东省档案系统先进单位,1992年晋升省一级先进档案馆,1995年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档案馆藏 市 (县)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档案馆,主要接收市(县)直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乡镇机关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现行档案;接收撤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征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等。
1978年,县档案馆开展档案鉴定工作,鉴定8193卷。1978~1985年接收文书档案5762卷。1986~1990年接收文书档案2938卷。1991~1995年接收档案3069卷。1996~2002年接收各类档案9572卷。2002年,馆藏档案122个全宗31189卷,资料9642册。主要是市(县)委、市(县)人民政府(人委)、各乡镇(公社)、各部门形成的文书档案,撤销单位的档案,土地改革中形成的土地房产证,下划阶级成分档案等。其中新中国成立前革命历史档案4个全宗431卷,即:中共招远县委、招远县政府、中共招北县委、招北县政府,时间为1939~1949年,内容涉及对敌作战、支前、动员参军参政、政权建设、生产救灾等方面。1981年,复制革命历史档案361份154万字。
档案编研及利用 1980年,县档案馆开始编研工作。1981~2002年,编写《招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汇编》、《招远市(县)党代会简介》、《招远市(县)人代会简介》、《招远市(县)政协会议简介》、《县委机构变化情况》、《县政府机构变化情况》、《1985~1990年招远县大事记》、《招远县历年秋种措施》、《招远县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自然灾害汇编》、《1962~1983年招远县历年征用土地数字汇编》、《招远县档案志》等。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各项工作的恢复和开展,到县档案馆查阅档案的人数剧增,档案利用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后,县档案馆积极开展档案开放工作,编制革命历史档案开放目录4500条,新中国成立后档案开放目录3.5万条。1990年,县档案馆印发《招远县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利用打印目录建立全引目录,与分类卡片目录、案卷目录、姓氏索引、字号索引等组成档案检索体系,开展档案利用分析,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1980~1988年,年均利用档案350人次670卷次,1989~2002年,年均利用档案580人次1235卷次。
2001年4月,市档案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模式研究》课题获招远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998~2002年,全市获省档案学优秀成果奖8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2000~2002年,全市获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四等奖1项。
机关(事业)档案工作 20世纪80年代,机关(事业)档案工作开始加强规范化建设。地名、教学、会计、人事、公证、诉讼、土地、房产、城建等专业档案逐步建立健全。1989年,全县55个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综合档案室。1990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档案管理升级达标活动。1992年4月,市档案局制定下发《乡镇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试行)》等5个文件,召开乡镇档案工作会议,对乡镇档案工作进行规范。至1997年,人民银行、检察院、公路管理局、玲珑镇政府等9个单位验收为省一级先进单位。
1998年,省档案局规定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采用计分评审方法,当年有3个单位认定为省二级先进单位,7个单位认定为省三级先进单位。到2002年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停止,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15个单位被认定为省一级先进单位。劳动局在劳动服务公司成立档案科,对企业职工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逐步走上“收集经常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的轨道。
2000年,城建档案馆创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2001年,城建档案馆和公路管理局档案馆创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国家二级。
企业档案工作 1978年10月,全县建立科技档案室24个,配备技术档案干部28人。1984~1986年,全县先后评出15个文书标准档案室,15个科技标准档案室。1987年后,企业档案工作由标准档案室建设阶段转向档案综合管理阶段,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87年底,全县建立综合标准档案室27个。1988年8月,烟台市企业档案综合管理现场会在招远召开。10月,国家黄金总局在招远召开国家北方黄金档案工作会议。
1988年,企业单位开始实行档案管理升级达标活动,当年有罗山金矿等6个单位创国家二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单位,此后又有7个单位创国家二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单位。1994年,12个企业通过国家二级档案管理认证。1996年1月,市档案局在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作企业档案工作典型发言。
1996年3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采用计分评审方法,按积分多少认定等级,过去已晋升等级的企业重新认定等级。至2002年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停止,供电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一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单位,22个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二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单位。
农村档案工作 1992年6月,市档案局在蚕庄镇、辛庄镇开展农村建档试点工作。9月15~16日,烟台市档案局、烟台市民政局在招远召开农村档案管理研讨会,参观蚕庄村、高家庄子村档案管理现场。1993年,重点在宋家镇开展村级建档工作。1994年,招远市人民政府转发《烟台市村级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后,市档案局开展抓点带面工作,先后在拉格庄、山后冯家、大秦家、小于家、吕格庄、玲珑沟上等村进行试点,在大吴家乡召开南半部乡镇现场会,在大秦家镇召开农村档案工作现场会。1992年、1996年市档案局两次在全省农村档案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996年11月12日,华东六省一市第十四次档案工作协作会议代表一行24人,到吕格庄村参观村级档案室。1997年市档案局制定《招远市农村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试行办法》和《招远市农村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标准》,促进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8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档案工作现场会议。1999年,市委办公室转发《招远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11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会议。12月28~29日,烟台市农村农业档案工作会议在招远召开。之后,市档案局每年选择部分村庄进行重点指导。至2002年,有20多个村建立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