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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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境内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自1991年起,连续5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1995年,招远市获得“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称号。1999年,玲珑镇欧家夼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2002年,市国税局和中国银行招远市支行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文明单位创建1982年开始,在全县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先后由“五四三”办公室和文明办负责检查验收评选工作。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进行验收评比。1985年,全县8个单位被命名为1985~1990年度烟台市级文明单位。此后,省及烟台市级文明单位不断涌现。全市被命名为1986~1990年度的省级文明单位1个,烟台市级文明单位11个;被命名为1987~1990年度的省级文明单位1个,烟台市级文明单位11个;被命名为1988~1990年度的省级文明单位1个,烟台市级文明单位10个。1990年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年度授予,实行动态管理,烟台市级文明单位每年命名数量在40个以上,至2002年全市先后有62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村(镇)是文明单位在农村的一种表现形式。文明村(镇)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同时在1982年开始。至2002年,全市先后有126个村被评为省、烟台市级文明村,有11个乡镇被评为省、烟台市级文明乡镇。
市民道德建设 1978年后,市民道德教育打破传统说教和宣传形式,结合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80年代初期,全县广泛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活动。1983年,全县4户农民被全国妇联命名为五好家庭。1985年,全县评出五好家庭52627户,好妈妈、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嫂子、好小姑、好妻子、好丈夫共4669人。此后,各种评比创建活动在不同领域广泛开展。
在农村,先后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和新型文明家庭活动。1988年,全县推广张星镇盛家庄村用签订合同形式开展创建文明户活动的经验。1990年,玲珑镇结合本镇实际,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1992年4月,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全市推广。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使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先后开展了美德进万家、法律进万家、科技进万家等一系列活动。1999年,在全市推广玲珑镇欧家夼村开展争创新型文明家庭活动经验。新型文明家庭标准和内容上体现知识型、经济型、文明型、进步型等特点,把全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阶段。
在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创星级活动。1996年,把对职工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具体化,按照不同标准条件和内容设置5个星级,通过不定期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公开确定每个职工达到的星级级别,实行政治荣誉和物质利益挂钩,达到激励职工的目的。1997年,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企业开展职工创星级活动的意见》,对企业职工创星级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同年,在烟台市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招远市作了典型发言。
在服务行业,1985年开始开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并且开展服务明星和文明窗口评选活动。先后推出国税城区分局、中医医院、二百公司、供电公司、地税直属分局、中国银行招远市支行等一批先进集体典型及一大批个人典型。
1994年,招远市委下发《关于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的决定》。根据市委安排,市文明委每年下发双文明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1996年,市委下发《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00年开始,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2001年,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各居民小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小区公约、居民文明行为守则以及社区有关组织,成立巡逻队、清洁队等队伍,逐步开展各项社区便民服务,使小区文明建设逐渐走上规范化轨道。
1997年,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活动以城区、集镇为重点,以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居住社区为重点部位,工作重点是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言行、提高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水平、搞好城区集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评出5个行业、10个窗口、5个乡镇、20个村、20个企业、10个学校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结合活动,举办讲文明讲卫生知识竞赛,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001年4月,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招远市市民道德公约》,法德治镇、法德治村、法德治企、法德治校活动在各系统各部门相继展开。8月,市委组织召开以德治市研讨会,北京、济南的专家学者对招远市以德治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1年12月,中共烟台市委在招远召开以德治市现场会。
1999年以来,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村阅报栏建设活动,这一经验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烟台市委分别推广这一做法。2001年11月,市伦理学会成立,在农村设镇、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会员达3600人。市伦理学会针对全市思想道德建设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和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工作,创办《伦理报》,探讨加强道德建设的好方法、好途径,把以德治市工作引向深入。
文明新风 热情好客、真诚待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为招远人的传统美德。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家庭中,剔除旧礼教和封建道德观念,逐渐形成尊老爱幼、尊婆爱媳、互相体贴、团结和睦的新家风。社会上,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舍己救人等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社会风气空前良好。80年代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捐资助学、修桥筑路等义举善事层出不穷。1992年以来,市委每年评选10件好人好事向全市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1991~1992年,个体户王会章为社会福利、文教事业捐款8万多元。1996~2000年,个体养鸡户杨建学向教育、灾区、修路、助残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资10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