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知识分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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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开始,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标准和办法,至2002年,先后选拔6批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共198人次。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选拔烟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10批96人次,其中,省级拔尖人才3人,烟台市级拔尖人才93人。1991年开始,开展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的科技标兵和科技新星推荐选拔工作,先后选拔科技标兵146人,科技新星91人,建立档案,纳入重点培养管理。对拔尖人才、科技标兵和科技新星全部实行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县级拔尖人才和科技标兵管理期限为3年,科技新星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2001年,在烟台市知识分子工作座谈会上,招远市以《优化环境,强化管理,推动拔尖人才队伍健康成长》为题作典型发言。
市委先后制定《招远市奖励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招远市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制的意见》、《招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等文件和政策。1993年,市里设立科技发展专项基金,每年给科技人员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先后选调310余名科技人员出国考察学习,选调260余人到南方发达地区和高等院校进修和培训。1996年召开全市科技大会,对25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进行重奖,奖励金额达100万元。1997年开始,每年对全市中级以上知识分子进行一次健康查体。